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事业单位招聘中出现“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行为,将被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11月11日 《中国青年报》)
随着地方公务员招考的权限收归到省一级,公考已经进入了模式化的招考路径,笔试、面试、体检到政审,不论是哪一个环节出了问题,都会被拒之门外。因而,公考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也在逐步地被考生所称道,正因为如此,才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对公考乐此不疲。不过,由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权限还是属于各市(州)和区(县)两个层级,导致事业单位招考存在很多争议,其中最广受诟病的便是“萝卜招聘”。如今,人社部出台规定,对事业单位招考中出现的“因人画像”“萝卜招聘”等行为,将进行问责,此举将更加有助于形成“唯才是举”的竞争性选拔风气。
“一个萝卜一个坑”曾经是社会对某些“官二代”进入体制的形象描述,“因人设岗”等现象较为泛滥,诸如,设置条件苛刻的专业限制,或者本岗位工作经历等等,在普通单位的普通事业岗位,基本上属于认真工作就能很快上手的岗位,却偏偏设置倾向性较为明显的限制条件,只让极少数人有资格参与竞争,从一开始便将很多人排除在外,惹得考生怨声载道,也影响了事业单位招考的口碑。
群众最期盼的是政府信息公开,考生最期盼的是起点公平,只有为广大人才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平台,才能够让社会感受到事业单位招考“唯才是举”的标准。
人社部出台规定,对“萝卜招聘”问题进行从严问责,就是旨在让广大人才在竞争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各地政府“唯才是举”的诚意。一个地方政府要发展,最重要的是人才的集聚,如果对人才有过多的限制,只是在“小圈子”里打转,死守住既得利益,那只会故步自封,让政府在丧失公信力的同时,限制发展思路,捆住发展步伐。事业单位招考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晴雨表,当越来越多的普通子弟通过自身努力成为了人民公仆,必然会增强社会公正的正能量,提升政府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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