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2-27 21:06:35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074
张鸣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前段时间托克逊县使用智障人做奴工的案件调查,查出了一个四川渠县的黑奴工基地,一个叫曾令全的人,十几年一直以“自强队”的名义,在周边地区和城市强行 “征集”智障人,然后把他们卖出去做奴工牟利。当人们只批评渠县政府比较官僚,比较不负责之时,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个县民政局所属的救助站和救助基地,居
然干的事跟曾令全一模一样。由于有官方的背景,这里的智障人待遇更差,逃跑者受到的惩罚更加严酷。
显然,这起事件的恶劣程度,无论怎样形容,都不过分。客观地说,即使对我这样一个经常接触社会黑暗面,神经足够坚强的人来说,这个案件的黑恶程度,已经超出了我的想象。强拆致人自焚,已经够可怕的了,但毕竟还要打着公共利益的招牌,而且还只是间接加害于人,而这种黑奴工的贩卖,无论怎么说,都属于赤裸裸的黑社会行径。
尽管渠县救助站的黑恶超出了我们的忍受限度,但这种恶行,在本质上都源于一种冲动,就是牟利的冲动。地方某些政府部门的公司化,曾经是被某些西方学者称道的现象,但是,当市场秩序已经初步确立,政府部门的公司化依然有增无减,不及时退出做守夜人和仲裁者,政府自身和政府中人,就会肆无忌惮地利用公权力为自己牟利。
到了这般境地,事实上是没有人可以给其踩刹车的,更谈不上监督和制约了。因此,这样的政府公司就会沿着趋利的轨道一直滑下去,直至滑向犯罪,能干出什么坏事来,真是无法预料。这里,有政府中人个人性质的犯罪,也有某些政府部门的有组织犯罪。以前,曾经出现过负责缉毒的警察,利用手里的权力,从放纵毒贩走到自己亲自贩毒的事。而现在,又出现了民政救助站借用救助残疾和智障人的机会,从事智障人贩卖的事件。这种事,一般来说,不大可能是救助站和救助基地负责人个别的行为,只可能是一桩集体犯罪。这桩案件后面还有谁,有何种背景,我们还不清楚,但这样大规模的奴役和贩卖人口,一做就做了如此长的时间,若说救助站和救助基地的主管部门完全不知情,是难以令人相信的。
显然,这样的犯罪,已经远远超出了人类的底线。我们很想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能让一些政府工作人员,冒天下之大不韪,干出这样伤天害理的事呢?仅仅是因为利益吗?卖一个智障人做奴工,能挣多少钱呢?可以想象,即使价格再高,也抵不上强拆的利益。可以想象,一个地方的民政部门,他们没有强拆的权力,又羡慕别的部门有油水,因此,只能在自己权限范围内想辙。可以说,为了挣钱,他们已经把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挖掘了一遍,最后居然把主意打到了智障人头上。在这个过程中,趋利的冲动,盖过了一切,道德、法律,包括作为人起码的良心,一走就走了这么远。这期间,山西黑砖窑事件爆发,举国一致声讨,居然没有让他们收手。如此肆无忌惮,如此胆大妄为,真是令人惊掉了眼镜。
渠县事件告诉我们,个别公权部门的公司化,已经到了一个何等可怕的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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