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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2021年耕地保护督察发现的45个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时间:2022-12-01 22:36:33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部阅读:24047


2021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开展的耕地保护督察发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文件印发后,部分地方仍然“顶风”违法违规侵占耕地挖湖造景、绿化造林,一些基层市县政府及部门主导推动违法占地,补充耕地、补划永久基本农田责任不落实,有的甚至弄虚作假,严重冲击耕地红线,危害国家粮食安全。现将其中45个典型违法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一、侵占耕地挖湖造景问题

 

1.河北省邯郸市水利局违法占地建设景观公园及绿化带。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邯郸市水利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磁县、曲周县、峰峰矿区3个县(区)槐树屯、固城村等75个村耕地4948.76亩(永久基本农田4415.74亩)建设滏阳河生态修复项目。实地已建成景观公园及堤外侧绿化带,其中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143.98亩(永久基本农田1113.74亩)。

 

2.安徽省安庆市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非法批地建设人工湖、游乐设施及绿化景观。2016年7月,安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违法决定由老峰镇政府征收老峰社区、金星村等集体土地1476.29亩。2020年5月至2021年6月,该管委会授权区财政投资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占用其中541.6亩集体土地(耕地178.05亩)建设张湖生态公园项目,在原有水面基础上开挖形成人工湖,并建设游乐设施、停车场、园区道路和绿化景观等,其中新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5.78亩。

 

3.浙江省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阳陂湖、配套游乐设施及绿化景观。2019年9月至2020年9月,杭州富春山居集团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富阳区中国水稻研究所试验农场、富春街道湖塍村等村永久基本农田1276.63亩实施阳陂湖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引配水工程,实地已建成阳陂湖及配套游乐设施和绿化景观等。

 

4.山西省晋中市城市管理局违法占地建设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2019年5月至2021年10月,山西省晋中市城市管理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晋中市榆次区耕地897.25亩(永久基本农田465.36亩)实施龙城大街区域水系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绿化景观、硬化步道、硬化广场、新挖河道等,其中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82.19亩。

 

5.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违法占地建设东平湖景观工程。2020年3月至2021年3月,东平县生态林业发展中心(现为东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平县老湖镇辛店铺村、旧县乡王古店一村等2个乡镇18个村耕地810.77亩(永久基本农田311.68亩)建设东平湖沿湖环城生态治理工程,栽植景观树木、地被植物,建设景观步道、亲水平台、停车场、过水桥等非农设施,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118.63亩。

 

6.天津市津南区双桥河镇政府违法占地建设造林绿化项目。2020年7月至12月,天津市双桥河镇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王庄村、西周庄村耕地543.34亩建设“双桥河镇2020年造林绿化项目一标段”项目,实地已挖湖造景、种植树木花草等,其中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93.24亩。

 

7.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违法占地建设琵琶湖湿地公园。2019年9月至2020年底,余干县城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余干县玉亭镇洲上村土地600.97亩(耕地439.84亩)建设琵琶湖生态湿地公园,已建成绿化景观、游览步道、木质栈道、管理用房等,其中新开挖水面占用耕地182.61亩。

 

8.广西壮族自治区森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人工湖、园林绿化等景观。2019年12月至2021年6月,广西森禾生态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南宁市宾阳县宾州镇六岭村集体土地327.60亩(耕地301.39亩)建设人工湖、园林绿化等景观,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35.32亩。

 

9.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田园综合体项目。2019年4月至2020年9月,清文沅农旅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修文县久长街道清江村土地204.62亩(耕地200.31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41.88亩)建设“亲亲田园”田园综合体项目,违法占用耕地挖湖造景,建设景区游客中心、儿童乐园和木屋等设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观赏植物等,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98.51亩(永久基本农田66.19亩)。

 

10.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官亭林海生态农业示范园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农业示范园项目。2018年10月至2020年8月,合肥官亭林海生态农业示范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肥西县官亭镇回民社区土地248.83亩(永久基本农田160.59亩)建设农业示范园项目,开挖形成人工湖并建设湖心岛、观光栈道和步道、绿化景观等,其中新开挖水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126.09亩。

 

11.广西壮族自治区崇左市大新县安平投资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人工湖等项目。2020年2月至2021年2月,大新县安平投资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大新县新振社区集体土地186.47亩(耕地149.73亩)建设人工湖、湖心岛等景观,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46.90亩。

 

12.湖北省襄阳市东津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水系和艺术公园景观工程。2019年10月至2021年7月,襄阳市东津新区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和襄阳华侨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东津新区东津镇堰坡村土地159.81亩(耕地131.67亩)建设华侨城文旅示范区水系整治南片水系和华侨城天鹅湖生态艺术公园景观工程,在原有沟渠上新开挖人工景观渠,并沿渠种植树木、草坪等,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36亩。

 

13.四川省攀枝花市盐边县政府违法占地建设太阳湖公园项目。2020年5月至2021年1月,盐边县政府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红格镇红格村集体土地177亩(耕地111亩)建设太阳湖公园项目,实地已形成水面、绿化景观、道路等,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46亩。国办发明电〔2020〕24号文件印发后,该项目仍未停工。

 

14.福建省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湿地公园项目。2020年8月至2021年11月,南平市延平水美城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夏道镇徐洋村、水井窠村集体土地187.15亩(耕地108.58亩)建设徐洋溪水美生态湿地公园项目,已建成景观湖以及广场、观景平台、休闲步道等设施,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4.02亩。

 

15.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违法占地建设水系景观工程。2020年5月至2020年12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中卫市海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海城镇街道建设、东城两社区土地443.34亩(耕地96.5亩)建设海原县育才公园和东城生态园项目,已建成水系、广场、停车场、绿化景观等,其中开挖水面部分占用耕地48.3亩。

 

16.陕西省商洛市柞水县凤凰农业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建设农业观光旅游项目。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柞水县凤凰农业科技创业园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凤凰镇金凤村、杏坪镇杏坪社区土地123.71亩(耕地89.92亩)建设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已建成景观湖、水上游乐设施、停车场等,其中开挖水面占用耕地37.9亩。

 

17.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郄庄村委会违法占地建设水系及景观设施等。2020年3月至2021年10月,保定市竞秀区郄庄村委会未经批准擅自占用永久基本农田63.29亩建设郄庄环村水系项目,已建成河道、漫步小道、休闲亭、文化广场等景观设施,其中开挖河道侵占永久基本农田16.39亩。

 

二、地方政府及部门主导推动违法占地、非法批地、监管职责不落实问题

 

1.重庆市沙坪坝区党委政府主导违法占地建设斐然湖绿化景观项目。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沙坪坝区党委政府主导,未经批准擅自占用中梁镇庆丰山村胡家堰等7个社集体土地442亩(永久基本农田275亩)建设斐然湖绿化景观项目,已建成停车场、步道、管理用房,其余部分种植观赏花木。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特克斯县政府违法审批临时用地建设花海喀拉峻项目永久性旅游设施。2019年7月,特克斯县政府下发《关于乔拉克铁热克镇孟布拉克村生态农业观光园一期临时用地的批复》(特政〔2019〕42号),以临时用地方式违规批准新疆新吉嘉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违法占用孟布拉克村680亩耕地建设生态农业观光园(花海喀拉峻项目),其中旅游接待中心、停车场等永久性旅游设施占地20.65亩,木栈道、石板路、游乐设施等占地33.35亩,其余耕地种植花卉,至2020年6月基本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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