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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航英:中国农业转型及其动力机制再思考

时间:2018-06-01 00:45:32 作者:陈航英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阅读:12889


  除简单化外,租地农也力图实现生产过程的标准化。标准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为了获得最稳定和最大的收益,租地农会对农资的使用量有一定的控制,做到既不因为农资投入过多而导致成本增加,也不因为投入过少而导致产量下降。从调查来看,租地农基本上都遵循着一套标准化的生产模式。为了保证出芽率,种子用量会根据播种时间进行调整,麦种用量会从初期的20斤/亩—25斤/亩增加到后期的40斤/亩—45斤/亩,稻种用量则从8斤/亩—9斤/亩增加到10斤/亩—11斤/亩;每亩种子费用,小麦和水稻分别控制在80元/亩和45元/亩左右。在农药的使用上,小麦一般是除草1次、除菌2次,水稻则是除草3次、除虫4次;每亩农药费用,小麦和水稻分别控制在60元和200元左右。在肥料使用上,小麦一般施用中档复合肥100斤/亩,尿素50斤/亩,而水稻也会施用复合肥100斤/亩,尿素则会增加到70斤/亩—80斤/亩;每亩肥料费用,小麦和水稻分别控制在170元和200元左右。按照这套标准化的生产模式,租地农对农场的投入和产出就有了基本的把握。

  其次,租地农也会积极采用一些新型农业生产工具来减少劳动力投入,力图实现对生产过程更为严密的控制。比如,在撒肥环节上,租地农使用一种小型的电动撒肥机。使用这种电动撒肥机,一个劳动力一天可以为20亩小麦或者10亩水稻撒肥料,这是传统人工撒肥效率的2倍。劳动效率更高的是租地农引入河镇的,一种用于喷洒农药的大喷雾器。这种大喷雾器由汽油机带动,需要2人—3人协作,一天可喷洒150亩小麦或者100亩水稻,而河镇本地常用的单人肩背式的小型喷雾器一天只能喷洒30亩左右的小麦或者15亩左右的水稻。所以,新型农业生产工具的使用提高了劳动效率,减少了劳动力的投入,提升了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程度。

  由于土地数量和流转期限的限制,所以如何在这些限定的条件下实现农场投入产出最优是租地农最为关心的问题。通过简单化和标准化生产过程,租地农加强了对生产过程的控制,进而使得农场的管理可以更为到位,产出更为稳定和更可预测。以2015年的粮食收购价格计算,租地农在河镇经营一个200亩—300亩的农场,正常的年收入就可达10万元—15万元。

  2. 生产组织和管理的理性化

  租地农的规模农业生产方式的第二个重要特征就是生产组织和管理的理性化。由于经营规模的扩大,租地农已然无法依靠家庭劳动力来实现对农场的有效管理,所以必须雇工。但是不同于工商资本,租地农没有大量雇工,而是采取了“家庭经营 + 雇工经营”的模式。这是一种家庭劳动力和雇佣劳动力相结合的经营模式,雇工的多少取决于家庭劳动力的投入量。在农场的分工上,一些重要的、技术性的工作,比如灌溉、农药的配比和用量、肥料的用量等,都由租地农亲自操作,而一些次要的工作,主要是纯体力投入的工作,则更多是交给雇工去完成。也就是说,租地农在农场内部实行了理性化的分工:租地农自身主要是农场的管理者和技术员,而雇工则完全是体力劳动力的出卖者。在“家庭经营 + 雇工经营”的模式下,农场的雇工数量确实大为减少。从调查来看,在200亩—300亩的经营规模下,如果有两个家庭劳动力投入,那么租地农农场一年的雇工总数约为60个工 — 70个工左右;但如果只有一个家庭劳动力投入,那么雇工总数就会上升到100个工左右。理性化的组织管理模式,在实现农场内部合理分工的基础上,极大地减少了雇工数量,降低了生产成本。

  除了减少雇工数量,“家庭经营 + 雇工经营”模式另一个重要的作用就是解决了劳动监管问题。河镇的农业雇工多采取日工资制,而在这种计时的工资制下,最容易出现“出工不出力”的问题。工商资本显然是没有处理好这个问题,所以才导致他们经营的失败。但是在租地农的经营模式下,由于雇主直接在劳动现场进行管理或者参加劳动,所以实际上就是起到了一个“监工”的角色。“我自己也算是一个(劳动力),我在的话,人家(农业雇工)干活也肯定会用心点;要是我不在那边,人家干活也就马马虎虎,这个是肯定的。”(工商资本经营者吴云坤,2015年4月20日)事实上,只要农场主或者其家庭劳动力参与到农场的日常生产劳动中,雇工的劳动监管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能被避免(何海狮,201:197),因为如果雇工偷懒或者不出力,那么他将不被继续雇用。

  通过“家庭经营 + 雇工经营”模式,租地农一方面汲取了小农生产精耕细作的优点,另一方面又成功避免了规模经营带来的劳动监督问题。正是依靠这样一套契合规模经营的、理性化的生产组织管理模式,租地农实现了对适度规模农场的有效管理。

  综上所述,租地农的到来作为一个偶然因素,一方面挽救了行将崩溃的河镇土地流转市场,另一方面则带来了一套规模农业生产方式。与之前的小农生产方式相比,这套规模农业生产方式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在生产过程和生产组织管理两个方面做出了改变。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种植结构的改变和农业“化学化”,生产过程实现了简单化;而农资的定量使用和新型生产工具的采用,则提升了生产过程的标准化程度。生产过程的简单化和标准化使得农场的管理更到位、风险更可把控、产出更可预测。在生产组织管理上,“家庭经营 + 雇工经营”的模式,一方面实现了农场内部劳动的合理分工,另一方面则解决了劳动监督问题,从而实现对一个适度规模农场的有效管理。正是这套规模农业生产方式的引入,使得河镇的农业生产模式如伯恩斯坦(2011:92-98)所言的从先前本土的小农农耕模式转变成为现代农业模式。虽然如此,但当租地农土地流转期满离开之际,河镇的农业转型之路将会何去何从?这就是本文下一节力图回答的问题。

四、水到渠成: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建立

  2016年,当笔者再回河镇前往租地农聚居区探访时,发现那里已经是人去楼空,不少租地农已经因土地流转期满离开河镇了。这让笔者想起了2014年租地农郑金说的一段话:

  明年(2015年)要是当地人都种的话,我们就没得种了,我们就得滚蛋了。现在他们看到我们种地能挣点钱了,技术也被他们学去了,所以就想自己种了。这是一种地方的保护主义政策。地方政府就是这么说的,就是让本地人优先。当地老百姓都不愿意种,然后才能轮到我们外地人种。假如都愿意种,地都包掉了,那外地人都得滚蛋回家。(租地农郑金,2014年9月17日)

  当然,租地农并没有回家,他们只是换了一个地方流转土地而已。河镇的农业转型也并没有如笔者先前预想的那样因租地农的离开而中断,反而是顺利完成了:土地流转之前的小农农业生产图景已彻底改变,不仅小农生产方式的主导地位已被规模农业生产方式替代,而且小农群体本身也在加速解体,一个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立起来了。可是,这又是为何呢?本节将在介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同时力图解答这个问题。

  (一)内生性家庭农场:生产环节的主导者

(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河镇农业转型完成的最为重要的标志就是一批本地家庭农场主的兴起。对于这种从本地农户当中发展起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本文称之为“内生性家庭农场”。他们是农民分化的结果,背后体现的是一种来自农民群体内部的、自下而上的农业资本化动力(严海蓉、陈义媛,2015:52)。事实上,在河镇本地农户中这种自下而上的资本积累动力早已有之。冯小(2017:46-52)的研究就显示,在资本下乡之前,河镇农户之间自发的土地流转就已很普遍,并因此而分化产生了一个中农群体。可以预见的是,假以时日这个中农群体中势必会分化出一批农业经营大户(孙新华,2015)。尽管如此,不可否认的是租地农在河镇内生性家庭农场兴起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催化剂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方面,租地农给河镇本地农户带来了一套规模农业生产方式。在资本下乡流转土地后不久,河镇本地一批具有经济实力的能人——种田能手、村干部等——也积极参与土地流转。虽然没有遭到乡土社会的排斥,但和工商资本一样,他们也因为缺乏规模经营的经验和技能而遭到失败,而租地农的到来恰好给他们带来了此种经验和技能。借此机会,河镇本地能人纷纷向租地农讨教学习。“去年(2014年)小邓(河镇的粮食收购商)打电话给我,说他们村的会计种了400多亩田,让我抽个空,请我吃饭,传授点技术和经验。”(租地农王博,2015年4月23日)“在农业技术上主要是跟孙良他们(租地农)学。”(内生性家庭农场主桂金生,2015年4月11日)正是在租地农的带动下,河镇本地能人迅速掌握了规模经营的经验和技能并成功建立内生性家庭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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