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这一全球性公共卫生危机前所未有,令美国损失惨重,金融财富大幅缩水,可能面临史上最严重的经济衰退。美国急于将疫情“政治化”,转嫁危机,凝聚民意,以扭转国内政治不利局面。与此同时,美联储激进的市场干预,给全球经济埋下隐患,由此产生的金融风险值得警惕。
继贸易摩擦、科技封锁之后,金融博弈山雨欲来,我国亟须做好系统性应对预案。
金融博弈山雨欲来
当前,美对华态度已由上世纪后期的“战略接触”、21世纪初的“战略竞争”演变为“敌意打压”,特别是特朗普应对问题时以服从眼前政治目标为主,导致疫情期间中美关系进一步复杂化、严峻化。
美国在与竞争对手的博弈中,曾广泛使用金融手段,以实现其全球战略和政治经济目标。目前,美国以《国家紧急经济权力法》《国家紧急状态法》为基础,以《爱国者法案》《国防授权法》等为补充,以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会(SWIFT)和纽约清算所银行同业支付系统(CHIPS)等金融控制和制度结算体系为工具,已形成由总统主导、国会立法干预、州和地方政府辅助管理、财政部海外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具体操作的金融制裁实施体系,并实现全球覆盖。
美国参众两院跨党派议员联名发起草案,要求没收我国持有的1万多亿美元美国国债,并冻结包括黄金储备在内的在美资产,以向我索赔。这令广大网友惊呼:“‘庚子赔款’不能再度上演!”无论“对华索赔草案”最后能否通过,金融武器这一美国惯用的手段,都值得我们警惕。
美国可能采取的手段和工具如下:
冻结在美资产。极端情形下可能冻结外汇储备、黄金储备、持有美债等。冻结资产是美国最惯用的手段。2003年3月,小布什政府曾宣布没收伊拉克政府和伊拉克中央银行存放在美金融机构中的19亿美元,归美财政部所有。
切断利用美元通道。可能利用SWIFT及CHIPS系统切断美元贷款、贸易结算与支付渠道,禁止外汇交易。此外,美还可能通过限制“代理账户”和实施第三方制裁,使效力进一步扩大。
实施资产管制和投融资禁令。将重点行业、目标企业或机构列入实体制裁名单,实施资产管制;发布中长期融资禁令,禁止进入美国资本市场融资、商业融资或在美境内投资及开展相关业务等。
当前,美正处于“疫情战时”状态,但即使在疫情急剧恶化态势下,对华遏制也丝毫没有松懈。须高度警惕美方任意妄为,导致局势全面升级。
防范美国输入金融风险
疫情期间,为稳定金融体系,支持家庭、企业、州和地方政府的信贷流动,美联储建立了11项信贷和流动性工具,从而稳定短期融资市场和为整个经济中的信贷提供更直接的支持。但与此同时,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规模与联邦政府债务规模创历史新高。6月美国疫情的二次暴发拖累了美国经济复苏的速度,不排除美联储会进一步加码。瑞银预测,美联储资产负债表规模今年可能会突破8万亿美元。
美联储激进的市场干预,给全球经济埋下了隐患,加大输入性风险:一是美联储成为最后信用担保人,市场风险偏好提升,投资者追逐风险资产可能催生新一轮资产价格泡沫。
二是在今年经济衰退的背景下通缩压力大于通胀,但未来可能给资源进口国带来输入性通胀风险。在全球经济贸易不振的环境下,有可能引发竞争性货币贬值,扭曲全球贸易和供应链体系。
三是加大美元海外融资风险。鉴于全球出现“美元荒”,离岸美元债市场经历抛售潮。尽管近期情况缓和,但一级市场发行仍受影响,且今年中国离岸公司美元债将迎来偿债高峰。随着境外美元融资成本飙升,债务违约风险上升。
四是警惕美联储实施负利率政策带来的全球溢出风险。目前,美国疫情仍在恶化,市场隐含的美债收益率水平约为-1%。在现有货币政策空间用尽的极端情况下,美联储选择负利率并非绝无可能。若美债收益率转负,各国中央银行和国际金融机构本已下降的美元资产配置将更加困难,要么持有负收益的美债,要么转换为黄金、其他货币资产甚至风险资产,资产保值增值的压力将明显增大。为此,需要全面守住防范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危机面前,做到“手里有牌”
在这场危机面前,须坚持底线思维,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做好防范准备。
构建中国金融制裁政策框架。一是必要情况下可冻结美国在华企业的资产,进行深度国家安全审查。二是禁止美国企业在华从事威胁国家安全的相关商业活动,禁止企业和个人采购被制裁美国企业的服务、产品和技术等。三是审查和制裁美国在华金融机构相关不正当行为。可借鉴美国、英国、欧盟等发达经济体的经验,构建中国金融制裁政策框架,特别是设置被制裁实体清单及标准。
加快建立规避性制度安排。须充分做好美发难准备,加快建立规避性制度安排:一是加快构建贯通外交、安全、司法、金融、财政、贸易等领域的预警机制,把境外资产保全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加快制定境外资产分散投资、安全转移的应急预案。二是抓紧设立金融制裁或反制裁主管部门,制定金融制裁与反制裁措施,授予其根据需要冻结境外组织或个人在我国境内资产的权力,并形成多部门联动机制。
加紧构建金融制裁阻断法律框架。应重申《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维护中央银行“自营账户”主权豁免权利。可仿效欧盟阻断法案,尽快制定我国反制裁阻断法律,以立法形式宣告美延伸到其境外的金融制裁制度无效,明文禁止中国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个人遵守这些“长臂管辖”法律,并向遭受金融制裁的中国政府部门、企业、机构和个人赋予足够的追偿权等。
加快布局重大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紧完善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建设,加快推动CIPS与欧洲的贸易往来支持工具(INSTEX)、俄罗斯的金融信息传输系统(SPFS)合作,建立国际支付结算的替代通道。二是加紧开发基于区块链的法定数字货币。三是完善熊猫债市场建设,推动境外和多边金融机构在华发行人民币债券,加快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四是重新确立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及全球“超级联系人”的地位。根据香港金融管理局的数据,香港离岸市场人民币支付的全球占比保持在70%以上。香港还是内地公司向香港国际投资者募集资金的重要市场。进一步支持香港人民币离岸中心。粤港澳大湾区可以先行先试,进一步做大做强离岸人民币市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
进一步提高中资企业海外融资上限。落实好规模性政策,守住“六保”底线,防止企业过度举债和宏观杠杆率过快攀升。进一步完善微观主体资本或净资产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约束机制,根据宏观调控需要和宏观审慎评估的结果,对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跨境融资进行逆周期调节,使跨境融资水平与宏观经济状况、整体偿债能力和国际收支状况相适应,控制杠杆率和货币错配风险,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多措并举提升人民币资产吸引力。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区间内双向波动,综合考虑各种供求因素,保证外汇市场供求基本平衡,通过保持一定的利差水平维护人民币资产的吸引力和配置价值,加快深化人民币的计价结算、投融资、储备等国际功能。(作者张茉楠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所首席研究员,谈俊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美欧所副研究员)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