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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洋:振兴乡村不能只谈农村经济,更需要开展一场新进步运动

时间:2018-05-19 03:22:58 作者:姚洋来源:爱思想阅读:6396


  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不应该是振兴乡村经济,而应是在乡村进行一场推动乡村政治、社会和人的现代化。随着乡村和城市经济上的不断融合,单独谈乡村经济不仅没有意义,而且是有害的。

  十九大宣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既是以往新农村建设的延续,也是新时期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然而,乡村振兴战略应该做什么,中央和地方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认识;从多个省委书记的表态来看,乡村振兴战略仍然主要被视作一个农业振兴战略。

  这和长期形成的习惯思维有关。在计划经济时代,“农村”等同于农业,它的唯一功能是为城市提供粮食。农村居民不仅被禁锢在土地上,而且也被剥夺了生产决策权,种植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割掉。“农民就该种地”,成为人们根深蒂固的成见。

  从上世纪80年代末开始,沿海地区对劳动力的需求大增,农村又成为劳动力的输出地。起初,来自农村的务工者被称为“盲流”,时刻有被清理的危险。进入90年代之后,农村务工者已经成为工业化无可替代的一部分,“农民工”一词应运而生。

  20年前,笔者就指出,“农民工”是一个歧视性的称谓,是“农民就该种地”这个成见作怪的产物。然而,20多年来,“农民工”这个词登堂入室,成为官方和民间通行的用词。估计未来的历史学家在研究中国社会主义史的时候,一定会对这个词的泛滥叹息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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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农村”不等于“农业”。纵观世界各国,除非是在土地异常丰裕的国家(如南美),否则,农业不可能让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赶上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20世纪末,美国的农场平均规模是210公顷,英国69公顷,法国42公顷,然而,如果没有政府补贴,这些国家的农民要想获得城市的平均收入也是比较难的事情。

  “农村”不等于“农业”。农业不可能让农村居民的生活水平赶上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图/视觉中国

  相比之下,我国的农户平均规模只有半公顷,只能用“微型”来形容,根本不可能维持农户的正常收入。

  事实上,我国的一个典型的“农民”早就不再以农业为主业;15年前,农户的非农收入就已经超过了农业收入。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扩大农场规模被认为是解决农民增收和提高我国农业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出路,前些年更是大力提倡公司经营农场,结果均以失败告终。原因何在?

  首要原因是,政策制定者和公司经营者都没有认真对待发展经济学里的两个铁律:农产品价格相对于其他产品、特别是服务业产品价格的长期下降;农业份额在国民经济中持续下降。

  第一个铁律背后的原因是,得益于生物技术突飞猛进的发展,农业技术进步速度快于其它行业。如同电子产品一样,快速的技术进步导致农产品价格的下降。

  第二个铁律背后的原因是,农产品的需求弹性小于1,即如果消费者的全部消费支出增加1%,他们对农产品的支出增加幅度小于1%。恩格尔系数就是用来描述这一现象的指标。在过去的40年里,我国的恩格尔系数持续下降,到2017年降至30%以下;相应地,农业增加值占GDP的比例也持续下降,目前已经低至8%左右。在这两个铁律下,要想把农业搞成挣钱的商业化产业,是非常艰难的事情。

  小农经济是东亚的宿命。我们的近邻日本已经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化国家,家庭农场却仍然是农业生产组织的常态。日本农业人口占全部人口的3.1%,但农业增加值只占GDP的2%,因而农业人口的平均收入只有全国人口平均的三分之二。这还是在日本政府给予农业高额补贴的情况下实现的。

  我国的农村人口占全部人口的43%,如果全部从事农业,则农村人均收入就达不到全国人均收入的五分之一;而目前农村人口的实际收入约为全国人均收入的47%,高出的部分,都来自非农收入。

  即使是按照最乐观的估计,到2035年,我国也将仍然有四分之一的人口、也就是3.5亿人居住在农村。我国的农户平均规模和现在相比几乎可以翻番,但在国际范围内进行比较,我国的小农地位并不会发生实质性的变化;小农将仍然是绝大多数地区的选择,兼业将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村居民的就业状态。在这种情况下,全国上下需要重新认识农村的地位。

  早在十几年前,笔者就指出,农村应该从农产品的生产基地和工业劳动大军的蓄水池变为农村居民的宜居之所。农村的问题,不是单纯的农业生产问题,而更是社会问题和政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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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民公社之前,农村社会靠地缘和血缘关系维系,尽管没有官办的正式组织介入,村庄也可以维持基本的稳定。公社化之后,生产队成为管理农村社会的正式组织。从生产的角度来看,农村进入一个僵化时期,但农村基层社会尚可运转,社会没有失序。公社结束之后,市场进入农村社会,尽管地缘和血缘关系有所恢复,但不足以支撑社会秩序。在发达地区,由于集体经济的存在,村庄的正式组织尚可以发挥作用,但是,在不发达地区,农村社会不可避免地走向原子化。农村面临再度现代化的问题,而且比城市更加迫切。

  改革开放之初,得益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民收入快速提高,城乡收入差距从1978年的2.8倍缩小到上世纪80年代中期的1.8倍。

  然而,自那以后,城乡收入差距快速提高,到金融危机之前达到3.3倍。金融危机之后,沿海和城市的收入增长速度放缓,农村收入增长加速,城乡收入差距回落到2.7倍,但仍然属于世界最高之列。从2003年开始,中央政府加大了对农村的投入,重建农村的医疗体系,并试行农村养老保障制度。

  即使是在这种情况下,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仍然大大落后于城市。农村的基础设施没有和农村收入同步改善,许多地方的卫生、给排水和炊事等方面的生活便利程度还停留在70年代的水平。文化生活方面更可能有所倒退。

  在公社时代,县里还时常派出电影放映队和戏曲表演团,到各村巡回演出;现在,所有文娱活动都集中到县城或大的集镇,村庄成为文化沙漠。在这个背景下,农村文化生活退化,低俗文化兴起。

  公社瓦解之后,农村政治也经历了一段时间的衰落。上世纪90年代的村庄选举燃起了农村政治复兴的希望。村庄选举从80年代中期开始试验,到1998年《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颁布,几乎所有的村庄都进行了村委会的选举。尽管地域差异很大,一些地方也出现了贿选现象,但是,村庄选举对于农村政治文明建设仍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为村民提供了一条参政议政的制度化途径,而且对村干部起到了监督作用,增加了公共事务的透明度,促使村干部为村民办更多的实事。

  然而,在过去的十来年里,村庄选举的作用大为下降,在集体经济较弱的地方,更是流于形式。这不仅是因为来自上级的干预,而且也因为村庄社会瓦解之后群众对于选举的漠视。村庄政治不振,黑恶势力就趁机抬头,村庄进一步瓦解。

  在毛泽东时代,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是和城市同步进行的,尽管走过了许多弯路,也出现过重大的政策失误,但成绩也是显著的。其中最显著的是妇女解放。女性不仅获得婚姻自由,而且,通过参与劳动和地方政治,地位也大大提高。在农村地区,女性占全部党员的比例从1949年的8.6%上升到1976年的13.2%,基本上和全国水平持平。女性党员起到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笔者与游五岳的研究表明,女性党员比例比较高的县,女性和男性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就较小,而且,性别比也更加平衡。女性政治地位在上世纪70年代中期达到高峰,当时的中央委员当中,17%是女性,而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更是达到22.6%。

  然而,1976年之后,女性政治参与度开始下降。目前204位中央委员当中,只有10位是女性,而人大代表中女性的比例也只是恢复到70年代的水平。在农村地区,传统观念回潮,女性、特别是40岁以上的女性回归家庭成为普遍现象。

  由于实行计划生育,一些农村地区的男女性别比严重失衡,但这不仅没有提高女性的社会地位,而且还把她们沦为婚姻市场上待价而沽的“高价商品”。农村地区的彩礼价码节节攀升,年轻女性失去了作为个体应有的尊严。

  与女性地位下降同步发生的,是农村地区、特别是不发达农村地区对教育热情的下降。随着人口增长的放缓,农村学校数量下降,优势教育资源向城市集中,农村和城市教育质量之间的差距不断拉大,多数农村中学毕业生即使能够考上大学,也只能读三本或大专。

  李中清等人对北京大学和苏州大学的研究发现,在1950年-2000年这段时间里,两所学校的学生构成越来越多样化,来自普通家庭的比例上升(李中清等,《无声的革命》,三联书店,2013年)。然而,这个趋势在2000年之后被逆转。在上世纪80年代的北大,一个班级三分之一的学生来自于农村或城市平民阶层是很正常的事情,而现在的北大,这样的学生凤毛麟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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