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26 20:50:04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534
中国人是世界上最缺德的人群之一
桃木剑
道德是人在自由状态下的内心准则与行为规范。人在面对弱小者时的态度,最能表现出其道德水准。因为,面对弱小的时候,你具有更大的自由度。
相应的,人在面对强权的时候的表现,就不太能表现出其道德水准。譬如后面是督战队的机枪,你一个劲儿往前冲,并不说明你有多大勇气;譬如看见富人贵人,你一个劲儿地巴结、尽礼数,并不说明你有多高的修养。
这样论来,国人曾作为道德核心之一的“忠君”,其实是不合道德本义的了。
但在长期专制文化的熏陶之下,本来并不道德但却以“道德”名义出现的心理与现象仍然比较顽固地存在。
这种现象的危害很大,它将人们本来是趋向权、势、利性质的行为披上道德的外衣,并促使人们在心理上完成这个转换过程,最终使得人们以为这就是道德。以此为基础,此后人类的心理、生活、文化、社会的方方面面都不可避免地受到影响。
于是,真正的道德就被压制与埋没。所谓“忠孝不能两全”、“忠君与爱民”、“党性与人性盾”等等的矛盾,可以说是真假道德冲突的一些表现。
对道德本质未能深究,加之趋利避害的人性易有逐强附势的倾向,使人们的行为准则与其说来自于内心,不如说来自于利益与强权的导向和控制。
于是,党性与人性有矛盾之时,人性受到批判。
而所谓党性,或者“忠”的一般意思,其实不过是服从领导、上级意图而已。当然,这些意图必是以“全局、整体利益”之类的道德化面孔出现的。说来,他的权更大位更高,他自然要更“全局、整体”一些?
这样的想法,还真在不少人的内心存在着。有人就认真地教训他人“服务领导有错吗?”可见这种逐权与利的道德色彩确实已经重染人心。
但是他们忘了,服务或者服从领导,忠于权势者……这类行为而未必是出于个人自由的内心,勿宁说是出于权、利的导向。你不服务服从,不忠于,你就会受到权与利方面的损失,你的服从与忠,怎么就能说成是你的道德呢?至少,论据不充分。
固然,你可以说你的服务领导的意识是“发自内心”的,但这只能说明你内心的准则与领导的准则是一致的,或者说,你已自觉地把你内心自我的准则服从了权、利、势的规则。但是,在面对非领导的,比你弱小的对象的时候,你内心的准则又如何呢?
事实上,反感非领导者的不忠,不服从,就已经说明你自由状态下的内心准则了。妨论国人中实在有太多对上为狗、对下为狼的人呢。
这么说来,我们与真正的道德缘份很浅。我们历史上不独不重视,而且是厌恶提个人的自由,我们现在也是十分自觉地追逐权、利,难得给自己留出心灵自由的时空,故而在我们(国人)的内心并未能树立起真正的、自我的规则。
我们事实上依从于暴力与利益规则,而且具有了依从的自觉意识。
自由状态下发自内心的道德准则,于国人来说,说还未曾开始,几乎也是可以的。
虐童与弃婴在中国似乎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就是在这个时代,往远了说,在上个世纪中,有要让领导先走的克拉玛依大火中被烧死的孩子;这个世纪以来,被活活饿死的李思怡使人们震动了一阵,也就过了;地震中压死那么多的孩子,他们的面容也在渐渐淡去;疫苗、奶粉……将孩子们毒来毒去……这些事,震动不了我们的大众。
这一方面,是我们社会缺少一个震动机制,石子投在水中,水纹扩了几圈就扩不散了;另一方面,我想,我们整体上,确实还是比较缺德的。我们中国人对真正的道德没有概念,没有理论,少有践行,不甚了然。我们对自由状态下的自我内心的准则很少进行确认与传播,故而那些屠戮幼小生命的事件就谈不上违背了我们内心的自我准则,于是我们面对这样的事情也就缺乏那种来自于心灵的根本性的触动。
我们麻木!--哪怕是面对众多如花朵般美丽而幼小的生命的逝去时,我们依然可以麻木!可以说,我们是这个世上最缺德的人群。
与真道德不流行、效应差相对比,假道德,即服从权、利的“道德”十分流行,效应极佳。利方面自不必说;权方面,君不见领导一发话,穷乡僻壤中的学子、百姓,都要组织学习,要写心得体会……这是多大的效应!多么高的效率!真道德与假道德,确是个负相关关系。真道德一流行,假道德就衰败,假道德一盛大,真道德就隐没。奥巴马与梅德韦杰夫汉堡店吃汉堡,有真道德的美国人波澜不惊;***与百姓握一下手,只有假道德的某国人可以一个月不洗手。
这种假道德下人们的心理,宛如哈哈镜,使人们的感受畸形起来。
凡是有名的、有权的、极富的人,他们与公众无关的事情也极受公众们的关注,他们的衰落、死亡则格外地受到人们的感叹。明星、狗仔队与花边新闻极易引起我们的兴趣,乃至狂热;权势者的殒落极易令我们失落、悲伤……我至今记得萨达姆被擒时咱国的播音员们一再慨叹的情景,那慨叹真可谓是发自内心的。但那慨叹又何尝是有同情心与善良的表现?那不过是逐权附势的心灵的空落感罢了……
那种慨叹,不仅不是善良的,而且是可耻的。
与此相应,小人物的事情,乃至他们的死亡,都是无声无息的。因为他们权、利的能量低微,故而在我们那权利规则的心灵中无法引发反应。
我们十分自觉地、本能地与强者(哪怕只是相对的强者)共鸣,为他们辩护,以宽容、道德、文化的名义。在我们这个群体中,最强大的人,他的眉毛掉了一根头发白了一截,也不乏有人关心与宣扬;最弱小的人,他们的生命的基本权利也少有人来注意!
问问我们自己,我们社会中这样的例子还少吗?我们的心中这样的心理不是很严重吗?
一个人有没有道德,在他面对弱小者的时候最能体现;一个社会有没有道德,在这个社会中最弱势的群体,如孩童,如囚徒们的待遇中能够体现。
我们的孩子总是受到花样繁多的损害,我们的监狱是创造各种死法的伟大地方,我们的弱势群体总是承担“改革”的成本,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很缺德。
要命的是,这种缺德是以普遍化的个人缺德为基础的,于是我们便少有能挑战缺德社会的人。
问问自己在面对弱小的、自由的时候,内心的准则是什么,这是个人作为人所应该做的事情。
这是人类道德的起点。
2010年10月23日初稿,25日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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