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3-31 14:32:02 作者:胡玉坤来源:爱思想阅读:14623
(二)健康与保健
享有健康和获取保健对于农村妇女发展同样不可或缺。但从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制的瓦解、医疗卫生部门的逐渐市场化与私有化,致使健康状况和获取保健服务上的不公平性越来越突出。无论从两性的疾病谱还是死因谱来看,农村妇女的健康状况和求医行为都不容乐观(参见胡玉坤,2007)。农村地区对收费服务的普遍依赖严重制约了贫困人口获得最基本的预防和治疗服务。例如,一些边远地区的贫困妇女难以获得产前检查、产后访视、住院分娩以及妇科检查与治疗等基本孕产妇保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192-193;Kaufman and Fang,2002)。具有反讽意味的是,我国政府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做出的“2000年人人享有卫生保健”的承诺,看起来似乎同广大农村妇女尤其是贫弱妇女渐行渐远。
中国区域、城乡和不同妇女群体之间健康差距的最突出例证莫过于孕产妇死亡率了。我国当前孕产妇死亡率的格局是,农村高于城市,边缘地位区高于内地,内地高于沿海。我国10万个活产中孕产妇死亡最低的五个省市——上海(7.86/10万)、浙江(8.08/10万)、天津(8.61/10万)、江苏(11.71/10万)和山东(16.04/10万)——已接近发达国家的水平;而最高的五个省份——甘肃(62.63)、贵州(66.67)、新疆(73.71)、青海(78.70)和西藏(256.38)依然高得触目惊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2008:193)。其中最低的上海和最高的西藏相比几乎相差33倍之遥,存在着无比讽刺的差距。这一切在很大程度上折射了中国眼下令人瞠目的社会与经济发展鸿沟。对于像农村贫困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之类的健康挑战,我们并非不知道其根源,也不乏应对的手段,其关键还在于各级政府还缺乏强有力的承诺和有针对性的行动。此外,农村妇女意外妊娠、人工流产、引产、上环、结扎及生殖道感染等方面的生殖健康问题非常突出。
表4 监测地区若干年份孕产妇死亡率(1/10万)
年份 合计 城市 农村
1990 88.9 45.9 112.5
1995 61.9 39.2 76.0
2000 53.0 29.3 69.6
2001 50.2 33.1 61.9
2002 43.2 22.3 58.2
2003 51.3 27.6 65.4
2004 48.3 26.1 63.0
2005 47.7 25.0 53.8
2006 41.1 24.8 45.5
2007 36.6 25.2 41.3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中国卫生统计年鉴(2008)》,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191页。
当代中国社会的急剧转变也带来一些隐形的健康问题。艰辛疲惫地超负荷劳作是许多农村妇女日常生活的常态。2003-2004年笔者营子村逗留期间,村妇的诸多身心困扰不时映入眼帘。一些四五十岁的中年妇女因孩提时代就参加集体劳动,年轻时又作为“铁姑娘”从事过大量接近生理极限的劳动,其腰酸背痛由来已久,自有记忆起似乎就如影随形。一些人常年依赖止疼片来缓解疼痛。一些风烛残年的老年妇女操劳一生,大多病魔缠身。拿村里妇女常说的一句话来说,农忙时节妇女们忙得都顾不上生病,但只要一到农闲立马就有很多人都病倒。尤其在男子缺位的家里,留守妇女一身多任,挑起了“大梁”。她们往往上有老下有小,起早摸黑没日没夜地从事劳动密集型的生计活动。其孤独、紧张、担忧、焦虑及无奈更超乎人们的想象 。不止一人告诉笔者农忙时节累得做梦都在哭。在云南和四川的穷乡僻壤里,笔者也听说并目睹过类似甚至更令人心酸的故事和情形。村妇们心力交瘁的身影时常定格在本人心头难以挥去。假如说这是悲剧的话,那么诸如此类的悲剧在广袤的乡村大地恐怕俯拾皆是(见胡玉坤,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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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本社会保障
中国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才刚刚起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只限于社会救济和救助,不仅覆盖范围小,而且支离破碎。 我们尚缺乏数据表明两性乡村居民在基本社会保障上的差异。但从农民工享受的社会保障来看,女性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的比例只有农民工总体的50%左右(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2008:86)。由于缺乏有效的社会安全阀,许多弱势人群尤其是老年妇女无力应对市场经济和生存的各种风险,其中农村社会养老问题具有很大的挑战性。我国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化社会的行列。据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结果推算,2005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首次超过了1亿,达到了10055万,占全国总人口的7.7%;60岁及以上的人口为14422万,占全国总人口的11.0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2006:289)。因青壮年劳力大量外出,农村比城市地区的老龄化更为严峻。缺乏基本保健和社会保护的农村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的比例高于城市,并且还在迅速上升。
伴随代际之间权力关系由老一辈转向年轻一代,敬老养老的传统美德在许多乡村社区被弃如敝屣。由于农村老年妇女失能、残疾和带病存活的时间较男性长,老年贫困妇女的风险和脆弱性大为增加。譬如,姚洋等人(2003)对农户大病情况的研究表明,最需要关注的弱势群体是低收入组55岁以上的老年妇女。由于她们在户内健康资源分配中处于极为不利地位,即使患了大病也不能得到有效的治疗。此外,乡土中国的文化规范和习俗习惯赋予了妇女照料老人、孩子和病患者的角色,而医疗保健私有化和市场化无疑大大增加了妇女作为照料者的责任和劳动负担。
以上粗浅的描述足以表明乡村男女平等的理想距离现实何其之远!人是一个国家真正的财富,也是发展的最终目标。这是联合国开发计划署近20年来一以贯之积极倡导的新发展观。我国近年来也把“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作为优先关注目标。这无不表明人的权利和福祉成为发展的最高原则已成为共识。教育、医疗和基本社会保障方面对妇女的投资,绝不仅仅对妇女本身的发展有利,而且也能对农村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假如庞大的农村妇女基本需求和权利得不到保障的话,那么我们要摆脱“三农”困境几乎是不可想像的。
四、“农业女性化”的解构
环顾全球,乡村农业主劳力的女性化是卷入全球化进程中的许多第三世界国家的一个普遍现象和共同特征(Deere , 2005),中国也不例外。伴随越来越多男性从农业中游离出去,村妇不成比例地滞留在种植业中。近一二十年来,“农业女性化”的表述在国际学术界和政策圈子里颇为流行。该术语不外指两种情形:其一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女性劳动力的绝对数量在不断增加;其二同男性劳动力相比,妇女的比例在不断上升。那么,这一概念是否具有跨文化的解释力呢?它是否能反映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故事?我们又如何对中国现实做出符合本土实际的界说呢?
回眸历史告诉我们,远在20世纪30年代,农业劳动力的“女性化”就已多少在云南禄村这样的村庄初露端倪。 新中国成立后,出于工业原始积累的需要,凡属于农业户口的男女居民都被整齐划一地束缚在土地上。从未间断的政治动员和激励,连同物质上的极度匮乏,迫使大多数妇女别无选择地参加集体劳动。在那个时代,妇女在农业劳动中“能顶半边天”的图景比比皆是。“农业女性化”也不时成为一时一地的现象。当男劳力被调派出村时,留在村里的妇女常常填补了大田劳动的空缺,有时还取得了不让须眉的成就(宝森,2005;Li,2005)。现今状况与历史上的情形有颇多相似之处,然而就当下妇女农业参与的规模和性质而言,则绝非历史的简单重演。全球化时代发展中世界似乎难以逆转的“农业女性化”,自不待言带着鲜明的时代印记和地方特色。如下文所述,我国劳动力结构上的这种变化在很大程度上是全球化过程和中国“三农”危机夹击的产物。
随着家庭生产责任制及其他改革措施的逐渐推开,农村剩余劳动力便开始源源不断地流向城镇和农村非农产业。农产品具有收入弹性低和价格弹性低的特性,单纯依靠种植业,即便丰年也未必有丰厚的收入,因而也终难摆脱贫困的陷阱。伴随“三农”问题渐趋恶化,一家多业愈益成为农户的一个生存策略。主要依仗土地和劳动力这两个生产要素的一家一户的小农耕作,就如同其他家庭企业一样,离不开责任/角色互补的男女家庭成员的共同努力和相互合作。农村女性劳动力尤其有家庭拖累的已婚妇女别无选择地滞留乡野沉积于无出路的种植业中,于是乎构成为中国小农经济的一大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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