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沭阳县自推进乡镇(街道)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简称“三整合”改革)改革工作以来,紧紧围绕“1+4”治理模式,即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便民服务一窗口、综合执法一队伍、基层治理一网格、指挥调度一中心,通过“三整合”改革为基层“瘦身”“塑身”“强身”三合一。
乡镇(街道)的职能机构设置和办事效率的关系十分密切。为了精简职能机构,提高办事效率,沭阳县根据人口规模,整合乡镇(街道)现有行政事业机构职能,为基层职能机构合理“瘦身”。通过整合,人口规模在6万以上的乡镇(街道)设置9个职能机构,即“一办七局一中心”;人口规模在6万以下的乡镇(街道)设置8个职能机构,即“一办六局一中心”,且各办、局或中心的内部不再设科室。整合乡镇(街道)所属的事业单位,设立综合服务中心,不实际运行,事业人员统筹安排到职能机构工作。机构变“瘦”,职能并未减少,且较之以前更加科学合理。
对于此次“瘦身”,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基层工作者。刘集镇党委书记周翔宇说,“过去科室分工过于独立,比如组织科某位同志请假,他的工作别人还代不起来。特别是遇到阶段性中心工作,明显感觉工作人员力量分散,忙闲不均,不利于同事间团结,更加影响工作效率。现在打破条线分割,尤其是将原有的工贸中心等事业单位整合为综合服务中心,可以统筹使用人员,提高工作效率,更好的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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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三整合”工作目标要求,出台《沭阳县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指导意见》,按照“集中办理、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为便民服务中心“塑身”,让服务更便民,办事更高效。
沭城街道建成总面积约1200平方米的便民服务中心,打造“能办事、会办事、快办事”的服务平台,采用全开放式办公、低柜台人性化设计,以“一站式”窗口全进驻为标准,内设综治、信访、司法、民政、卫计、税务、国土、人社、综合服务等12个服务窗口,各窗口指示牌明确,配备了35名专职工作人员和电脑、电话、高拍仪、打印机等相关办公服务设施,还有方便群众办事的休息区、饮水机、填写台、老花镜等基础服务设备,通过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提供即办、帮办、代办、协办、联办等在规定时间内办结的综合性服务模式。
一位前来补办医保卡的张大爷高兴的说,“之前需要到县里去办,我们孩子不在身边,而且县里人多排队要很长时间,对于我们老年人实在不方便。现在好了,我不小心掉了医保卡,到这个大厅(便民服务中心)就能办好了,离家近,在这工作的孩子们都很热情,我感觉特别好。”
为了破解“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这个难题,沭阳县参照江苏省委编办等部门印发的《赋予乡镇(街道)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指导目录》,将基层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审批服务权限赋予乡镇(街道),明确乡镇(街道)为权力实施主体。138项行政许可及公共服务类事项已赋权至乡镇(街道),70项行政处罚类事项已履行报批手续,待省政府批复后赋权。在承接上级赋权基础上,沭阳整合乡镇现有人员力量和县直部门设在乡镇站所、分局执法队伍,组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通过资源下沉,确保每个乡镇配备不少于6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以及相应的执法装备,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执法辅助人员。乡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按有关规定足额配备,一系列实实在在的措施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强身”。
“我们新河是花木之乡,花木生意常年都很兴旺,但是随之带来的很多涉及行政处罚类问题,比如道路边乱堆乱放、道路环境卫生等,我们无法作为执法主体治理,镇里只能加强宣传引导,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待70项行政处罚类权限赋予我们乡镇后,我们就可以通过一体化平台调度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去处理。这对于我们基层综合执法绝对是‘强身’利器。”新河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人邬培祥说。
沭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编办主任钱银钧说,“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就是要让基层有责、有权、有心办事,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基础,这既是上级的要求,也符合广大群众期待。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全力做好各项工作,推进‘三整合’改革落地落细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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