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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值得警思的“强拆论”
    值得警思的“强拆论”

    值得警思的“强拆论”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5 作者:范正伟 原创摘要:近日网上出现了一篇奇文,题为《透视江西宜黄强拆自焚事件》。文中有对无奈“强拆”的表白,有对法律“本本主义”的反思,更有“没有强拆就没有‘新中国’”的惊人论点。 近日网上出现了一篇奇文,题...

  • 小民对“紧急征用”的担忧
    小民对“紧急征用”的担忧

    张鸣专栏:小民对“紧急征用”的担忧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5 作者:张鸣 原创摘要:这年头,法律总是走得比人快。四川拟出台法规,规定县以上的政府机构,在突发事件时可以征用个人财产,情况紧急时可以强制征用。草案一公布,引起当地和网上的舆论大哗,一句话,小民情绪很不稳定。 ■经济人之张鸣专栏 这年头,法律总是走得比人快。四川拟出台法规,规定县以上的政...

  • 民主不应有姓资姓社之分
    民主不应有姓资姓社之分

    杜导正:民主不应有姓资姓社之分作者:杜导正来源:《炎黄春秋》2010年第10期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上。特区的建设是浓墨重彩的一笔。深圳特区改革开放三十年纪念,是从中央到地方都很关注的事情。8月20—21日,在深圳特区建立三十周年前夕,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前往深圳考察,并发表了讲话。9月6日,在深圳特区建立三十周年的庆典上,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也发表了讲话。两位党和国家领导人的讲话,为...

  • 私吞610元汶川地震捐款 台北男子获刑1年2个月
    私吞610元汶川地震捐款 台北男子获刑1年2个月

    私吞610元汶川地震捐款 台北男子获刑1年2个月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6 作者:中新 原创摘要:台北市一家设计公司的42岁刘姓负责人,前年通过网络对公司内部发起四川震灾捐款,但有不知情民众上网浏览后捐出善款,刘姓男子却纳为己有,虽然金额只有610元(新台币,下同),法官认为他触犯的是公益侵占罪,仍重判1年2个月刑期,但宣告缓刑两年。 南都讯 台北市一家设计公司的42岁刘姓负...

  • 智利:人是国家最宝贵的财富!
    智利:人是国家最宝贵的财富!

    智利救援人员接受本报特约记者采访“人是每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4 作者:周勇进 原创摘要:33岁的智利人丹尼尔是参与“计划B”的一名救援人员,他属于T- 130团队,负责驾驶大型运输车,运送与“计划B”有关的巨大钻井锤以及其他很多昂贵、重要的设备。这些日子,丹尼尔全力投入救援工作,每天都辛...

  • 四川:突发事件强征个人财产合法
    四川:突发事件强征个人财产合法

    四川:突发事件强征个人财产合法拟推出的新规被质疑会给政府强拆披上合法外衣,并可能导致“公权滥用”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4 作者:新华社 原创摘要:近日,四川省法制办发布的《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送审稿草案)》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突发事件拟依法征用个人财产,在情况紧迫时可“强制征用”。&ld...

  • 中国人须忍受更高物价上涨率
    中国人须忍受更高物价上涨率

    中国须忍受更高物价上涨率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4 作者:中新社 原创摘要: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昨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须忍受更高的物价上涨率。现在加息,不仅难以控制通胀,还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据中新社电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学会秘书长王建昨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中国须忍受更高的物价上涨率。现在加息,不仅难以控制通胀,还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

  • 讨薪血案彰现民工的极度弱势
    讨薪血案彰现民工的极度弱势

    都江堰讨薪血案,民工何以如此弱势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4 作者:南都社论 原创摘要:因讨薪而酿成血案,在当下的现实中已不算多么稀罕的事件,尽管人们曾寄望以“总理帮忙讨薪”等各种非常规方式,努力稀释类似经济纠纷中的戾气和血腥,但悲剧总是在不断上演。盘剥底层劳动者的人必须受到谴责,对暴徒及幕后指挥者当然更要施以严厉的制裁。 11日18时20分左右,四川都...

  • 记住那些强拆号召家!
    记住那些强拆号召家!

    记住那些强拆号召家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4 作者:夏佑至 原创 摘要:有些事看上去高级,其实是对高级事物的低级模仿。比如大专辩论会,并不是真正的辩论,而是绕口令比赛。又如排比句,貌似雄壮,一度也很流行,其实是一种低级的修辞手法,无非是廉价甚至卑劣感情的重复。 ■媒体观察之夏佑至专栏 有些事看上去高级,其实是对高级事物的低级模仿。比如大专辩论会,并不是真正的辩论,而是...

  • 有犯罪前科也是公民
    有犯罪前科也是公民

    前科不能抹,权利不能不维护———10月13日个论《有前科的人也是公民》稿源:南方都市报 2010-10-14 作者:吴志峰 原创 摘要:作者以为警察是在有犯罪记录者的身份证芯片中登载其前科,其实是误解。公民的“前科记录”是其以往行为的社会性代价,这一情况是由公安部门掌握的,并没有登载在公民身份证的芯片中,因此就没有抹除与不抹除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