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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贡献中国智慧

时间:2019-01-09 15:48:2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4656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提出,要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制度,健全国土空间开发、资源节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改革开放40年以来,中国共产党十分重视环境和生态问题,投入力度有增无减。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全面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取得新成效。随着十九大的召开,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了快车道,无论在理论创新还是在实践探索方面,都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
 
  生态文明思想逐渐形成
 
  理念是行动的指南,没有理念的指引,行动就会失去方向。党的十八大是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生态文明思想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独立成篇,第一次将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同等高度。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
 
  2015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公布,方案明确了生态文明体制的“四梁八柱”,成为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顶层设计。
 
  几年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理论体系的基本架构。
 
  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基本建立
 
  生态文明制度是一项基础性工程,是确保生态文明建设取得实效和建立起长效机制的关键所在。改革开放以前,生态文明法制建设整体还处于孕育和起步阶段。受特殊历史条件的影响,基本制度尚未成形;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先后修改和制定了《宪法》、《刑法》等基本法律,构建了一系列有关资源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规范。尤其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被正式提出,意味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提速——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颁布,以考核促进各地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实行河长制,为每一条河明确生态“管家”;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着力破解“公地悲剧”;开启生态保护红线战略,将重要生态空间进行严格保护……从最初的环境保护到如今的生态文明建设,生态文明制度制定的行政机构经历了数次改革重组;制度执行的主体从政府主导的传统单一模式逐渐转变为由政府、企业和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多元模式,建立政府主导、市场推进、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制度相关内容的核心从末端治理向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中国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已经基本建立,标志着生态文明建设开启了系统治理体系的新时代。
 
  探索中国特色生态文明建设道路
 
  改革开放40年以来,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这都离不开在党中央的科学领导与实践探索。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在政策引导、制度保障与实践探索相综合的支撑下,中国走出了一条适合自身国情的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道路。持续的探索与推进,让环保理念日益深入人心,让中国的绿水青山逐渐美起来。五年来,中国治理沙化土地1亿多亩,森林覆盖率达到21.66%,成为同期全球森林资源增长最多的国家。
 
  此外,中国更加积极主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参与国际合作与交流,为全球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做出突出贡献,在广阔的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舞台上,中国将成为一个有内涵、有自信、有底蕴和有特色的学习者、参与者、受益者、贡献者和引领者。
 
  中国生态文明建设既顺应了时代潮流又立足于现实国情。改革开放40年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不断丰富,建设力度不断加强,制度保障不断完善,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环境保护合力集聚成形,绿色发展底色日益靓丽!
 
  (赵建军,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海外网特约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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