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 乡村振兴战略是其中之一。乡村振兴需要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在乡村振兴实践中确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自然价值论以及生态系统整体性循环思维, 努力促进乡村发展过程中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转变。这对于我国农业农村坚持绿色发展导向, 推动可持续发展, 确保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 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 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同志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这段重要论述, 将“生态宜居”作为总体要求的一项着重强调, 体现出生态振兴对于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现阶段, 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着人与自然、社会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之间矛盾突出的问题, 须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到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中去, 努力构建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一、乡村振兴的生态伦理表征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走乡村绿色发展之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应该对人与自然之间关系进行规划和考量, 人类要给予自然界更多关爱,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乡村振兴战略要协调好农村社会发展与自然界的关系, 将乡村发展与环境治理结合起来, 探索一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人与环境良性互动的环境保护型乡村发展新路。
(一)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018年5月, 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17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以下简称《公报》) 显示, 2016年, 2591个县域中, 生态环境质量为“优”“良”“一般”“较差”和“差”的县域分别有534个、924个、766个、341个和26个。在所监测县域中, 近一半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没有达到良好水平。《公报》显示, 我国评价为一等至三等的耕地面积约为5.55亿亩, 占耕地总面积的27.4%。2017年, 全国农业用水量占全社会用水总量的比重为62.4%,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为0.536, 农业节水问题仍然急需解决。玉米、水稻、小麦三大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为37.8%, 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2017年农药利用率为38.8%, 比2015年提高2.2个百分点。欧美发达国家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的农药利用率在50%至60%, 比我国高15至25个百分点。长期以来, 我国农村环境污染问题一直存在, 特别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持续恶化, 根本原因在于我们没有正确处理人与自然二者间的关系, 将乡村发展建立在过度消耗、破坏生态环境的基础上, 使人与自然之间关系变得紧张, 矛盾突出。
从生态伦理学视角审视乡村振兴, 就是要不断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追求乡村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两者关系的相对平衡。乡村发展必须从自然界中获取物质资源, 通过消耗物质资源推动社会发展, 而自然界物质资源的修复和再生是一个动态循环过程, 其实质是实现自然界各物质间动态的生态平衡。如恩格斯说:“任何相对的特殊的运动, 即这里的一个特殊的运动着的天体上的个别物体的全部个别运动, 都是旨在确立相对静止即平衡的一种追求, 物体相对静止的可能性, 暂时的平衡状态的可能性, 是物质分化的本质条件, 因而也是生命的本质条件。”这启示人们从自然界中取得物质资源从事生产活动, 必须遵循自然界各种物质与能量的动态平衡规律, 这样才能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 构建起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关系。乡村振兴战略要求坚持农业农村绿色的可持续的发展模式, 体现出人类实践对动态生态平衡的诉求, 并以维持这种动态生态平衡作为人的实践的生态伦理准则, 这是保持农村生态系统最高生物能力和生产能力的科学方法, 也是最有利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实践机制。
(二) 自然系统与农村社会系统和谐相处
我国城镇化速度和规模的不断加快, 使农村人口流失问题严重, 有文化、懂技术的青壮年劳动力向外流动到城市发展, 而留在农村的农民, 科学文化素质不高。加之分散的小农生产方式造成了部分农民公共生态环境观念和自然价值观念淡薄, 缺乏走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道路的能力, 将牺牲生态环境换取发展视为理所应当, 使自然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由于农村人口的不断向外流出, 人口数量持续减少, 引发自然资源退化现象出现, 影响农村的可持续发展。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差距问题让农民无法及时了解掌握新发展理念和发展方式, 农民只能走资源消耗型的发展道路, 以非持续的方式掠夺性地开发利用生态资源。同时环境污染又成为了限制农村社会系统发展的重要瓶颈, 进而陷入了“追求发展→污染环境→限制发展→加剧污染环境→贫穷”的恶性循环中, 引发生态系统和农村社会系统矛盾问题的出现。
在乡村振兴的实践中构建农村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的和谐关系, 是基于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同宗同源、共生共存而言。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 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工业化的农业发展方式是引发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恶化的重要原因, 危机背后折射出的原因是社会系统与自然系统间的极不协调性。当工业化粗犷式的农业发展模式引起农村生态系统物质循环出现障碍时, 自然界各种生物都会受到影响, 并共同作用加速引发自然生态系统的崩溃和失衡, 最终引发生态危机的爆发。环境危机反作用于人类社会, 对人类的生存、生产、生活构成威胁, 最终引发人类社会系统危机, 这无疑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代价。因此, 将维护人类利益与维护生态利益相统一, 并将其视为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必要因素, 正是基于构建自然环境系统与人类社会系统和谐发展的生态伦理要求。
二、乡村振兴的生态伦理困境
尊重爱护自然界是生态伦理学的命令性原则和最高行为准则。人的价值观不应只以人类自身为中心, 而是应将人与自然看作是整体性的存在, 两者之间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池田大作曾说:“人类应把对生命的尊重放在第一位, 因为生命的尊严是最高的价值, 也是最普遍的价值基础。自然界其它物种同人类一样拥有着宝贵的生命, 人类对生命的尊重, 应该包含对自然界其它物种生命的尊重。”汤因比将人类对于生命的尊重扩展到无机界, 他认为:“自然界的无生物和无机界也都有尊严性。大地、水、空气、河流、岩石、泉、海这一切都有尊严性。如果人侵犯了它的尊严性, 就等于侵犯了我们本身的尊严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坚持以绿色发展引领农业农村建设, 承认自然界存在内在价值是基础和前提, 在此基础上还必须本着尊重、爱护自然界一切生命的原则, 珍惜每一种自然资源, 摒弃绝对利己主义, 自觉抑制人类对于自然界的贪欲, 充分体现对他人和他物的尊重与关爱。
当前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 更多地是将自然界视为人的劳动对象的现实的自然, 将追求便捷、高效视为发展生产的正确价值观念, 化学品的超量使用、污染物的随意排放、自然规律的肆意破坏成为了理所应当。在乡村振兴实践过程中协调好人与自然间的关系成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 将生态系统和社会系统二者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更是一项挑战。所以, 振兴乡村必须要特别强调生态建设的重要意义, 充分理解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中所依循的生态伦理要求。
(一) 人类中心主义大行其道
人类中心主义认为人是宇宙的中心, 是一切事物的尺度。一切从人的利益出发且为人服务。不论人们是否自觉地意识到或把握了这种现象, 它在客观上都是人的存在活动所特有的、普遍的事实。马克思说:“凡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 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动物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 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说来, 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由此可知, 在马克思看来, 人类中心主义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人类为“我”而存在是无可厚非的。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就必然要利用自然界、改造自然界, 这是人类存在活动特有的、普遍的事实。几百年来, 人类中心主义一直是人类认识与实践活动的理论基石。特别是近几十年里, 市场经济的浪潮、科技理性主义的兴起更是极大地提升了人类作自然主人的信心。人类通过工业革命、科技革命等改造社会的实践活动彰显智慧和力量, 让征服自然、奴役自然成为了一种可能。最终, 人类将人与自然的关系推向了矛盾对立的两极, 人类价值的唯一化、人类利益的超自然化与自然存在对象化成为了人类处理与自然关系的三种基本模式。
在我国乡村建设中, 一方面我们将自然界视为天然贮存资源的仓库, 肆无忌惮地对自然界巧取豪夺;另一方面又将自然界视为排放废弃物的天然垃圾场, 毫无顾忌地向自然环境中排放成分复杂、数量众多、无法降解的废弃物。例如在城市周边的农村, 各类蔬菜大棚、采摘园随处可见, 这既为市民提供了新鲜蔬菜, 又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娱乐的好去处。但是也有一些蔬菜大棚和采摘园则被废弃, 大量的塑料薄膜以及化肥、农药包装物永久地留在了土壤中, 严重污染了土地, 影响了周边的生态环境。这种为了自身生存发展利益而牺牲自然环境的做法体现了人类中心主义大行其道的生态伦理困境。良好的自然环境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支撑, 农业农村发展失去了良好的自然环境基础, 便犹如无本之木、无源之水。用征服、奴役、漠视自然界的价值观指导振兴乡村, 实质上是走入了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的误区。我们对于自然界的“专制”, 必然遭到自然界的惩罚, 最终将伤害人类自身。如恩格斯所说:“如果说人靠科学和创造性天才征服了自然力, 那么自然力也对人进行报复, 按人利用自然力的程度使人服从一种真正的专制, 而不管社会组织如何。”
(二) 自然价值理念薄弱
自然价值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词, 是环境伦理学研究的基本范畴之一, 但即便在其分类的问题上, 学界各方观点都存有分歧。霍尔姆斯?罗尔斯顿把自然价值分为经济价值、科学价值、审美价值、生命价值等十四种之多。余谋昌将自然价值分为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 外在价值即在文化的层次上作为人的工具而为人所利用的商品性 (经济价值) 和非商品性价值;内在价值即生命和自然界在地球上的生存所具有的合理性和有意义性, 表示了生命和自然事物按客观自然规律在地球上的生存是合理的、有意义的。综合上述观点, 根据自然价值分类的相关、相似性, 自然价值分类可概括为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外在价值是自然界对人类而言具有的工具性使用价值, 内在价值是自然界自身固有的内在价值。正如李培超所说, 所谓自然价值实质上就是指在人与自然所构成的主-客体关系中人对自然的把握, 这样自然价值就有了两种理论视角:其一是在对人的有用性上表现出的自然价值;其二是在自然的必然性上表现出的自然价值。外在价值表现为满足人的需要, 内在价值则是超越人的需要。
自然价值理念薄弱是我们振兴乡村所面临的生态伦理困境。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自然外在价值理念淡薄, 表现为乡村发展过程中生产、流通、消费和农村生活的各个领域中存在自然资源浪费的现象。乡村振兴关键在于生态振兴, 生态振兴必须处理好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关系。我们利用自然资源开展生产生活实践, 过度开发、肆意浪费自然资源必然导致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紧张, 因为追求发展的无限性与自然资源的有限性是不可协调的矛盾关系。乡村振兴必须要提高农业农村发展中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效益, 追求人与自然的可持续性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二者和谐发展。二是自然内在价值理念淡薄, 无视自然界本身的存在和发展规律。同志将山水林田湖草视为一个生命共同体, 各要素相互联系, 互为唇齿, 密不可分, 共同构成一个完整的自然链条, 构成循环发展的生态系统。反观我国部分地区, 为了振兴乡村而去毁山开发、破坏水源、滥砍盗伐、围湖造田、过度放牧, 这无异于杀鸡取卵, 不仅是对山水林田湖草各自然界要素的破坏, 也是对自然界生命共同体的破坏。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自然界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内在规律性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乡村振兴必须尊重这一客观存在和客观规律, 承认自然界存在的意义及其合理性。
(三) 缺乏“生态美”理念
乡村振兴战略提出:到2050年, 乡村全面振兴, 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其中的“农村美”不仅是指村容村貌的美化, 而是“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的处处彰显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共荣共生的生态美。生态并不是美学研究的范畴, 但生态具有审美的意义。从这个角度出发我们可以探讨“生态美”的这个概念。“生态美”不是美的一种形态, 而是各种独立存在的美的形态, 其内涵都拥有“生态美”这一构成要素。“生态美”将人在特定生活方式和生存环境下的生态审美创造为目标, 弘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天地人三者合一的价值观念。生态美学把人类经历的生态危机作为条件, 在哲学理论中探寻构建人与自然平等共生、和谐友好关系的思想根源。生态美学将审美观的核心转移到人的生命体验上来, 将人对自然界的关照和审美体验两者结合起来, 促进形成了人与自然共存的生态美范畴, 摒弃将自然界对象化和客体化的观点, 超越传统美学视阈下主客二分模式, 着重追求人与自然和谐之美、共生之美、共荣之美。
我国乡村人居环境建设的目标要求从“村容整洁”到“生态宜居”, 体现出农村建设对于“生态美”理念的追求。但目前将“生态美”融入到乡村振兴的各项实践中非常困难, 甚至是难以实现的。因为这不仅关系到人自身对“生态美”理念的认识能力, 也关系到人对于自然界各种事物的认识能力。只有当人与自然真正实现了和解, 对“美”的认识从“是”什么, 提升到“应该”是什么的时候, 我们的乡村才能处处彰显“生态美”。
三、乡村振兴的生态伦理实践
尽管我们强调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突出自然界与人类的平等地位, 但带有人主观性的伦理规范最终仍必将由人定夺, 自然界终究不可能获得与人平等的地位, 无论我们如何肯定自然价值, 自然物始终无法跨越主体性的鸿沟, 自然界本身不能够实现任何伦理思想, 生态伦理的实践主体只能是人。
(一) 生态技术的广泛应用
科学是人对自然界一般规律的客观认识和总结。科学技术被人们应用到开发自然、改造自然之中, 这就使我们研究人与自然的关系时不能放弃科学技术的介入。而且, 人类也认为当代自然生态环境受到的破坏与人类滥用科技和科技异化有关。科技的使用让人类改造自然的水平大幅提升, 但科技的滥用也提升了自然灾害和生态灾难爆发的频率。我们必须辩证地看到, 科技对于生态环境的影响是双面性的, 不仅可以有效改善提升环境质量, 也可以扰乱甚至破坏生态系统的平衡性。因此, 如何使用科学技术是人类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之路的一个关键问题。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认真审视对待技术问题, 更加理性地选择使用科学技术, 支持鼓励农业技术创新, 积极发展推广农业生态化技术。所谓生态化的技术, 就是既考虑到人对自然的依赖性, 又能关注人对自然的责任与义务的技术。生态化的技术不是把科学技术简单地生态化, 也不是将生态学简单地同科学技术划等号, 而是在技术的创新发展中融入生态化的思维和意识, 赋予技术生态与环保的理念和属性。农业生态化的技术把生态保护的理念融入到农业技术的具体发展中, 从技术开始被使用就以维护大多数人的社会利益以及推动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准则。同时, 将技术使用的评价标准与目标结果从“人—社会”的二维视角转向“人—社会—自然”的三维视角, 让农业科学技术既服务于人类社会的经济发展, 又服务于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二) 确立生态系统整体性循环思维
新时代我们建设生态文明, 振兴我们的乡村, 必须用新的思维方式。正如恩格斯所指出的:“只有那种最充分地适应自己的时代、最充分适应本世纪全世界的科学概念的哲学, 才能称之为真正的哲学。”线性思维和非循环的发展理念是在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主导下, 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的发展思维方式, 为工业文明时代人类社会各领域的高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迈向生态文明时代, 人类的发展思维方式应该是超越分析性线性思维的生态系统整体性循环思维。由于人类认识世界的能力限制着人类改变世界的能力, 所以当人类认为某种物质没有价值的时候, 可能只是受制于科学技术水平或是其他认知水平没能达到更高的阶段, 而使这种物质的价值被忽略。可是人类必须面对自然资源的稀缺性以及不可再生性的现实, 尽可能做到物尽其用, 珍惜自然资源和生态资源, 最大限度避免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所造成的环境价值损失。因此, 在乡村振兴的生态伦理实践中我们应该确立生态系统整体性循环思维, 将自然界视为一个整体, 人同自然界其他物质一样, 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人类应平等对待自然界中的每一个生命, 珍惜自然界中的每一种物质。最终在农业发展和农村建设中构建资源利用与废弃物产出之间的良性合理关系, 实现人与自然界各物质间的良性互动, 让自然界各物质间实现平等相处、和谐相处, 让自然资源在农业发展、农村建设中发挥出最大的价值, 全面提升乡村的生态环境质量。
(三) 促进乡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提出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这必将推动我国农业农村发展观的绿色化变革。当前, 农业资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 人民群众对优美环境和优质农产品的需求大大增加, 应该积极推动开展乡村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的生态伦理实践活动。
生产方式就是物质谋得方式与社会经济活动方式在物质生产过程中的能动统一。同传统的乡村生产方式相比, 乡村生产方式绿色化是人们从思想意识到实践行为在社会经济发展与物质生产本原问题上的一种提升。生产方式绿色化转变要求把乡村的社会经济发展放在整个自然生态系统中, 承认自然界是工具性和价值性的统一。将社会经济发展看作是自然界整体发展的一部分, 其发展的基础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乡村绿色化生产方式是着眼于农村农业的可持续发展, 在充分调动农民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 合理利用自然规律, 将利用自然与保护自然两者相结合的一种生产方式。其实质, 是坚持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观点。
生活方式是指人们生活活动的各种形式和行为模式的总和, 它反映的是怎样生活, 怎样生活才是好生活的方式、方法。生活方式并不等同于衣食住行游等日常生活领域, 而是包括了劳动生活方式、消费生活方式、闲暇生活方式等全部生活领域, 是日常生活和非日常生活 (不包括非生活性因素) 的统一体。生活方式的绿色化就是把尊重自然、珍惜生命, 追求人与自然、社会和谐共生的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活方式中, 使人们满足自身生活需要的全部活动形式和行为模式向着勤俭节约、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方向转变。
在乡村生活方式绿色化转变领域, 应该倡导农民养成以知识、智慧的价值代替物质主义的价值观念。工业文明的消费生活推崇追求物质财富和过度的物质享受, 以高消费体现人的社会地位。生态文明时代农民的消费生活价值观应提倡拥有、利用、消费知识和智慧含量高的商品, 让农民的消费更加自由、自主且富有个性化。丰富农民的精神生活, 引导农民从崇尚物质逐步转向崇尚精神, 以丰富的精神生活取代享乐主义和物质主义。这种生活方式崇尚社会、心理、精神、审美的需求, 积极参与科学和艺术活动、旅游、娱乐以及一定的社会道德生活和信仰生活。这更符合人的本性, 更符合自然本性, 是有更高生活质量的新生活, 是乡村振兴生态伦理实践的有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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