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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综述

时间:2018-12-28 16:47:32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8691


  新华社北京12月27日电 题: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决胜全面小康——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局之年综述

  新华社记者 熊丰

  这场伟大斗争事关人心向背、治乱兴衰——

  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欺行霸市、强揽工程……百姓深恶痛绝的黑恶势力,是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现实威胁,是中华民族决胜全面小康必须清除的绊脚石。

  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天下,没有黑恶势力的容身之地。

  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战略高度,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

  一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强大攻势席卷黑恶,如浩瀚春风涤荡污浊,扫出了朗朗乾坤、盈盈正气。

  千钧之力、雷霆之势——扫黑除恶发起总攻动员、掀起强大攻势

  战果传来,振奋人心。

  广东法院审结涉黑恶案612件判处2673人、湖南宣判129件涉黑涉恶案判处542人、安徽法院受理247件黑恶势力犯罪案、福建法院宣判50起黑恶案件……

  进入岁末,一大批扫黑除恶案件进入司法程序,一大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受到制裁——浩荡之势已然形成,扫黑除恶开局之年取得了明显阶段性成效。

  今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

  从“打黑除恶”到“扫黑除恶”,一字之变,体现广度、深度、力度,彰显决心之坚。

  这是不间断开展“大扫除”的宣示,这是行动的纲领、斗争的檄文,如春雷破空,开启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序幕——

  各地区各部门迅速行动。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加强法律政策研究,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对黑恶势力依法严惩:出台《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将11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政法各部门出台“保护伞”、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认定及依法处置黑恶势力犯罪涉案财产等7个方面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意见,为办理涉黑涉恶案件提供依据。

  随着专项斗争的进行,大量线索开始涌入办案机关,线索核查“堰塞湖”等问题如何突破?各地建立公安统一受理、相关部门分类核查的线索核查新机制,为各地持续精准打击提供支撑。

  扫黑除恶必然触及一些人核心利益,如何有效“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通过上提一级、异地用警,加大政法各单位领导干部交流力度,为迅速打开局面进行组织和制度准备。

  扫黑除恶,关键在办案。

  全国扫黑办对25起重大涉黑案件挂牌督办,推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对40余起重大涉黑案件联合挂牌督办,对广东刘永添涉黑案、山西陈鸿志涉黑案等10余起重点案件,派出工作组督办落实,并及时跟踪进度。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召开了电视电话会、推进会、4次领导小组会、4次扫黑办主任会、两次专题培训会、一次督导工作行前动员会,对各地开展专项斗争及时部署调度、强力指导推动。为及时掌握斗争动态、发现问题,全国扫黑办主任、副主任于7月、12月两次分片区调研,为研究谋划下一步工作积累第一手材料。

  在法治保障、机制建设、部门协同的合力之下,对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迅速形成:

  长期进行聚众滋事、垄断经营、敲诈勒索、开设赌场……一批老百姓敢怒不敢言、在当地横行多年的黑恶势力成了“阶下囚”。

  北京丰台石凤刚案、河南漯河李耀勇案、山西太原“小四毛”案……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百姓的“南霸天”“北霸天”被依法惩治。

  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扫黑除恶还带动了社会治安形势的明显好转。黄赌毒、电信诈骗、传销、拐卖、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等问题得到了有效整治。

  盘点阶段性成果,收获颇丰:今年1月至11月,全国刑事警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7%,持枪案件下降27.6%,爆炸案件下降29.1%,杀人案件下降6.3%。全国共打掉涉黑组织1082个,缴获枪支1620支。

  除恶务尽、反腐拍蝇——深挖彻查“保护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黑恶势力能在一方盘踞多年、坐大成势,长期未受到有效打击,与“保护伞”的庇护有着极大关系。

  “扫黑”如何“破伞”,成为制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的关键性问题。

  既查办黑恶势力犯罪,又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普遍开展的“一案三查”,成为有效“破伞”的关键制度性安排。

  在查办河北赞皇县北清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文华涉黑案中,办案机关抓住其实施的每一起违法案件,盯住与其关系密切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李文华黑社会组织背后“保护伞”及腐败问题进行了深挖彻查,共立案查处公职人员11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6人,乡科级干部60人。

  专项斗争必须确保“扫黑”与“打伞”同频共振,与“反腐”“拍蝇”统筹推进,不偏不废。

  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委监委与政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双向移送反馈机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移送一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公安部移送了一批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腐败问题,一查到底。

  中央纪委制定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把专项斗争纳入巡视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各地成立专门办理“保护伞”案件相应机构。推广“一案三查”、领导联点包案等制度,加强执纪问责,推动压实地方党委深挖彻查“保护伞”主体责任落实。

  对政法系统内部充当“保护伞”的,敢于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办了33起重大、典型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实地督办了一批案情复杂、影响较大案件。

  对背后“保护伞”“关系网”没查清的不放过,对背后腐败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对失职渎职问题没查清的不放过......

  在山西,公开曝光90余名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头目“小四毛”充当“保护伞”案;

  在山东,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207起、300人。

  在重庆,新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68件93人。

  各地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不断以专项斗争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通过扫黑除恶,党风政风明显净化。截至11月底,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82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8288人、移送司法机关1649人。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保护群众利益,把群众获得感作为检验扫黑除恶根本标尺

  一个涉黑组织被打掉,当地猪肉价格每斤下降约5元,生活用水每吨下降约3元,电费每度下降约1.4元。

  广东省江门新会区蒋某达等人长期欺行霸市、控制垄断猪肉买卖市场,操控装修施工、建筑材料运输和水电价格。该涉黑组织被摧毁后,当地老百姓无不拍手称快。

  黑恶势力嚣张的地方,就是群众安全感薄弱的地方。扫黑除恶既是国家之事,也是关乎百姓“钱袋子”“米袋子”“菜篮子”的民生之事。

  “现在小区秩序正常了,那些黑物业被打掉了,谁家装修、翻修,再也不用受这伙人的气了。”在辽宁丹东,振兴区万盛佳苑小区居民张志刚说。

  今年8月6日,丹东市公安局边境合作区分局一举打掉以蒋某为首的一个涉恶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11人。蒋某等人长期盘踞在万盛佳苑小区,非法把持并行使物业管理权,侵害小区居民合法权益。

  扫黑除恶是一场人民战争,也是一项民心工程。

  欺诈、敲诈、恐吓事主,聚众斗殴……12月20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对黑社会性质组织领导者邓强判处有期徒刑25年。

  “我们就想来看看,害了我儿子的人有什么样的下场!这样的犯罪组织,早一天覆灭,就少一些车主受害,同时也还了整个汽车运输行业一个‘清净’。”庭审第三天,一对60多岁的老夫妇从四川远道而来,他们的儿子就是落入了邓强组织的“套路收车”陷阱。

  打击涉黑涉恶犯罪,顺应了民心,维护了平安,彰显了正义。

  一个地方有没有黑恶势力,群众最清楚。只要动员起群众的力量,黑恶势力就无处遁形。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设立了全国扫黑除恶举报网站、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截至12月底,全国共收到群众举报30余万件,发放群众举报奖励1500余万元。

  在紧紧依靠群众获取线索的同时,各地也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痛恨、最急切的黑恶犯罪作为打击重点。

  在湖南衡阳,公安机关先后破获多起“套路贷”案件。这些案件涉案资金上亿元,受害人数达1000余人,共抓获涉案人员400余名,冻结资金2300余万元,刑事拘留140人。

  在河南洛阳,6月15日,有河南“扫黑除恶第一案”之称的“狄治民涉黑团伙案”,第一批涉案赃款返还工作在董寺村进行。132户村民拿到15.2万元退返赃款,涉及保洁员工资补助、沼气池建设补助资金和危房改造资金三项。数十名民警和工作人员分成5个组,将这些款项送到村民手中。

  人民,就是扫黑除恶的依归。

  为了使扫黑除恶产生实实在在的成效,中央成立了10个由正部长级领导干部任组长的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在第一轮督导中,中央督导组共下沉到107个市421个县682个乡镇865个村,发放调查问卷1万余份。

  仅一个月时间,各督导组直接督办重点线索6636件,推动各地打掉涉黑组织96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791件,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得到查处。

  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加大源头治理,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既要立足当前,也应着眼长远。加大源头治理力度,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配强力量治软、完善制度治散、解决矛盾治乱。

  各地不断加强和创新乡村社会治理体系,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新体系,增强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免疫力”。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多地出台基层党组织整顿提升三年行动计划,衔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目标,以三年为一个周期,一年一考、动态管理、三年总考,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辽宁省完成了对23902名村、社区书记、主任身份信息全面核查工作,查处涉黑涉恶村党组织书记和村主任33人,调任撤换不胜任、不尽职、不合格的村书记257人。

  福建省强化村级组织换届保障,建立村级换届选举人“五不能”“六不宜”负面清单,组织开展“党建体检”。

  ——打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

  截至10月底,全国共排查整顿5.1万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对查处的1141名涉黑涉恶村干部及时撤换。

  ——规范村“两委”换届选举。

  在村两委换届中,在全国建立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公检法等相关单位参与的村干部候选人联审机制。将符合“政治素质优、发展本领高、治理能力强”等条件的人员优先推选为村“两委”班子成员,坚决把涉黑涉恶等不符合条件的人挡在门外。

  今年基层“两委”换届的10个省区市,取消了5.1万名不符合条件的人选资格,村“两委”换届秩序明显改善,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有效发挥。

  深入剖析涉黑涉恶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研究制定对行业乱象综合治理的有效制度规范,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涉黑涉恶突出问题。

  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建筑垃圾清运、建筑砂石采挖供应、房地产市场“黑中介”等确定为整治重点;

  交通运输部将长江干线非法采砂、道路客运领域非法营运、公路建设领域劳务用工地域性垄断等突出问题作为整治重点;

  水利部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全国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

  农业农村部加大农资打假力度,整治“菜霸”“肉霸”等欺行霸市行为;

  教育部建立教育系统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

  文化和旅游部针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领域,依法加大对娱乐场所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严把准入关;

  ……

  开局之年,扫黑除恶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为期三年的专项斗争奠定了坚实基础。

  展望2019年,扫黑除恶仍在闯关夺隘、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为民除害的“大扫除”不歇气、不间断、不止步:

  开展中央第二轮、第三轮督导;把“打伞”作为主攻方向;排除干扰阻力,攻克复杂案件;推进源头治理,在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上实现新突破……步履坚定、方向明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必将以更大战果回应群众期待,让人民群众带着满满的安全感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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