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0-28 22:01:22 作者:吴毅来源:《社会学研究》2007年第5期p21-45
这个看似两全其美的办法,其实是一种斗智。业主所用的是拖延术,是走一步看一步,捞一笔是一笔的算计,并非真是只想多生产半年或者不要赔偿。政府这边也不是料不到业主的算计,而是将计就计,既做了好人,又借机免除了赔偿责任。这样,双方又展开了第二轮较量。
为了防备场子和机械被强行拆除,丢失证据,业主请来摄像师,将相关证照、设备和石场形貌等录像,并制成光盘。业主们还商议顶住压力,不签协议,也做好了到北京上访的打算。此时,秦家畈和茶山李两个采石联合体的十几户业主空前团结,而那些资金投入多,债务多,立即停产损失最严重者,就成为抗争群体的核心和出头露面的代表。②「这意味着一个农民非正式维权组织的形成,这一组织没有正式的名号和规范的运作方式,但共同的利益保证了组织内部的紧密性和行动的一致性,并产生出相应的核心圈层和积极分子,一般而言,一个人在组织中扮演的角色多与其利益的受损程度成正比,而自动出资则是解决维权经费的基本途径,这也是应星为何会认为农民的维权利益表达一般不存在西方社会中集体行动通常会遭遇的"资源动员的困境"的原因(参见应星,2007)。
而组织的存在时间与具体的维权活动相一致,并不会出现时间上的延伸性、活动目标的发散性与跨事件或跨地域性,即它是一种"反应性的(reactive )"而非"进取性的(proactive )"的组织(Tilly ,1986)。以上几点基本上是现阶段农民维权组织的特征。造成这一特征的原因与体制环境对民间非官方组织的严格控制相关。如果不顾时空条件将这种组织的特性拔高或夸大,明显与经验不符,在既存的体制环境中也无法得到解释。」
政府方面则要求业主先签协议后生产,否则立即关闭,并停止供药。③「开采石场属于安全要求很高的生产行业,政府对炸药发放实施严格的管控。」当然,政府也不愿意一上来就与业主硬碰,作为一种早已得心应手的治理术,思想工作在解决急难问题时还是大有施展空间的。
杨宏军是秦家畈采石联合体的法人代表、秦村的副主任,刚被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这三重特征,决定了政府将思想工作的重点首先放在他身上——要求杨带头签字成为击破整个业主联合抗争的突破口。
结果是可以预料的,杨宏军屈服了。这倒不是一个简单的利益考量和权衡,而是他根本就无法挣脱乡村社会中由权、情、利相互纠结、编织而成的网络,只要你进入这张网,便无法退出,否则根本无法在地方社会中生存。所以,老罗对他晓之以理:"延期关闭是你们提出的建议,政府采纳了,现在他们要求签协议,以保证措施的落实。你不想签字,签了就等于放弃了赔偿要求,但你顶得住吗?其他人又顶得住吗?退一步讲,你就是不当干部和党员,一样也顶不住,还白白受了损失。政府就是不让你带头,到头来大家还是签也得签,不签也得签。还不如就着这个面子,起一个带头作用,兴许还能从其他方面得到一些弥补。"①「2003年7月7日对老罗的访谈。」
杨无以回应老罗的话,他一方面为镇、村要自己充当出卖业主利益(同时也出卖自己利益)的"叛徒"而气愤,另一方面,他也发现除此之外别无他途。杨宏军接受了政府给他安排的角色,并因此而期盼能够得到某种回报。②「2003年7月8日对杨宏军的访谈。」没过几天,其他业主也签了字。政府直接派人去了石场,反复动员业主签字。干部们一方面暗示这不过是一阵风,风头过了还可以搞;另一方面又声称不签协议就马上关闭。一些业主不从,结果机器被贴上封条,并处以2000元罚款。在这种情况下,业主们只好屈从。镇里在拿到业主签字的协议之后,随即到区公证处做了公证。
三
很快便逼近了年末,镇里务求按期关闭石场,而业主则提出半年前的签字无效,说公证系政府单方面所为,作为当事一方的他们不在场,在程序上不能被视为合法。业主们又重提赔偿要求,并提出政府要负责为他们选择新的开采地,声言如果不赔偿就关闭,他们就要上访。
政府显然有所准备,作为回应,在春节结束后上班的第三天,区、镇采取联合行动,停了石场的生产用电。紧接着,镇里得到消息,采石场业主共计17人联合上京!消息是业主们有意透过家属传出来的。政府不敢怠慢,行政一把手武镇长亲自率领区、镇干部共10人,乘飞机赶往北京。这样,围绕着上访和拦访,业主和政府的博弈升级了。
上访和拦访似乎正在成为如今许多地方官民博弈中都要上演的一出重头戏,就农民而言,上访比司法救济来得便捷,在行政权独大的情况下,农民始终相信政府比法院具有更大能量,所以,他们也更愿意将"冤情"交由上级政府来评判,如果担心地方政府"官官相护",还可以选择将"冤情"上达北京,让中央来体现"浩荡恩情".事实也是这样,只要选择上访之路",千方百计上京城"就自然会成为上访者的最后归属(赵晓力,2005)。①「这也让人联想到古代中国老百姓的"找青天"和"告御状",当代中国农民显然承袭了这种传统的政治心态,而交通条件的改善,则使这一传统发扬光大。」可信访制度的设计源自于高层联系群众、了解民意的需要,而非专为行政救济所设,所以,如果上访洪流齐聚北京,势必会增加中央的压力,影响社会安定。因此,中央自然希望地方各级政府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旦发生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则要求基层尽快将上访者领回当地处理(应星,2004)。这势必使地方和基层政府组织拦访甚至"劫访"成为公开的秘密。
武镇长一行一到北京,就直奔国家信访接待单位,却发现业主并没有露过面,也尚未递交上访材料。这消息让担心"火势"蔓延的区、镇政府心有稍安,于是,他们一方面通过各种关系与上访人员联系,另一方面又分兵到业主可能去的中央各信访单位外守候,防止上访成功。
此时先期到京的业主并不急于走进信访办的大门,或者说,他们的本意也不是非要把事情弄到这一步,而只是想借上访之名向地方施压,以达到获取赔偿的目的。施什么压呢?这就要从地方对上访的顾忌谈起。在中国政治的运作中,社会稳定从来是至为敏感的问题,也是上级衡量下级工作绩效的重要指标,这里的稳定有其特定内含,即无目标指向政府的闹事、无群体性上访和其他突发事件等。可见,业主们实际上是想以社会稳定的敏感性为赌注来"胁迫"政府让步。因为出现群体性事件,地方可能面临上级的指责。不过,这一"胁迫"可以言说,却未必一定要兑现,如果真的将上访声言转化为行动,谈判的空间增大还是缩小,业主也没有把握。质言之,上访者其实既没有能力,也不会真的傻到要去碰触稳定的雷区,只不过既然此问题被如此强化,它实际上也就成了事关地方和基层政府政绩、荣誉与面子的大事,所以,这里的施压,其实只是欲拿地方政府的荣誉和面子来做文章,打的是一种心理战。
真实想法是可以与政府争利,却不要轻易伤及"父母官"的颜面。"中央管不了你一辈子,最后解决问题的还是地方","石头飞上天还是要落地,事情出在哪里最后还得由哪里来解决".这个道理地方领导多次强调,业主们自然会掂量,所以,若非万不得已,他们也不愿意将事情捅到北京。这也许是包括本案例中的石场业主在内的绝大多数上访者都会面对、且不得不反复权衡的一个选择困局,其中所主要踌躇者,(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除了最为深层的安全性困境以外,还有(或更多地是)对须臾无法回避的乡村日常"权力-利益的结构之网"的顾忌。
事情果然按照业主的设计发展,拦访干部多方与业主联系,这使业主感觉到政府急于"灭火"的窘迫,于是,他们也顺势给政府一个台阶,双方约定地点,各派代表见面,而在这之前不进信访办。为了防备万一,拦访干部还是分出一队人马去信访办守候,结果,双方在两个地点都相遇了,这说明,业主也做了两手准备,如果他们发现政府并无诚意,只是想把人弄回去,那也只有将生米煮成熟饭,将假访变为真访。
结果,业主的两路人马都被好言劝到干部住的宾馆,武镇长表态:"再大的事情也只能回去谈。"政府方面终于露出了可以商量的意思。
上访者被接回A 镇,而且是坐着卧铺回来的,与其说这是一次上访,不如说是斗法。业主代表老郭说:"我们也不想把事情做绝,我们也都知道,解决问题也要回来谈。但事前几次与政府对话,他们都闭口不谈赔偿,所以,我们此行就是要看看政府的反应,如果他们不愿意把事情闹大,那我们就回来谈,如果他们不为所动,我们就只有把材料交上去。既然政府答应回来谈,并为我们买好了回来的车票,我们也就回来了。"①「2004年2月24日对业主老郭的访谈。」另一方面,政府方面也认为:"这些人还是给了我们面子,他们当初写信表示延期关闭,不提补偿,后来又不认账,也不是不可以理解,毕竟关系到切身的利益。"②「2004年2月26日对武镇长的访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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