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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改革试验区要勇于在制度层面突破

时间:2020-10-14 13:54:05 来源:第一财经阅读:3612


  通过深化制度改革释放经济活力,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方向。

  10月12日,中办国办公布了《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2020~2025年)》,重点提出加大行政审批、科技创新、规划管理、综合监管、涉外机构和组织管理等方面放权力度,依法依规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赋予深圳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旨在通过赋予深圳更多省级管理权、自主权等方式,为40年后深圳改革开放再出发赋能。

  中国经济当前面临的内外发展环境下,继续深化改革的意义比以往大多数时刻都要重要。今年7月底的中央政治局会议就提出,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改革,继续扩大开放,持续增强发展动力和活力。

  在深化改革过程中,因为一些制度实施效果难以预测,所以往往需要在部分地区先行先试,一旦成熟并符合推广条件后再逐步在其他地区施行,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就承担着改革试点的功能。

  首先从决策层的角度讲,要敢于在制度层面“放权”, 赋予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自决权,让改革试验区进行制度性改革,并根据自身实际破除阻碍因素。以土地管理制度为例,此次《方案》就支持深圳在土地管理制度上深化探索,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委托深圳市政府批准。很明显,更多的农用地可转为建设用地,将缓解深圳高房价背后的供需矛盾以及企业不断外迁的压力。

  相比于政策层面的“放”,改革试验区自己“闯”更为重要。可以说,大胆改革、先行先试、探索创新路径、敢想敢干是改革试验区共有的标签,也是深圳等“特区”发展到今天,向更高层次挺进的必要条件。今年是深圳经济特区成立四十周年,深圳在开放之初,曾有“杀出一条血路”的说法,40年之间成就有目共睹。虽然目前经济大环境已不可同日而语,但这种精神仍具有现实意义。

  除深圳外,作为中国第一个自贸区的上海自贸区近年推出的一系列首创性的制度创新亦可圈可点,尤其是去年设立的临港新片区,今年5月会同央行上海总部、上海银保监局等共同在落实对外开放、强化制度创新、培育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加强服务保障等5个方面提出了50条创新举措,加上此前的金融开放30条等政策,均对标最高标准,目的在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目前而言,以沪、深为代表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虽经济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拥有多方面的制度优势,但在优化制度成本方面仍大有可为,包括行政效率、司法公正性、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可以说,制度创新对这些区域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的发展都至关重要,有赖于改革试验区敢于突破、勇于探索。

  同时,改革试验区的创新制度施行一段时间并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后,应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激发经济发展活力。换言之,以改革试验区为范例,让更多的城市与地区加入到制度更新和完善进程中,在制度的不断自我革新下,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活力将充分迸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也将稳步推进。

  制度经济学创始人之一的诺斯认为,强大生命力的制度,需要与时俱进地融汇和平衡好经济社会发展的变化。中国经济发展的日新月异需要制度不断革新,而改革试验区正是承担了制度创新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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