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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启臻:当前乡村振兴的障碍因素及对策分析

时间:2018-03-26 15:23:52 作者:朱启臻来源: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8年2月上阅读:8137


  【摘要】 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只有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实现。这是由乡村振兴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的。但必须看到由于长期受重城市轻乡村思维定势的影响,乡村振兴受阻于诸多制度性因素,特别需要破除一系列阻碍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所以,中央工作会议强调,要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清除阻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则进一步明确,破除一切束缚农民手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因此,首先要转变对新阶段城乡关系的认识,把握乡村发展规律,清除影响乡村振兴的障碍因素,把思想统一到十九大精神上来。

  【关键词】乡村振兴  城镇化  障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庄严宣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任务,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只有动员全党、全社会的力量才能够实现。这是由乡村振兴的艰巨性和复杂性决定的。但必须看到由于长期受重城市轻乡村思维定势的影响,乡村振兴受阻于诸多制度性因素,特别需要破除一系列阻碍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障碍。我们梳理影响乡村振兴的障碍因素,不仅有利于理解乡村衰败的原因,也有助于探索农业和乡村现代化的路径,制定出促进乡村振兴的合理措施。城乡人才流动制度、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乡村金融制度、耕地及宅基地制度等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乡村的振兴。笔者选择以下几个方面做些论述,旨在引导人们思考影响乡村振兴的制度层面原因,为乡村振兴的制度供给提供一些依据。

  扭转单向城镇化趋势,建立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机制

  中央强调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纠正了长期存在的城市中心发展思路,城乡融合的核心是城市和乡村文化共存共荣,城市和乡村发展相互依赖、相互促进,是在保持城乡各自特色基础上的功能互补。这就要求彻底破除城乡二元体制,解决长期以来没有解决的城乡“两张皮”问题。其中最为迫切的是要建立各类发展要素在城乡之间自由交换和流动的机制。以劳动力要素流动为例,计划体制下限制农民进城,将农民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城乡之间形成了一道人们难以逾越的鸿沟,制约了乡村的发展,是当时乡村贫困的重要原因之一。改革开放后,农业家庭经营制度的确立,使农民获得了一些自由选择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农村生产力,特别是乡村劳动力的流动就业,为农民创造了更大范围的就业空间。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城乡分割体制并没有被打破。几十年来,对农民的就业限制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尽管很多农民已经进城就业几十年,依然被贴上“农民工”身份标签,导致了农民工“既融不进城市,也回不了乡村”的尴尬境地。这种人为割裂城乡之间的关系,使农民长期不能平等享受改革开放的成果,也限制了乡村发展的空间。

  城乡关系上的另一极端倾向是单方向地促进城镇化。进入新世纪后,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各种力量集中指向让农民放弃耕地、宅基地,进城购房,以此作为城镇化的标志。以城市发展为中心的城镇化政策导向,导致了乡村人才、资金、资源与信息向城市的单向度集中,像一个无形的“抽水机”,把乡村的各类优质资源源源不断地抽送到城市,直接导致的是乡村价值失位。遵循西方的城市化逻辑,许多人认为中国的城乡对立关系就是要通过“非农化”来破解,把农村的人才、劳动力、资源、资金吸纳到城市,把一个个乡村通过土地商业化、居住楼宇化,变成城市化的小区和集镇。在这种发展思路的引领下,我国农村文化被漠视,传统乡村文化消失,农村独有的社会结构被消解。诚然,城镇化是当今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是不能简单的以城镇化为理由消灭乡村社会。中国是传统的农业国家,几千年的农业文明孕育了灿烂的中华文明,也造就了乡村文明成为中华农业文明的主体。乡村蕴含着中国五千年文化的基因和密码,是中国传统文化的载体。如果我们简单套用单向城镇化模式对待农村,就会促进其衰败,瓦解其应该具有的社会功能[1]。单方向城镇化的另一个表现是限制城市人才下乡和返乡,在乡村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发现很多乡村由贫困村变为富裕村,从衰败走向繁荣,就是由乡贤返乡所带动的,在浙江义乌笔者调研过一个叫何斯路的村庄,就是在一个能人的带动下把一个贫困村变成了富裕村。[2]类似案例并不乏见,这个能人或是从乡村走出去的企业家,或是官员,或是知识分子,他们利用各自在外学到的知识、技能和管理经验,以及所积累的资本,凭着一腔乡土热情和情怀,返乡创业、兴业,重塑乡村共同体,带领父老乡亲致富,被称为新乡贤。乡绅制度植根于乡土社会,告老还乡是中国乡村传统,乡绅作为体现儒家道德规范、实施知识教化的有威望群体,通过维护伦理、劝课农桑、纠纷调解、扶贫济困、协调村落公共事务等,保障乡村有秩序运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新乡贤是指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人士。在目前乡村价值规范体系坍塌的情况下,新乡贤的核心作用在于凝聚乡邻,以道义整合利益,发展出在新时代下适应乡村发展的共享价值规范体系。因此,重塑城乡关系不是切断人们返乡的路,而是给包括市民在内的新乡贤下乡、返乡创造条件,使之成为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只有完善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才能促进城乡发展要素在城乡间的合理配置。只有让有条件进城的农民融入城市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才能为留在乡村的农民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为下乡的人才创造机会,为发展现代农业和建设美丽乡村提供条件。因此,乡村振兴要把城镇化、农业和乡村现代化作为有机整体来对待,要为进城的人、返乡的人和下乡的人创造自由流动的制度环境,实现真正意义的城乡融合。

  认识乡村学校的重要性,完善乡村教育体系

  乡村学校不仅是乡村的教育机构,也是传统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乡村学校与乡村社会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互动过程。一方面,乡村对学校教育发挥着潜移默化的影响,乡风、民风、习俗、习惯、传统道德以及乡村信仰等通过人们的言行举止影响和教化在校学生。诸如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传统礼仪以及为人处世的规范等都可以成为重要的教化内容。因此,乡村学校是传统文化得以传承的重要空间。另一方面,乡村学校同时也是重要的乡村文化和社会整合组织[3]。如乡村学校提供了一种重要的公共生活的场所。这种公共生活因其超越家庭、邻里等初级组织,是传统与现代文化结合,乡村与城市生活方式融合、衔接的重要载体。可以在现代文化信仰、价值观念、科技知识、现代理念等方面实现更大范围的社会整合。近代乡村学校的社会整合功能还体现在乡村教师作为乡村社会的文化人、士绅,有知识、有威望的长老代表,承担着调解社会纠纷、规制乡风民俗、凝聚社会团结的作用。现代乡村学校本应根植于乡村,存在发展于乡村,乡村学校教育功能应与乡村社会功能相结合,方便学生往返学校与家之间,既有利于融入乡村社会,接受乡村文化熏染,也利于教师与村民、家长交流。学校对乡村开放、学校资源为村民共享,使学校成为乡村文明的指示塔,对促进整个乡村文明、文化进步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乡村学校撤并,由原来的“村居学校”逐步演变为一镇一所的“离土型”学校,使学校与乡村距离越来越远。撤点并校不仅影响了乡村文化的传承,也隔断了乡村与学校的联系,甚至成为乡村衰败的重要因素。乡村撤点并校的初衷是因为乡村儿童数量减少,难以撑起一所像样的学校,因此为了让乡村儿童接受更“优质教育”,就只能让他们离开乡村,到镇里或者县城更好的学校去读书。且不论这样的“好心”能否得到决策者想象的好结果,这个做法到了基层就变成一些地方“胁迫”老百姓“城镇化”(实际上是要农民到城镇买房子)的手段。最露骨的口号就是:“小手拉大手”。其逻辑就是利用中国人望子成龙的心理,农民为了子女读书和前途,选择放弃乡村,进城买房子。在乡村调查中发现,很多年轻人全家离开乡村,最主要的原因是为了孩子读书。这样,乡村衰败成为撤点并校的理由,撤点并校又反过来成为乡村进一步衰败的原因,形成了乡村的恶性循环。乡村学校的存在对遏制乡村衰败的作用不可低估,在河北青龙县有一个大森店村,2002年,村里的小学只剩下一个班级、1名教师、15名学生。村支部书记认识到了乡村学校对乡村的重要性,通过做工作,保住了这所小学。如今大森店村变成了美丽乡村,乡村富裕了,学校也兴旺了,目前在校有140多名学生,逐渐发展壮大成一所完全小学。村支部书记说,学校的存在保存了村庄的活力,增加了乡村的凝聚力。学校、家庭和村庄结合到一块,推动了村庄的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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