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忻州市办理的首起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件,反而让忻州环保和公安等部门站到了风口浪尖。
据中新社消息,忻州市公安局环安支队大气污染巡查组日前夜间巡查时,发现锦兴园小区建筑工地地桩处、过道处燃起三处燃煤明火,最终确认工人王某伟为夜间取暖。因散发的烟霾中含有高浓度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王某伟被忻府区公安局行政拘留5日。(12月2日 杭州网)
民工晚上烤火被拘留五天,此事引起了社会的热议,当然,议论者不是这些没有网络话语权的民工,恰恰相反,是很多坐在空调房、吹着暖气的广大市民。之所以为素不相识的民工们说话,就在于这些人能够切实体会到处罚手段缺少必要的城市温度。很多网民都“将心比心”,正因为这些农民工们没有其他更好的取暖方式,所以选择了烤火,而烤火带来的结果则是被拘留5日,这是任何一个社会人都无法接受的现实,所以很多人施予了同情的目光。
不过当地官方却解释,由于环保压力大,现在开会都是先报环境质量,再报GDP,而且被拘留的不只是民工,一些违规焚烧秸秆的人员也被拘留,从县里到村里,不少干部因环保工作不到位受处罚,甚至副县长级别的官员也被问责,还有人在当地电视台“检讨”。从中不难看出,民工烤火被拘,都是目标考核给逼的。正因为有环境保护压力,所以当地动起了真格,给基层党委政府施压,给干部施压,所以才有了如此强有力的处罚手段。
不过,因为烤火被拘留,当地也没有拿出法律解释,而是“多个部门开会决定的”。实在是有点令人胆战心惊,如果违法犯罪,则直接可以用法律条款来应对,何需由“多个部门开会决定”?从中可以看出,当地干部在工作中的法治思维太过薄弱。当前,公众对呼吸新鲜空气的愿望日渐迫切,国家自上而下对环保要求也越来越高,但是,环境保护不是一场运动,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绝对不是靠拘留几个夜间烤火的民工就可以解决的。
企业的偷排漏排行为,工地的夜间违法施工问题,这些才应该是基层党委政府的着力点。环境保护更应该“抓大放小”,否则,揪着几个夜间取暖烤火的民工不放,不仅失去了城市温度,更会给公众留下一种欺软怕硬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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