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建立生态效益评估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部署,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提升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联合编制了《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由生态环境部以技术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地,指导和规范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提高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在此,对《指南》相关问题进行梳理与解读。
《指南》的定位和作用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权重。”2015年中央改革办、国务院改革办审议通过了“1+6”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案,《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试点方案》《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对包括自然资源资产在内的生态系统服务核算提出技术需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提出以及《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试行)》《关于加快建立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出台,对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提出强烈的应用需求。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如何科学合理地对绿水青山的价值进行核算,成为管理层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绿水青山价值核算涉及经济学、生态学、环境学、统计学等多学科的理论与方法,核算指标、核算方法、具体参数的不同,会导致核算结果不可对比、不可复制、不可推广,难以为管理层所用,阻碍了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潜力。因此,《指南》的出台恰逢其时。
《指南》以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研究的最新成果为基础,借鉴联合国制定的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参考原国家林业局编制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荒漠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等国内外相关研究达成的基本共识,构建了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体系框架。提出了核算原则、程序与内容,重点介绍了不同生态服务功能量和价值量的核算方法、核算数据来源、成果表达方式,为各地开展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提供了标准化的方法指南。
《指南》相关研究基础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的研究基础是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1997年,Gretchen Daily教授和Robert Costanza教授的研究,引起了人们对这一问题的高度关注。在此基础上,国际组织陆续推动一系列大型的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研究,主要包括2001年联合国的千年生态系统评估(MA)、2007年欧盟的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经济学项目(TEEB)、2010年世界银行的财富账户与生态系统价值核算项目(WAVES)和2014年联合国统计署(UNSD)发布的基于环境经济核算体系(SEEA)的《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EEA)等一系列成果,都对生态系统价值核算从方法学、政策应用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其中,《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提出将生态系统服务划分为产品供给、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三类价值,得到广泛应用。但《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还不是开展生态系统价值核算的官方指南,目前联合国统计署正在征集全球各国意见,开展新一轮的修编工作。
我国自20世纪90年代逐步开始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核算的研究。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等单位开展了相关研究。原国家林业局在技术规范和具体核算监测等方面开展了大量的详细研究,先后发布了《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LY/T1721-2008)、《荒漠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2006-2012)、《自然资源(森林)资产评价技术规范》(LY/T2735-2016)、《戈壁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2792-2017)、《湿地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2899-2017)、《岩溶石漠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LY/T2902-2017)、《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规范》(GB-T38582-2020)等规范导则,为《指南》的制定奠定了坚实基础。
《指南》相关概念辨析
目前,与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有关的概念包括自然资源、自然资本、生态资产、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生态产品等。这些概念相互交织又有所区别,需要对边界和关系进行梳理。
自然资源:具有社会有效性和相对稀缺性的自然物质或自然环境的总称,包括可再生的生态资源和不可再生矿产资源。
生态系统:指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生物及环境通过能流、物流、信息流形成的功能整体,包括森林生态系统、草地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荒漠生态系统、农田生态系统、城市生态系统、海洋生态系统等类型。
生态资产:指能以货币计量的、为人类提供生态系统产品与服务带来直接、间接或潜在经济利益的生态资源。生态资产是存量概念,生态资产是提供生态服务的资源基础。
生态系统服务:指人类从生态系统中得到的惠益,包括物质产品、调节服务、文化服务以及支持服务。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指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包括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是流量的概念,可以按年度进行核算。
生态产品:指生态系统通过生物生产和与人类生产共同作用为人类福祉提供的最终产品或服务,其具有生物生产性、人类受益性和经济稀缺性的特征。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中可以市场化的生态服务,其范围小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所包括的生态系统服务类型。
《指南》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指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的各种最终产品与服务价值的总和,主要包括生态系统提供的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指南》主要对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指标体系、核算方法、数据来源和关键参数进行规定,提高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实物量与价值量核算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1)指标体系构建
《指南》在对国内外已有经典研究总结梳理的基础上,主要核算与人类福祉直接相关的生态系统服务,包括物质产品、调节服务和文化服务3个方面。调节服务具体包括水源涵养、土壤保持、防风固沙、海岸带防护、洪水调蓄、固碳释氧、空气净化、水质净化、气候调节、物种保育等10个指标,文化服务包括休闲旅游和景观价值两个指标。其中,防风固沙、洪水调蓄、海岸带防护、物种保育、景观价值等指标是可选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核算。
《指南》对存在争议的土壤形成、养分循环、初级生产、生物多样性等支持服务未予核算。同时,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和指标的适用性,对《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和《环境经济核算—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推荐进行核算的病虫害防治和噪声消减指标也没有进行规定。
(2)核算方法选择
进行生态系统产品和服务实物量核算时,同一个指标有多种实物量核算方法,《指南》针对同一指标列举了多种适用方法。核算地区可根据具体方法实施的难易程度和数据可得性,选择适合的方法开展核算。《指南》从方法科学性的角度,给出方法选择的优先级。
水源涵养实物量核算方法优先推荐水量平衡法,技术参数缺失的情况下,可以选择水量供给法。碳固定实物量和氧气提供实物量核算,净生态系统生产法计算所需的净生态系统生产力NEP可获得性高、数据更为准确,因此,优先推荐净生态系统生产法,其次推荐固碳速率法。气候调节服务实物量核算优先推荐实际测量方法,其次根据数据可得性,推荐生态系统消耗的太阳能量方法或生态系统的总蒸散量进行核算。
(3)基础数据来源
基础数据是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重要保障,涉及的数据内容包括发改、农业、国土、林业、水务、气象、生态环境、旅游、电力、统计等部门数据。《指南》给出了不同指标核算的数据收集部门和来源表。基础数据获取时,应确保数据的权威性、准确性、时效性和可获得性,采用权威部门的遥感、监测、普查、调查、统计等数据,尽可能使用高分辨率空间数据,选取适合核算工作需要的数据资料。同时,在核算过程中,应保证所处理数据资料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对原始数据及数据分析结果进行校核,数据处理应符合相应规范的要求。
《指南》核算的政策应用
陆地生态系统生产总值作为刻画生态系统为人类福祉的贡献、反映地区生态产品供给水平的综合指标,可为生态补偿标准制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绿色发展绩效考核、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变化提供技术支撑。
(1)生态补偿标准制定
生态补偿最直接的目的是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赖以存在的生态系统,从而实现生态系统服务可持续的目标。生态系统提供的服务功能是生态补偿制度设计的重要科学基础。目前,我国补偿资金的确定依据主要还是财政支付能力,没有反映一个地区生态产品供给的贡献,存在生态补偿标准低、补偿方式不尽合理等问题。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有利于完善生态补偿制度,推动制定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补偿办法。
(2)生态产品定价
健全和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已成为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手段,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重要举措。要打通“生态资源—生态资产—生态资本—流动性生态资本”链条,建立生态产品定价机制是其关键环节。需要算清和算准生态账,调动生态产品生产者的积极性,合理分配生态产品生产者、投资者和受益者的权益,就必须有实现生态产品定价机制的《指南》进行方法指导。
(3)生态投融资政策设计
目前生态产品市场价值实现与分配机制尚未建立,生态产品核算结果纳入传统的金融投资体系存在技术和制度障碍,生态投融资建设项目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办法。如何进行生态产品确权、抵押、购买、租赁和交易是需要攻克的技术难点。基于《指南》开展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核定水源涵养、固碳、污染净化等生态产品供给,确定生态产品供给数量、质量和空间布局,有助于摸清生态资源底数,为形成“资源摸底→项目策划→价值核算→流转储备→整理提升→开发运营”的生态投融资政策操作流程提供技术支撑。
(4)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构建
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绿色发展绩效考核已经成为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生态系统生产总值和具体核算指标可反映区域考核时间内,领导干部生态保护的实施成效和生态破坏的损害程度,综合反映区域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平衡关系。同时,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的具体核算指标,可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绿色发展绩效考核的关键指标。
《指南》有待完善的地方
《指南》按照科学性、实用性、系统性和开放性原则进行编制。由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受核算地区的区域特征、数据基础和技术支撑能力等因素影响,《指南》遵循实用性原则,开展核算的地区应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核算方法和核算指标。同时,由于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涉及生态学、经济学、环境学、统计学、遥感技术等多个学科,其核算框架和方法体系还在不断完善中,国家林草局于2008年、2016年和2020年,对森林生态系统服务评估规范已进行了3次修订。为此,《指南》作为推荐性的技术文件,采用开放性原则,将根据最新研究与实践成果,对其中的核算方法进行修编。
同时,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涉及很多关键参数,包括实物量核算关键参数和价值量核算关键参数。《指南》中的附录虽然给出了可参考的参数表,但关键参数是体现区域特征的主要因素,对于不同区域特征的地区,其关键参数差异相对较大。我国现在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核算中关键参数的本地化是相对空缺的主要内容,需要以《指南》为基础,开展大量的实地监测和现场调查,不断完善关键参数库。
《指南》没有区分自然生态系统和非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产品供给,联合国正在修订《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的专家认为,非自然生态系统,即集约化农林牧渔业生产区域,提供的物质产品供给包含了人力资本的投入,非纯自然生态系统的产出,应予剔除。待联合国《实验性生态系统核算》对这一问题做出进一步明确解释后,《指南》再行修订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