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乡镇纪委书记,可能很少有人会将他们和办案联系起来。但在山东省禹城市张庄镇纪委书记尚凯看来,十八大以来这五年,最大的感触之一,就是乡镇纪委成了当地办案的主力军,有效遏制了基层“微腐败”。
“以前在镇上当纪委书记,有什么活都会去干,来信访的要接访,有征地拆迁的要到现场,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反而种不好,老百姓都笑称乡镇纪委是摆设。”尚凯坦言,那时基层执纪监督力度不够,导致“微腐败”问题滋生,群众对征地、低保、小麦直补、村级账务公开等事多有怨言。虽然他们也知道,“微腐败”损害的是老百姓切身利益,啃食的是群众获得感,有可能成为“大祸害”,但一直没找到好的治理突破口。
让尚凯振奋的是,2015年初,镇上换了全新的纪委班子,配有1位书记、1位专职副书记、3位纪委委员,每个村还设有1名村级纪检委员,可谓兵强马壮。在考核机制上,也进行了相应的创新。由市纪委查处的“微腐败”案件,根据处分人数、处分轻重折算分数,在对乡镇党委主体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而对乡镇纪委自查的“微腐败”案件,则在考核中予以加分。通过这一减一加,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从效果来看,这种考核创新可以说是立竿见影。治理腐败,说一千道一万,只有党委、纪委合力,结果才能更给力。前些年基层“微腐败”之所以层出不穷,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地方党委、纪委对自身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认识不到位、履职不到位。现在乡镇领导肩上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重了,纪委的作用自然也就大了起来,逼着纪检干部必须敢于担当、善于担当,对每条问题线索都要查细查透,不因小事不查,不因复杂畏难。由此带来的变化是,干部们的办案意识提高了,本领增强了,党委和纪委也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来“各扫门前雪”的局面。这对于那些仍想“顶风作案”的人来说,不啻为最好的震慑。
实事求是讲,在基层办案,难免遇到人情困扰。以前查处一个干部,往往会接到很多说情的电话和条子。特别是乡镇纪检干部,长期在一个乡镇工作,和有些办案对象比较熟悉,真查出了问题,可能也“下不了手”。有没有办法破解?禹城市实行乡镇异地办案,不同乡镇交叉办案,仅今年以来就查处农村基层“微腐败”问题74个,处理79人,党政纪处分56人。窥斑见豹,类似的创新全国各地还有不少,从中或许可以看到近年来基层治理“微腐败”的成效。
反腐力度的加大,也带动了社会风气的改变。一位在某市工作的基层干部感慨,每次回老家看双亲,老母亲叮嘱最多的就是“小心谨慎,不犯错误”,他印象最深的一句是:“你不占便宜不贪污,干好工作,就是对你娘最大的孝顺。” 当遵规守矩、廉洁从政成为越来越多干部的共识,这股积极、向上的正能量,改变的将是整个社会的政治生态和精神面貌。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有的群众说“老虎”离得太远,但“苍蝇”每天扑面。下大力气治理“微腐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吃拿卡要、“雁过拔毛”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乱象,重塑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基层反腐以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们一口气也不能松。
(作者为本报山东分社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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