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1-07 21:08:19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3068
刘洪波 杂文家
原题:从一个标本看所谓“制度”
从人民网看到消息称,某省交通厅厅长又传被双规。如果传闻属实,这已是1997年以来该省第四个落马的交通厅厅长。
现在,官不分大小,衙不分肥瘦,地不分贫富,说哪里哪个机关哪个官落了马,都不会令人吃惊。该省交通厅13年间4名厅长落马,没什么奇怪。然而,一个机关13年的前腐后继,作为反腐不成的一个样本,还是很有价值的。
现任该省交通厅厅长董某被双规,还只是传闻,而传闻是从官网删掉其名字、简历和活动报道来印证,传闻的问题是涉嫌违纪。违什么纪,违多大的纪,一概未知。但我们判定违纪一定涉及腐败,应该没有问题。很多年了,官员违纪被查,除了腐败,还有别的由头吗?
董某之前,该省交通厅已是前腐后继的样板。1997年,厅长曾某受贿14.5万元和0.95万美元,另有录像机、空调等,被判刑15年。2001年,厅长张某因受贿100余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被处无期徒刑。2006年,厅长石某因受贿1900万元,被处无期徒刑。
这三个连续腐败的官员,都有豪言壮语。曾厅长向省委写过血书,以党员名义保证不收一分钱,但血性和党性都没有保证他不被判15年。张、石二位没有血书,但张说过“让廉政在全省高速公路上延伸”,结果延伸的是腐败。石的口号是“一个‘廉’字值千金”,但很遗憾,一个贪字值1900万,自然又是廉字输掉了比赛。
口号一个不输一个,贪的胃口也一个比一个大,几何级加速。23万、100余万、1900万,前三个厅长,用不到10年的时间,完成了腐败金额的数量级上的三级跳。现在,董厅长不知情况如何。
我们仍然不能知道,在厅长接连倒下的情况下,防腐反腐的办法有何改进。我们只知道,最后一个可知的,被视为成功的所谓制度改进,再次变成了笑柄。《南方周末》一年前曾报道,由于改革不到位,监督没跟上,全国一度有17个正副交通厅厅长先后落马。一个“制度反腐资深专家”评论道,“一个系统的一批重要骨干,就这样在这么多钱(编注:指交通系统的建设投资)面前被击垮了。一个省连续三个交通厅厅长的前腐后继,最后不得已把该省纪委研究室主任派去交通厅做纪检组长,才遏制住”,“而这一次,超出之前十多倍甚至几十倍的投资,现在看来,并未导致大规模的整体塌方和系统腐败问题出现,中央和群众的评价不错,国内外的反响良好”。
如果董作为“四连腐”也落马了,所谓“反响良好”的制度反腐又该怎样评价呢?靠省纪委派干部这种办法遏制腐败,算什么制度防腐?湖南郴州刚刚执行了前任市纪委书记曾锦春死刑,碰上这样的纪委官员,岂不是不仅防不了腐,反倒要养出一堆通吃黑白道的霸王?
现在,没有人不在叫制度反腐,但什么是制度?难以遏制的腐败,一直在提示权力约束不能靠内部人“牵袖子”,而要靠权力分划与制衡,尤其要靠民众和社会力量对所有公权力加以无所不至的监督。权力约束的国际经验,也如此昭示着方向。然而,这里仍然在不断搞着“省纪委派去干部当纪检组长”之类的所谓制度,一面前腐后继,一面称“反响良好”。什么是制度,指的是哪些制度,你真的不懂,还是怕制度硬了权不够大,所以装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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