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09-01 20:42:23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2226
互联网:治理的空间和工具 作者 贝特朗·德拉·夏佩尔 信息社会全球峰会(2002~2005)证实,作为全球性的空间,互联网需要一种被称作“多方参与”的崭新的治理方式。但互联网也是使这种新的治理方式成为可能的工具,将来它也有可能适用于其它一些全球性的问题。 今后,网络空间将是一个全面的国际性的社会、经济和政治空间。这个世界共同体的组成和共同规范今后不再只是与工程师(制定标准)或企业(自我调节)相关,而是也与公共权力机关尤其是国家政府有关。信息社会全球峰会将网络治理定义为:“国家、私营企业和公民社会各自按照自己的角色制定和应用互联网的发展和使用过程中的原则、标准、规范、决策步骤和共同规划”。这个定义既包含了互联网的“技术治理”(网络的发展),也包含了对于网络的治理(网络的使用)。这个定义规定任何一类参与者都不能独自解决互联网及其使用所带来的问题。它同样也肯定了不同类别的参与者——政府、私营企业和公民社会应该共同承担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信息社会全球峰会以一种被称为“多方参与”的崭新模式创立了互联网治理论坛(IGF)。这个长达五年的论坛直接隶属于联合国秘书长。它没有正式的决定权,但它有自己的运作规范。自从2006年10月在雅典举行了第一次大会之后,这个论坛就显示出了它的优越性,它让各参与方就有关网络及其使用的未来的公共政策开展了对话,对话的内容还包括一些和互联网使用、言论自由、网络犯罪、垃圾邮件、个人数据保护和多种语言一类敏感的话题。 在世界范围内,这种多方参与的治理是靠在线工具的存在才实现的。在线工具可以便于人们获取信息(网站省去了复印的费用)、远程参与(网络广播,博客)以及交互式咨询(发布列表和论坛)和不久以后的合作式编辑(维基百科爱好者)。多方参与的治理将实际的互动和“休会期”的在线合作结合在一起,而它们只因网络的存在才成为可能。因此,网络治理不仅仅是指对网络进行的治理或在网络上进行的治理。它同样是一种“得益于”网络的治理,或者说是网络时代治理的初期阶段。全球网络不仅需要一种新型的治理,网络还是使这种新型治理成为可能并塑造其形象的工具:现在的治理就是参与型和分配型的。 峰会建议这种多方参与的措施可用以执行信息社会全球峰会的决议。它必将会被逐渐推广至联合国体系,用于所有和信息社会相关的活动。更广泛地说,在网络这个独特的领域确立的方法将有可能被用到其它关系全球利益的领域,如环境和卫生领域,只需改变相应的参与者就行了。通过逐步确立治理的主题章程,国际体系将能取得实质性的发展。承认网络治理的多方参与原则(虽有局限性,但却起决定性作用)是朝着我们这个相互依存的世界所需要的全球治理体系迈出的第一步。 网络治理是组织国际社会新模式的实验室。这种新型的治理模式非但没有减少政府的职责,反而让政府掌握了一些在如今这个复杂的世界上行事的手段,因为如今政府有名无实的权力经常遭到撼动,包括其它一些势力正在上升并且比政府更全球化的参与者的撼动。如今的社会好像要被不断升级的紧张局势和资源的枯竭推向毁灭,这种新型治理模式的实验是少有的一线希望。所有参与者都有责任帮助它取得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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