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中国治理网!微信公众号:治理中国

徐勇 邓大才:“再识农户”与社会化小农的建构

时间:2005-07-08 00:41:20 作者:徐勇 邓大才来源:爱思想阅读:12928


  3、社会化小农的计量标准

  小农家庭的社会化可以分为生产和生活的社会化,而生产的社会化可以分产前、前中、产后的社会化,生活的社会化也可以分为日常生活、教育培训、医疗保健、人情往来、以及其他方面的社会化。我们可以将各种不同的环节赋与不同的权重,然后将不同环节社会化水平加总,就能够计算出农村家庭社会化的水平。

  S表示一个家庭的社会化水平,设A、B分别代表一个家庭生产、生活两个方面的社会化水平,Pa和Pb分别代表生产和生活两个方面在社会化水平中所占的权重;Rf 表示生产过程产前、前中、前后的权重,i=1、2、3,Rq表示生活过程中不同的社会生活的权重,q=1、2、3、4,分别代表日常生活、教育、医疗和其他方面的社会化。

  其中,生产过程中的产中社会水平、生活过程中的日常开支和其他方面的社会化水平也是非常复杂的,可以分别进行计算。M表示某一个环节的社会化水平,可以是A,也可是B中的某个环节;Ce表示某一环节中的各个程序,如产中环节可以表示为犁田、插秧、除草、治虫、收割五个环节。

  其中,单个程序C的社会化水平等于已经社会化的部分占整个程序的百分比,这是计算小农家庭社会化水平的基础。C代表某个环节的社会化水平,xs代表该程序已经社会化的部分,X代表整个程序的水平。

  如果要计算某个地区或者某个村的社会化水平,可以将整个地区或者村的所有农户的社会化水平加总后进行算术平均。设SV表示某个地区或者某个村的社会化水平,N表示整个地区或者村的家庭数量。

  4、小农发展阶段的划分

  如果我们将整个小农发展历史划分为四个阶段,则可以按照如下社会化水平进行判断。当家庭社会水平一般处于0到25%时,小农应该处于传统小农时期,如果家庭社会水平处于25%至50%时,小农处于商品小农时期,如果家庭社会化水平处50%到75%时,小农处于社会化小农时期,如果处于75%至100%时,小农处于完全竞争时期。当然这只是一个初步的划分,并非所有的划分都按照这个类型,这个划分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当然这只是一个假设,是否真是如此,还要通过实践进行检验。

  三、社会化小农:理论假设与分析框架

  (一)社会化小农的目标与动机:货币收入最大化

  社会化小农时期,农户家庭的生产、生活已经全方位社会化,农民的吃、穿、住、行以及生产环节的种子供给、信息收集和处理、植保、耕田、插秧、收割、运输、销售已经全方位社会化,生活、生产的中每个环节、每一个步骤都需要以现金购买服务和商品。可以说社会化的潜台词是货币支出的代名词,社会化需要货币媒介,需要货币支出社会化的成本。按照农民的偏好,货币支出可以进行排序:排在第一位的是家庭教育支出,第二是医疗保健支出,第三是生产支出,第四是人情往来支出,最后生活社会化所需要的其他货币化支出,如燃料支出、电费支出、电话支出、衣物购置等。另外还有非日常性的婚、丧、嫁、娶、建房支出。虽然可以按照农民的偏好程度对家庭货币支出进行排序,但是对于农民家庭来说,最重要的是保证家庭正常运转与其他的社会交往的正常化,而不是追求所谓的利润最大化。社会化小农面临社会化过程中巨大的货币支出压力,面临高社会化水平的现金需求,其行为与动机是货币收入最大化,小农一切行为与动机都围绕货币而展开,"货币伦理"是这一阶段的基本行为准则。

  当然对于小农行为与动机,不能简单将其抽象为利润追求者,或者生存满足者,或者受剥削者,也不能来个大综合,将小农的生产动机"一锅化"、搞个"大杂烩"。判断小农生产的动机和行为要因户制宜,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要根据不同农户的经济能力判断农户的行为与动机。如果农户的经济条件已经超过了生存边缘线比较远,不存在生存压力,则农户的生产行为无疑将符合舒尔茨小农的利润最大化动机。如果农户的经济条件徘徊在生存边缘线,或者边缘线以下,每年都要政府救济,每天都要为吃饭而苦恼。这样的农户,其生产动机无疑是先解决温饱问题,必然将家庭生存和安全排在第一。特别是社会化小农时期,中国农村农户之间的分化加剧。农村有少部分家庭已经比较富裕,如农村专业大户,他们的行为目标当然是利润最大化;一部分家庭已经脱离了温饱线,生存已经不成为问题,但是还受货币支出压力的困扰,他们苦恼的是现金收入不够;还有一部分人,还受生存的威胁,这部分人首要的问题是解决生存问题。

  要根据不同地区而判断农户的行为与动机。我们认为不能简单地将小农混为一谈,不同的地区的小农经济条件不同,其行为及其目标也会有所差异。如美国的小农和中国、印度的小农,中国、印度的小农和非洲肯尼亚、刚果的小农也会有区别。对于中国来说,社会化小农时期,东、中、西部地区的农户有所不同,东部地区内部也会有所差异。如东部地区的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山东半岛等地区,许多农户已经非常富裕,或者说已经达到了小康水平了,生产经营已经具有企业性质,其行为及目标用企业行为理论解释可能更加贴近实际。而中西部大部分地区农户还为生存为而劳作,为了现金收入而进行"过密化"的劳动投入,其行为目标更多可用消费者行为理论来解释。如果说两类地区的农户的生产动机一样,就值得怀疑了。很明显,前者是为利润而生产,后者是为家庭正常运转而生产。

  要根据不同时期而判断农民行为与动机。不管是世界农史,还是中国农史,都表现为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趋势,不同时期农户家庭的经济条件不一样,面临的家庭约束条件也不一样,其行为及其目标也会有所差异。特别是从传统农业解体到社会化大农业的建立,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这个过程从社会化的程度看,其内部可以分为不同阶段,即社会化程度较低的阶段、适中的阶段、较高的阶段。不同的阶段有不同的生产动机。如对中国而言,改革开放以前农民主要是为生存而生产,上世纪九十年代至现在许多农民是为货币支出压力而生产,现在已经有一部分农民是为利润而生产。因此,判断农户的生产行为,还要根据不同时期而变化。

  虽然我们坚持要根据不同的农户确定不同的行为及其动机,但是对于一个特定时期,它应该有一个占居主导的小农行为和动机,即在这个时期大部分农户的行为和动机,并根据大部分小农的动机和行为判断小农的发展阶段,有针对性制定"三农"政策。社会化小农时期占主导地位的行为和动机是货币最大化,但是也必须看到还有些农户也追求生存最大化和利润最大化。

  (二)家户变迁:家与户的统一与分离

家庭既包括家,也包括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是一个可以拆分的概念,也是一个必须拆分的概念。家庭最好的称谓应该是家户,家庭经济行为应该是家户经济行为。家是一个血缘概念,是以血亲和婚姻关系为基础形成的基本生活单位,亲缘和血缘方面的活动和行为,可以称之为家的行为。户则是一个行政概念,是为适应国家统治和管理而形成的概念,是农村的一个管理载体和义务载体,是国家管理和统治的基本单位。户也是一个工作和生产单位,农村以户为单位进行生产,以户为单位进行分配和消费,以户为单位对外进行社会化交换、交流,家庭生产、政府对家庭的服务和管理活动、家庭的社会化交流活动可以称之为户的行为及反应行为。从上可以非常明显看出家与户两者之间的区别和联系。家是一个血缘、血亲单位,户是一个行政单位,是一个管理单位和生产单位;家是消费单位,户是生产单位和分配单位;家追求的是一家和美、舒适,追求效用最大化;而户则非常现实,面临着众多的社会化问题,追求货币最大化,以缓解社会化支出方面的压力和家庭成员发展和健康的需要。家承担着血缘和亲缘义务,而户承担着社会义务,家的再生产和户的再生产也有较大的区别,但是有联系,户的再生产与家的再生产交织在一起。

  家与户有着不同的动机和行为目标。区别家与户的概念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从家与户的变迁、分化中可以解释很多传统经典理论无法解释的现象。在传统经济时期,家户是统一的,家即户,户即家。随着农村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家与户逐步分离,家的行为与户的行为已经出现了偏差,家和户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出现了变化,户的范围超越了家的边界,其超越家边界的距离与社会化程度成正比。家与户有着不同的目标,家的目标是家的生存和繁衍,而户的目标则是收入增加,特别是货币收入增加。家与户分离的程度还是判定小农发展程度的重要依据。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