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7 21:27:45 来源:生态环境部阅读:6709
编者按
江苏省南通市通州区 2021年,通州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通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践行“两山”理念,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创新环保工作机制,推行“联合作战”模式,建立了“1+1+N”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机制,成功打响了通灵桥区域环境整治、川姜环境综合整治“百日会战”、钢丝绳行业专项整治等一批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典型案例。创新监管模式,在全市率先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制度,2020年通州区2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典型案例。坚持节水优先,水资源保护与水环境治理两手发力,2019年通州区成为全国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通州区河长办荣获水利部授予“长江经济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先进单位”。坚持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举措集中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精准整治“散乱污”企业,加快推进生态文明进程。以生态红线保护区域为核心,开展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提升生态保护水平;始终坚持生态优先、因村施策,扎实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积极践行城乡垃圾分类,引领生态文明新风尚。全区上下强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足打造通州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名片。 近期重点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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