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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光棍: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时间:2021-10-23 09:37:17 来源:澎湃新闻阅读:9243


农村光棍问题又一次引起热议。10年前,人们关注到的是农村光棍作为不稳定因素带来的社会问题,从强奸拐卖妇女到暴力犯罪;10年后,人们终于意识到农村光棍也是受害者,却在生育率持续走低的担忧下荒唐地开错了药方怪错了人。为农村适婚男性暖被窝的不该是女性,而是乡村振兴。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男性人口72334万人,女性人口为68844万人,男性比女性多3490万人。2005年以后,新进入婚育年龄人口男性明显多于女性,婚姻挤压问题凸现,低收入者结婚难。一方面是人口性别比失调不断加剧,另一方面是农村女青年进城务工进一步拉大了农村性别比,令处在婚姻阶梯末端的“丁男”择偶困难。

本文通过分析不同时代的不同经济政策与主流话语得出结论,不断扩大的城乡差别是这一问题背后的根本症结所在。

电影《光棍儿》剧照。一、 农村出生人口性别比的背后:生女价值不如男

农村光棍问题形成的重要原因是农村出生人口男女比例不均。现在20岁至35岁的青年,是在1986年至2001年之间出生的。根据国家统计局资料人口统计数据资料,1982年,我国农村人口性别比为107.7,即每出生100个女性,对应着107.7个男性。而2010年这一数字达到122.1,远高于103-107这一国际公认的正常比例。根据1953-1990前四次全国人口普查资料,全国总人口性别比始终控制在107以下。近三十年来农村人口性别比的显著增长是得到公认的事实。

为何会出现这一情况?直接原因是1979年开始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在此之前,农村家庭可以通过不断生育得到男孩,而计划生育之后,只能通过人为手段来控制性别。从分胎次出生人口性别比数据可以显著看出二胎及三胎以上胎次性别比的增长,如2010年数字分别为130.3和158.4。总人口数量的控制造成了农村性别失衡。

然而我们应该进一步思考,为何农村家庭偏爱男孩?大多数人对此的理解是封建残余传统重男轻女与传宗接代思想的作用,主流的解释也侧重这一方面,在农村到处可以看到“生男生女都一样”的口号,然而这背后有更深层次经济与观念的原因。

在中国,农村女性的地位不如男性,女性的经济效益也不如男性,是显然的事实。封建中国是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父权制家庭经济,理想家庭模式建立在性别与代际等级制度之上的,也就是男尊女卑、尊老养老。集体经济时代经历了“妇女解放”,包括动员妇女参与生产、赋予妇女相同的政治权利、婚姻自由、对妇女的保护与抚养社会化等等,极大改善了妇女的地位。然而父权统治本身并未打破,体现在不平等的工分制度、不平等的工作机会、家务劳动的性别分工未被打破、劳动分配未考虑到女性特殊权益等等。

总体而言,当时对男女平等的提倡更多是政治意义上的,而非经济上,即女性获得了与男性一样的劳动权和一定程度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领导权)。但客观上,妇女全面走向社会、参与劳动,为女性经济与思想的独立打下基础。对农村妇女来说,她们已经成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然而如果站在农村家庭的角度,即便在当时,生育女孩的价值仍然不如男孩。当女性承担起繁重农务的时候,男性往往被合作社派到村外打工,收入远高于女性。比如修水库的活一天能挣超过20工分,而在邻镇担任全职管理工作能挣得一份工资来供全家开支。(Hershatter2011)

到了改革开放时代,女性的地位发生了新的变化。严海蓉指出,“社会主义妇女”在1980年代的语境下被认为失去了性别本性,主流话语要求女性回归家庭,恢复“女性化”,妇女与家务之间的联系被完全合理化。而农村地区情况更加恶劣。由于农业去集体化与家庭承包责任制的推行,男性恢复了家庭的绝对支配地位,而妇女从公共空间退出,重新回到了狭隘的家庭空间。

当时的舆论认为,在家庭承包责任制下,妇女可以在家自由地安排家务与从事副产品工作的时间,而不用像过去那样,即使并不强壮的女性也要下地劳动。而事实上,印度学者Kelkar1983年在无锡做田野调查的结果表明,妇女在繁重的家务与副产品或手工业的双重负担下疲惫不堪。“妇女早上4点或更早就要起床,从事副产品生产10-12小时……同时还要做饭、洗衣、带小孩、倒尿壶……男性从不分担家务……而生产交易所得却掌握在男性手中……女性对家庭与生产没有任何控制与决定权。”

此外,责任制本身也加强了男性的权威。工分制度式微后,农民秉承生产得越多,自己所得越多的原则,但是工分制度中的性别不平等(男性一天可赚10个工分,女性8个工分)却被保留下来。“一个健全女性只能承包1.6亩地,而男性可以承包2亩地。”(Kelka1983)对女性的歧视被制度化了。观念上,农村妇女对政治与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几乎降为零。曾经妇女积极参加政治会议,以提高农村妇女意识与争取权益,而新经济政策下这些会议中断了。“妇女从早干到晚,根本没时间参加政治。”1983年全国妇联承认,家庭承包责任制(以及一同推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忽略了妇女工作,男性权威观念复兴。(Kelka1983)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村家庭偏爱生男孩的理由是显而易见的,无论是政治地位或经济收益上,男性为家庭带来的贡献都较女性更大。

此外,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养儿防老”也是农村家庭偏好男孩的原因。集体经济时代,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展开,毛泽东提出农村集体组织要解决贫困农民养老问题:“一切合作社有责任帮助鳏寡孤独缺乏劳动力的社员(应当吸收他们入社)和虽然有劳动力但是生活上十分困难的社员,解决他们的困难。”1956年颁布的《高级农业合作社示范章程》确立了“五保”供养制度,令失去劳动力与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疾社员没有后顾之忧(宋士云)。应该承认,当时的农村社会保障与合作社医疗保障制度有很多不足的地方,集体经济自身实力欠佳情况下所能提供的社会保障十分有限,尤其与城市居民能享受到的退休、医疗等社会保险相比差距悬殊。但农民至少能享受到集体保障,集体制解散后,农民不得不重新依赖家庭保障,“养儿防老”成为农村家庭不得已的办法。

在《林村的故事》中,得知集体制要解散,有个寡妇带着十几岁的女儿去找叶书记,“她说在集体之下,她和女儿都能赚取工分,维持生活。但要是大队解散了怎么办?她家没有男人,要是分得梯田,她也犁不动,她和女儿要怎么活下去呀?”(黄树民2002)严海蓉在《虚空的农村,空虚的主体》中写到,曾经的生产责任田从1990年代开始变成了“福利田”,吸收伤残病余,而事实上农村劳动力即使回到农村,面对抛荒的农地和不完善的社保制度,也没有“福利”可言。

二、 农村婚姻开销追赶城市,双重涨价带来恶性循环

男多女少、僧多粥少是形成光棍群体的客观原因。但我们应该进一步考察,那些无人问津的光棍究竟是什么人?他们为何娶不到老婆?尽管主流话语里充斥着对婚姻浪漫化的表述,强调爱情、缘分、外貌等,但在中国农村,男性的经济基础仍然是决定婚姻的首要条件。

在媒体报道过的农村光棍群体中,大多都是来自贫困山区的案例。比如2007年《南方周末》报道的贵州牌坊村,村中282条光棍占男性1/5,全村几乎都是山地,田地占不到2%,2006年人均纯收入只有800多元。而《半月谈》报道过的陕西榆林米脂县的几个村庄,大多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村,“一家人一年也挣不下两三千元,而找一个媳妇至少要两三万元,许多人家都找不起”。

一方面,尽管农民年收入的绝对数值在几十年间大幅增长,但是婚姻开销的增长速度更快,考察几十年间婚姻开销所占农民年收入的比值让人吃惊。费孝通1936年曾在江村做过婚事费用的估计,大约需500元,“这个数字相当于一个家庭一年的开支”。到了1990年代初,李银河曾考察中国一贫一富两个村庄,山西沁县南山头村人均年收入332元,结婚费用3000元左右,浙东余姚南阳村人均年收入2000元,结婚费用在1.5-2万之间。尽管绝对数额差异很大,但所占比例却差不多,都是一个农民10年的收入。而在孙淑敏2000年初对甘肃秦安赵村的研究中,1990年代后期结婚彩礼的平均开销已达15000左右,作为贫困县山区村庄,当时赵村村民的人均年收入才700多元,结婚开销相当于一个村民20多年的收入。

另一方面,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与婚姻市场的扩大,我们可以看到越是贫困的地区,婚姻开销所占农民年收入的比重越高。米脂村郝家坪村的干部在新闻报道中说,“我们村靠近路边,条件还算可以的,比我们更偏的地方条件更差,我们这里娶的媳妇不少都是那些地方的,而那些地方的男人娶老婆就更难,花费更高,娶老婆无异于买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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