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5 21:25:51 来源:生态环境部阅读:7048
编者按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 2021年,吴江区被生态环境部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吴江积极构建生态绿色发展“吴江样板”,全国首创“联合河长制”,入选中组部编选的攻坚克难案例和中国改革50典型案例。承办跨区域全要素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开创长三角地区先例。两次荣获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全国先进,与部、省共建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绿色发展国际创新中心,推动环境治理合作走向国际化。打造江南水乡标杆,在全省创新建设重点河流湖泊水生态感知网,连续十三年实现太湖两个“确保”。营造优美和谐生态空间,在苏州市率先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打造7个超千亩生态公园和3个省级以上湿地公园,设立“吴江区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推动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打响“中国·江村”品牌,全力实施乡村振兴,中国美丽休闲乡村、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和省级特色田园乡村数量位居全省前列,“吴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功入选全国农村公共服务典型案例。优化绿色经济体系,全省首创“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信息系统”,推动创建1家国家级和7家省级绿色工厂。在全省率先创新开展“三治”工作,获评省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模范区。在全省率先实施区镇空气质量补偿制度,完成全省首笔超千万元排污权抵押组合贷款发放,为区域发展注入强大绿色动能。 近期重点文章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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