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说狗狗是人类忠实的朋友,不过平时在跟这些动物们打交道时,还是要格外小心。昨天,家住汉口阳光花园的杜女士反映,11岁的儿子被邻居家的狗咬伤,让她担心的是,如果狗主人不将该狗处理,此后再次伤人怎么办?(1月2日,武汉晚报)
每当提及狗,总会和人扯上关系,而且大多都是赞美之词,比如忠诚勇敢、温顺可爱之类的。但事实上,在这些赞美的背后,狗同样有着狂暴的一面,如报道中伤人的狗。
尽管全国各地都有相应的犬只管理办法,也对办证、防疫、管护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对不能饲养的烈性犬只有明文禁令,但现实中真正能严格遵守的还真不多。就武汉而言,根据媒体此前报道,自《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实施11年以来,限养区内犬只数量已超过40万只,而登记办证犬只累计28238只,办证率不足7%;在限养区内,携犬出户不牵行,不清除犬只户外排泄物;携犬进入医院、影剧院、商场等公共场所;携犬乘坐公共交通等违法养犬行为普遍存在。
这些问题看似很小,但隐患极大。有两则实例供大家参考。今年5月份,上海市民姚某,在被流浪狗轻度咬伤,未出血并进行了伤口清洗消毒两个月后,狂犬病依旧发作死亡;今年6月份,西安市民龙女士被狗咬伤腿部,虽然及时注射了四针狂犬病疫苗,但20多天后仍然病发死亡。两起事件告诉我们一个最浅显的道理:狗易伤人,还会危及性命。当然,这还仅是两起狗伤人后引发的病发致死案,现实中还有不少恶犬直接咬死人的案件,那些还更为凶残,就不一一列举。
很显然,养狗成患已成当前社会治理一大难题。难在哪?一是难在各地方政府制定的养犬管理办法难以真正落实落地,缺乏刚性执行和有效监管;二是难在群众缺乏危机感,还总把狗当成人类最亲密的朋友,对一些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问题不敢举报、不愿举报;三是难在养狗人过于自信,认为给狗办了证、打了疫苗,就卫生,平时调教得好,就很安全,才会对规定置若罔闻。事实上,卫生与安全永远都是相对论,没有绝对论。正是在这种“民不举、官不究”的环境下,才给了犬只伤人、害人的机会。
狗患在于人失管。治理狗患,需要的是全民参与、综合治理,办法在于加强对养狗人的监管。这点上,很多国外的经验或许值得借鉴,比如,在英国,每年没给狗注射疫苗的养狗人将被重罚;在美国,主人防范和处理不力造成狗咬伤、咬死他人的,将被判入狱并罚款;在加拿大,狗咬了人,主人可能背上一辈子都还不起的巨额债务。
结合我国国情,也需要通过更多类似的法治手段来防治狗患。比如,细化养狗规则,明确有关部门、养狗人责任,确保养狗更规范、养狗有人管;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失责问题进行从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主动发现问题、敢于揭发问题,让每个人都成为狗患治理的参与者。或许这样,类似的狗伤人事件才能真正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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