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1-10 16:01:55 作者:韩俊来源:爱思想阅读:10028
韩俊: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治理方式正发生着广泛而深刻的变化。总体来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的治理已基本成型。农村社会组织结构由一元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农村多种多样的中介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如红白事理事会、各种协会、研究会、经纪人协会、合作社等都在农村社区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虽然农村基层治理中引入了新的要素,但农民自主管理村庄公共事务的权力还不足,农民利益诉求渠道不畅,村民自治的作用还没有真正发挥出来。顺应农村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深刻变动新趋势,顺应农村发展基层民主的新期待,必须更新农村治理理念,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方式。要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让村民自治真正成为农民进行有序政治参与和利益表达的基本途径。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财政保障机制,增强村庄公共事务管理能力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深化乡镇基层政权改革,扩大乡镇基层民主,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强化乡镇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加强农村社会组织建设,让乡村内部的自主性力量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秩序维系、冲突矛盾化解等多种领域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协同共治局面,使乡村社会内部充满活力,保持长期和谐稳定。
来源:中国经济时报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