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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亚玲:治理小区狗患,切忌因噎废食

时间:2017-11-28 21:31:1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572



 
“小区内禁止养鸡养狗,已饲养的住户请于2017年11月23日前自行处理,否则相关部门将采取强制措施。”两周前,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双桂花园三期挂出了这样一幅横幅。因此横幅引发了小区业主们的争议。(11月19日《成都商报》)
 
小区禁止养狗?很多人恐怕头一次听说。对养狗人士而言,此项举措如果实施,那无疑是晴天霹雳,但对一些对宠物“过敏”的患者来说,的确实是福音。在众多争议中,此项决定的合理性与合法性,无疑是最值得探究的。
 
小区禁止养狗的出发点恐怕是好的,但是,此举措既不合法也不合理。物业是管理与服务机构,其目的是为业主的生活提供便利,对小区的各个方面予以管理。因此,物业最多只具备默认的管理权,如果要进行一项新决议,至少也应召开相应的会议,通过表决才能实施。而此物业只是以告知的口吻通知业主,这样的方式太不民主。更重要的是,国家法律并未曾规定小区禁止养狗。
 
狗是人类最忠实的朋友,人类与之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仅仅因为一项规定就要割舍这段情感,这叫养狗的人如何接受。因此,无论是从法理抑或情理上来看,物业的规定都行不通。
 
虽说在物业看来,此项举措是为了解决其他住户的烦恼,但解决问题的方法很多,为了消除养狗带来的麻烦便禁止养狗,无异于因噎废食,并且是以禁止之名行逃避之实。
 
面对业主的投诉,物业应该对症下药。不清理狗的粪便、不用牵引绳等问题,都是住户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而此类问题主要出现在个别养狗住户身上。因此,不妨在小区内安装足够的监控,既能保障小区安全,也能在住户投诉之时找出相应的证据,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追责。至于具体的细节,应由业主委员会协商。此外,法律部门也应加强立法工作,将法律细化,使此类问题有法可依。
 
出现问题,要找准核心解决问题,切忌因噎废食,实行“懒政”。此事件也证明,该小区在物业管理上还存在问题,希望物业能从自身找寻原因,更好地为业主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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