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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批斗事件]对村民挂牌示众是践踏法治和人权

时间:2010-11-08 14:44:2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8521


对村民“挂牌示众”是践踏法治和人权
2010-11-08 07:14:00  来源:红网

 11月2日,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委、区政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宣布拘留17名“阻挠重点工程建设”的村民。此举随即遭到广泛质疑。11月6日晚,汉滨区委宣传部以“情况通报”的形式回应质疑,称:“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对暴力犯罪、严重刑事犯罪以及造成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通过公开曝光的形式震慑犯罪,教育群众,及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社会效果明显,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东方早报》11月7日)

  从报道情况看,汉滨区委宣传部所称之“公开曝光”,实为“挂牌示众”。在公开处理大会上,17名村民被民警反剪双手站在主席台下,身穿橙色或绿色马甲,胸前挂着块牌子,上面写着涉嫌的罪名或违法行为和各人名字。这与往年严打期间“游街示众”的做法并无二致,早在1998年就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明令禁止。今年7月,针对广东东莞、湖北武汉等地将卖淫嫖娼人员游街示众的做法,公安部又专门下发通知,再次重申严禁游街示众等有损违法人员人格尊严的做法。言犹在耳,安康市汉滨区即再次上演“挂牌示众”,可谓“顶风作案”,错加一等!

  拘留17名村民的理由是“阻挠重点工程建设”,因而涉嫌妨害公务等犯罪。但从照片显示看,村民脖子上所挂牌子却分别写着“殴打他人”、“扰乱单位秩序”等字样,而并非刑法所规定的法定罪名,执法的随意性可见一斑。退一步说,即使拘留是有法律根据的,但案件仍在侦查阶段,17名村民只是犯罪嫌疑人,根据无罪推定原则,在法院判决他们有罪之前,均应视为无罪之人,根本谈不上“予以严厉打击”。再退一步说,即使他们均被法院判决有罪,作为罪犯也应享有基本人权,其人格尊严不容侵犯,执法者并无羞辱他们的权力,更不能搞“挂牌示众”、当众侮辱。

 

  汉滨区委宣传部称,挂牌示众是“在非常时期采取非常措施”,而且“社会效果明显,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这纯粹是自欺欺人的无稽之谈。从整个事件看,起因源自村民对征地补偿不满,聚众封堵村级主干道,进而“围攻”执法人员,但也算不上非常恶性的刑事案件,所谓“非常时期”从何说起?至于事件的处理,作为党委、政府或者执法机关,理应通过疏导、调解或者合法的措施去化解、处置,又岂能突破法律底线,去搞“挂牌示众”等所谓“非常措施”?执法者知法犯法、随意执法,所产生的负面社会影响,所起的恶劣示范效应,都是极其严重的,不仅起不到“普法宣传作用”,而且败坏了党委、政府和执法机关的形象,激化了矛盾。

  “游街示众”、“挂牌示众”等违法事件不断重演,以及近来频繁发生的“暴力拆迁”事件,均说明一些地方政府和执法机关仍然漠视法治和人权,而把法律当成“治民”,甚至是对人民群众进行“专政”的手段。看来,的确是需要来一场“很好的普法宣传”,但对象应当是官员,内容就是法治和人权。

  (责任编辑:李志强)

 

来源: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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