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通知》认为,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
《通知》明确了这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指出,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
《通知》强调,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既有力打击震慑黑恶势力犯罪,形成压倒性态势,又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只有把扫黑除恶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才能深挖黑恶势力的“保护伞”。毋庸讳言,一些基层腐败分子甚至与黑恶势力勾结,使财富与权力在某些地方政权组织与黑恶势力之间做着最直接、最随意的转换。因此,要坚持依法严惩黑恶势力,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这对基层政权的巩固发展、社会大局的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至关重要。
当前,一些地方基层黑恶势力横行乡里、鱼肉百姓、扰民害民,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行贿方式的方式收买了基层干部作为“保护伞”。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基层反腐是关键。基层腐败的生成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思想道德水平尚未达标的基层干部与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相互勾结,导致“小官巨腐”的问题时有发生。
扫黑除恶,不仅是要抓捕黑恶势力、扫除腐败分子,也是要弥补基层治理体系所存在的漏洞,构建有效的基层治理运行机制,对基层干部的权力形成强力制约,不让任何一只“苍蝇”漏网。在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基础上有必要建立健全多重监督机制,多管齐下、多措并举,对基层干部的权力运作进行有效规制,不给贪腐留下生存空间,从基层根基开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作者:王尘子(中共北京市委党校政治学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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