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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君立:中国农民的不平等起源

时间:2011-09-08 23:31:06 作者:杜君立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阅读:8528


  和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时期一样,“新中国”的农民对土地的感情同样是真切的。对农民来说,土地是自己身体或生命的一部分,它绝不仅是财产这么简单。特别是获得官方认可(土地证书)的情况下,农民对土地的拥有感更加真实。此举使新政权赢得了大多数传统农民的认可和信任。天时地利人和,随后的几年,全国粮食产量显著提高。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宣布“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这是共和国历史上的第一次土改,实施过程带有强烈的暴力革命特色,多数地区都超越了法律和政策。

  接着突然爆发的朝鲜战争导致“新中国”面对的国际环境进一步恶化,新政权陷入自身安全感的深深焦虑之中。在新土地法的指导下,作为新时期的利益受损群体和传统的乡村自治力量,富裕地主被视为不稳定因素之一,在全国范围内均进一步受到了新政权冷酷地迫害和清洗。乡土中国原始的社会生理机能同时遭遇到毁灭性打击。在组织的煽动和怂恿下,揭发告密诬陷栽赃侮辱酷刑席卷中国乡村,在疯狂的撕咬和自相残杀中,传统士绅乡土文化和乡村自治精神被彻底摧毁。

  “斗地主”成为新中国第一次由政府主导的“全民野蛮”。为了彻底瓦解传统的宗族势力,乡村精英基本全部被打为贱民(“四类分子”),富裕地主的亲人也因为丧失人性的株连法则,被贬为共和国的贱民——“永世不得翻身”。“阶级成分”制度也使1949年以前的富裕中农开始了漫长的噩梦。土改的暴力化和去人性化,彻底消灭了有头脑有文化的乡村精英,并宣示了新政府可怕的权力。草根传统的乡村在这场血洗之后沦为一盘散沙或一群绵羊,以至于数年后饿死数千万人,也未能出现任何有组织的反抗和暴动。

  “所谓‘保护农民’的错误思想,应加分析和批判”(毛主席语)。土改之后两三年,因为急于提高农业生产率,从而增加新政府的原始积累,农业合作化在全国陆续大面积铺开。已经完成原子化的乡村社会很快就被编织进一个新的组织中,集体化实际就是对个体的消灭。用毛万岁的话说,就是“一根头发不好抓,编成辫子就好抓了”。与其说集体化是为了提供生产力,不如说是增加统治的稳定性,当然也更易实现残酷的盘剥。中国的集体化比苏联的集体化进展得更加迅速。传统的以户为单位生产的小农模式,被政府强行以数户联合(小合作社)的合作生产所取代。先是强制农民入社,紧接着从小社(小合作社)到大社(数十户),合作的规模越来越大。这时,河南一些知识渊博与时俱进的农民宣布成立“人民公社”。毛万岁认为这是一个很有创意的名字,命令马上在全国强行推广。

  “人民公社”将各户农民的土地、房屋和生产资料集中管理使用。农民以“军事化”的形式被人民公社强制支配劳动。人民公社进入大跃进阶段后,农民的生活资料也被并入人民公社的集体财产,农民的人身自由基本被剥夺殆尽。农民的吃喝拉撒婚丧嫁娶等等,均受到严格管制,无条件服从于人民公社的统一指挥和安排。

  在此,刚刚到手的土地被“集体化”,农民手中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旋即成为一张崭新的废纸。新政权对憨厚的农民玩了一手极为卑劣的“阳谋”。在新政府眼里,信用和诚意或许连狗屎都不如。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村土地高度集中,所有农民都被禁锢在土地上,生产力严重倒退。“一大二公”的结果是“规模而不经济”,播下“共同富裕”的龙种,收获却是“均贫”。

  3000多年历史的中国农民在那一天集体失去了土地,仓皇如同丧家犬,被逐入了“共产主义天堂”。虽然他们仍然在这片祖先流传下来的土地上如牛马一般劳作,但土地跟他们已经没有了关系。从此中国没有了地主。如果有,那也只有一个,就是这个“国家”和这个国家定义的“集体”。失去土地不可怕,可怕的是失去了自我。全中国的农民都成为“人民公社”的雇农,最后沦为赤条条的奴隶。

  打麻雀、炼钢铁、大跃进、放卫星、浮夸风、反瞒产等一系列政府教唆的全民疯狂之后,中国农业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报应就是全国范围内的“三年大饥荒”。无论官方承认不承认(官方将其轻描淡写为“三年自然灾害”),那绝对是中国农民最永远的伤疤,也绝对是共和国最惨烈的民族大悲剧。历史资料证明,官方征收“过头粮”应是悲剧的主要肇因。

  3000多万农民饿死在他们刀耕火种的土地上,饿死在军队荷枪守卫的国家粮库门口。在那个黑暗荒诞乃至邪恶的年代,人民公社的牲口倒奇迹般很少饿死,生产粮食的农民却被活活饿死,不说奴隶,农民其实连牲口都不如,至少牲口是人民公社的“集体财产”。

  奴隶的命运与新版的雇农,这两种角色在毛万岁“神采奕奕红光满面”的年代交相辉映,这就是中国现代农民的真实形象。

  毛万岁奄奄一息之际,人民公社和这个不停折腾的国家一样,已经濒临崩溃破产的边缘。“小岗村”的一些农民冒着被官方逮捕枪毙的生命危险,蘸着自己的鲜血,秘密签订了一份民间契约——他们私自“租赁”了“集体土地”。这件可笑而酸楚的事件获得官方有良知人士的同情和默许,随后引发了人民公社的解体,以及后来席卷全国的联产承包责任制。中国农民以户为单位承包(租赁)“集体土地”,给国家(不是集体)缴清“爱国粮”(租子)后,余下的归自己。

  中国农民的忍耐力常常是最令人扼腕的。从奴隶到雇农,再到佃农,即使这种从铁枷换成木枷的些微改善,农民就已经加额称庆了。

  1999年12月,温铁军发表《三农问题:世纪末的反思》。2000年3月,李昌平上书朱镕基总理,用三句话概括三农问题:“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同年9月,曹锦清出版《黄河边的中国》,叙述他在河南开封地区农村考察的细节。从此以后,在《读书》杂志等学术界的推波助澜下,三农问题一度成为社科界和政策研究界的显学。李昌平在《我向总理说实话》一书写道:

  开春以来,我们这儿的农民快跑光了。连续二十多天来,“东风”大卡车(坐不起客车)没日没夜地满载着外出打工的农民奔向四面八方的城市。我们乡有40000人,其中劳力18000人。现在外出25000人,其中劳力15000多人。

  农民不论种不种田都必须缴纳人头费、宅基费、自留地费,丧失劳动能力的80岁的老爷爷老奶奶和刚刚出生的婴儿也一视同仁交几百元钱的人头负担。由于种田亏本,田无人种,负担只有往人头上加,有的村的人负担高过500元/人。我经常碰到老人拉着我的手痛哭流泪盼早死,小孩跪在我面前要上学的悲伤场面。

  每当我回到县里开会时,会上传达的精神和下面汇报的情况与农村的实际情况相差十万八千里。1999年,全县农民实际人均收入下降了800元,上报的数据却是增加了200元。1999年,上报全县农民负担比上年减少了4000多万元,而实际上是增加负担2亿元之巨。

  计划经济实际是一种奴隶制模式,社团长期以农业积累来实现中国的工业化原始积累。为最大限度地提取农业产出和“剩余”,在体制上建立了严厉的城乡隔离制度。毛万岁死后,中国原始工业体系基本已经建成,当时恰逢被现代世界接纳,国际资本和技术大量涌入中国这个经济低谷,这使中国以后发优势取得腾飞式的发展。即使在这种背景下,基于政治统治和既得利益等考量,城乡隔离制度丝毫没有松动的迹象。2009年全国总人口133474万,农村户籍人口88617万,占总人口的66.4%,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仅为10.6%。城乡差距不是在缩小而是继续扩大。197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为2.37:1,2002年为3.11:1,2003年为3.23:1,2007年为3.32:1,2009年为3.33:1。

  对人权,中国似乎没有这个理念传统(皇恩浩荡下只有普通老百姓而没有公民),而对产权则不同。在现阶段,产权在城市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维权的核心目标。经过无数公民(比如“中国第一钉子户”)勇敢而又不懈地努力,中国城市居民在产权待遇方面明显走在中国农民前头。这使得每个城市公民都因此而受益,房屋产权使地产猛烈井喷。产权的伸张使自我意识和公民意识重新启蒙和觉醒。放眼未来,城市人越来越富足而自信。

  然而,在城市繁荣的背后,我们往往很少关注到农民被非法掠夺的一面。从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中国农民正遭遇到了当年美洲印第安人类似的厄运。城市借助这种非正义的农民土地产权虚化,将对农民土地的廉价非法掠夺做成既成事实,并得到法律的庇护。

  仅仅20多年前,(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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