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7-12-24 06:57:49 作者:史啸虎来源:作者授权天益发布阅读:10580
总而言之,由于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承包经营制度的本身局限性,我国农业在经过短暂的5年多时间的爆发式恢复性增长后,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末又开始进入了一个缓慢增长、甚至负增长的停滞期。而且,这时的决策者们似乎已经不知道下一步该如何继续农村的改革了,于是干脆开始将改革重点放到了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上了。至此,我们在涉农制度,特别是土地制度的改革上开始趋于保守,踏步不前。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上半期所谓中央5个一号文件发布之后很长时间鲜有新的农村改革的政策出台就是证明。
虽然人为建立起来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尚未改革,但毫无疑问,尊重农民个体部分权益的承包经营制度的最终确立仍然是中共大胆改革传统意识形态的结果,也是实事求是的科学观念在党内的一次重大胜利。然而,严格地说,这种经营制度其实不是一种制度创新,而仅仅是一种曾经试验过并取得过显著成效的制度回归。它也不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最佳途径,而仅仅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一个阶段性的改革过程。当然,囿于我们意识形态上的局限性,选择这种经营制度,而不是将产生过人民公社的所谓土地集体所有制度连同人民公社一道废除掉,这恐怕也是我们在人民公社制度瓦解后的现有意识形态下的一种无奈的选择。因此,在意识形态的束缚下,我们可能还需要进行许多深刻的但可能却是无谓的理论研究与试验探讨,甚至还要经历和忍受这种并不切合实际的土地制度带给我们的磨难。或者说,还有许多不合理的制度需要我们在反复地论证其违背社会主义原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必要的改革。
因此,我们不能也不应该该忘记人民公社从成立到被废止的这段长达二十年的、让中国的农村、农业和亿万农民经历了无数苦难的历史。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坚定地瞄准改革的目标,寻找到正确的改革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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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三年大饥荒的数字之谜:1959到1961饿死多少人》,搜狐网2005年11月22日期,原载《文摘报》,
网址:http://news.china.com/zh_cn/history/all/11025807/20051122/12875387.html
[2] 何康 《农村经济调整和改革》,中国农业年鉴16-19页
[3] 宋效中《物价稳定与经济增长》1998年第4期
[4] 详见高化民《1957:包产到户在摇篮中被扼杀》,《党员文摘》2003年12期
[5] 徐恒足《曾希圣和“包产到户”》,《南方周末》2003年5月8日期
[6] 中共中央《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1961年6月15日发布),新华网,
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1/24/content_2500797.htm
[7]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巩固人民公社集体经济、发展农业生产的决定》(1962年9月27日发布),
[8] 同[6]
[9] 《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兴起与发展》,中国宏观经济信息网2001年6月27日期
网址:http://www.macrochina.com.cn/zhzt/000076/004/20010627010613.shtml
[10]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新华网,网址: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2/04/content_2547020.htm
[11] 详见中共中央批转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宣讲家网,
网址:http://www.xj71.com/?action-viewnews-itemid-20363
[12] 摘引自国家统计局《关于一九八四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公报》(1985年3月9日发布),网址:http://www.stats.gov.cn/tjgb/ndtjgb/qgndtjgb/t20020331_15378.htm
[13] 摘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126条,中国政府网转载
网址: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7-03/19/content_554452.htm
[14] 同[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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