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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远:乡村振兴:中国农村改革40年回顾与思考

时间:2018-09-07 21:49:38 作者:宋洪远来源:爱思想阅读:11183


  2.推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

  要从基础设施建设、教育事业发展、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一体化等方面,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推动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向农村倾斜,引导金融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二是统筹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加大财政对农村教育支持力度,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发展农村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快普及农村高中阶段教育,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三是统筹城乡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大农民务工技能培训和农业生产技术的力度,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以及农民就地就近创业,大力开展农民外出务工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四是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加快构建农村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管理,继续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完善重大疾病保险和救治制度。

  3.推进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要从创新人口管理、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健全市民化推进机制等方面,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一是加快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要根据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以就业年限、居住年限、社保参保年限等为基准条件,制定具体的落户标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制度;要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等为前置条件实施差别化落户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二是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将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城镇社区卫生服务体系,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参加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三是建立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要强化各级政府责任,合理分担公共成本,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构建政府主导、多方参与、成本共担、协同推进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推进农民工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群体融入社会,建设包容性城市。

  作者系农业农村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主任

  转自:南京农业大学学报 2018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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