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是推进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内在要求。社会治理的重心在基层。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基层社会治理主要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着力点,对行政手段的依赖比较多,基层社会治理的综合成本也比较高。新时代,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需要转变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寓治理于服务之中,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社会活力,实现社会治理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良性互动。
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基层社会治理应准确把握和主动适应当前我国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使政府从基层社会治理的单一主体转变为主导力量和兜底保障,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在党委领导下,政府的作用应更多体现在以改革激发社会活力、凭规划引导社会预期、用政策保障社会公平、靠监管规范社会秩序,实现从管治向服务转变。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专业化社会组织、城乡社区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使各种社会主体广泛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中。探索构建由财政专项、政府采购、公益基金等构成的社会公共服务资金结构,为各类企业和社会组织进入城乡社区服务领域提供便利。
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科学设定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范围和工作标准,遵循基层社会治理规律,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水平,是新时代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发展的必然要求。科学确定城乡社区的规模和布局,摸清人、地、事、物等基层社会要素情况,按照便于治理和服务的原则进行综合治理服务平台和网格体系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以网格化治理为依托,进行集成化、精准化、智能化治理。改革基层工作体系,健全因地治理、因需治理机制,优化服务流程,将行政管理、综治防控、监管执法、公共服务有机整合为“一张网”,不断完善基层社会治理运行机制。在总结现有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加强顶层设计,健全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执法监管体系、协商调解体系、效果评估体系,完善部门间职能协调、信息共享、标准共建等协同共治体制机制。
强化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保障。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遇到不少新矛盾、新问题,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需要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执法规范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这就需要在综治、信访、基层自治、社会组织发展等重点领域加快立法进程。一方面,推进基层社会治理范围及政府职能法定,明确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建立程序公开、标准公开、结果公开的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加快基层社会治理重点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根据新型社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等的发展及时修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同时,注重提升群众法治观念,保障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事务中依法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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