时间:2018-12-26 21:36:00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468
今年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来,经过不懈努力,黑恶势力嚣张气焰受到了沉重打击,公众安全感显著增强。但与此同时也应该清醒地看到,个别地方对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怕揭开了“盖子”会对自身形象产生负面影响,导致表面积极、实际消极,滋生了一些不担当、不作为、责任落实不力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10月在武汉召开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指出,涉黑涉恶犯罪不是有与无的问题,而是扫得深不深入、挖得彻不彻底、治得有没有效的问题。事实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更加容不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否则就很难收到预期效果:在宣传上只注重“留痕”,不重视效果,以至于老百姓仍不知道如何举报;在摸排涉黑涉恶线索上自我感觉良好,以为本地区、本行业只有“乱象”没有“黑恶”;打击处理上“就案论案”,却不着力铲除“关系网”、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导致存在日后死灰复燃的可能。
克服这些问题,从根子上剖析,最要不得的就是投鼠忌器的心态。推进会同时指出,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把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作为主攻方向。
今年10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就曝光过五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典型案例。一些地方之所以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但专项斗争进展不大,关键就在于存在“保护伞”因素的干扰。因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下一步能否深入,关键在于有没有“刀刃向内”的勇气,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落实中央决策容不得打折扣,基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更是要压实责任,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用扎实成效取信于民。
《 人民日报 》( 2018年12月26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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