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09-08 23:31:06 作者:杜君立来源:中国选举与治理网阅读:8529
经过战争这种“人类社会的左手”的自然调节,人与土地重新建立较为松弛的关系,土地矛盾消除,社会矛盾也随之消除,中国重新进入“五谷丰登国泰民安”的所谓“盛世”。这大概就是如同谶语一般的古代中国周期律。
即使经过开垦处女地,短期时间内,可耕土地总面积大体仍是一个恆数。这个地主的土地多了,那个地主的土地必然就少,或者地主的数量减少。地主数量少到成为稀有物种时,它就失去安全屏障,该灭绝了。这与自然界的生物圈类似。所以地主的数量一般维持在一个微妙的合理范围内。
在大多数时间,地主与雇农佃农数量比例保持着微妙的平衡。这种平衡因土地的贫瘠肥沃,和生产力水平差异,而呈现不同的社会格局。简单的说,大地主稀,小地主(自耕农、富裕地主)多,雇农和佃农也不少。和现在相比,古代生产力水平低下,无力饲养那么不劳而获的寄生虫。
所以大多数农民事实上都是多少拥有一些土地的地主。“二十亩地一头牛,老婆孩子热炕头”,这是中国农民保守而又现实的生活写照。如果查阅下资料,“二十亩”恰恰是古代中国人均可耕地面积。以户为单位,二十亩完全满足自耕能力,也可满足小康所需。
土地不仅是一种资产,更是中国农民的生活保障和天然银行。农民在一定时期出卖土地,然后在另外一个时期置买土地,这如同我们今天去银行存款取款一样正常。
一次偶然机会,我意外发现了我家祖上留下来的10来份发黄破损的地契和房契,时间从清道光到民国时期100多年间。每张内容各异,但清楚的展示了土地(房产)对家庭经济的命脉意义。比如婚、丧、病、起屋等,都需要不菲的支出,就可以出卖或典当三分或半亩土地,筹得相当的银子,以度过难关。勤俭持家,待到年景好转,如果同村某人银根紧,就可以再从某人处,置办七分或半亩的田地。因为不会异地置地,都是同村甚至邻居之间进行土地交易,通过中人(说合人和代书人)见证,双方签字画押,互相都公平公正、诚信可靠,而且也没有什么官府契税。
我通过比对所有地契后还发现,我家百余年持有的土地虽然在不同时期大小不等,从七八亩到几十亩,但从来都拥有自己的田地。后来土改时,我家被定为“贫下中农”中的“下中农”(经济状况中下等的农民)。如果这不是孤例,那么可见,绝大多数农民都是拥有自己的土地的,大多数也是自给(耕)自足的。
秦晖先生在《田园诗与狂想曲》中也认为关中自古都是自耕农的世界。他通过对关中民国时期的土地状况统计发现,即使将不在地主的土地计算在内,关中的土地基尼系数也在0.2到0.3之间,大多数农民拥有大多数土地,70%以上的农民都拥有自己的土地,而且是完全产权。根据秦晖先生的计算,全国平均土地分配基尼系数大概是0.53,这在全世界各国中算是最低的。0.53的土地分配基尼系数能够推出来的收入分配的基尼系数只有0.26上下,相当于已经达到了欧洲福利国家那种贫富差异水平。
《中国土地制度史》(赵冈陈钟毅著,新星出版社)中,通过大量的数据统计,得出这样的结论:“从绝对的观点来看,大地主拥有的土地数量一般都在下降中,而没有土地的农户也越来越少。到了20世纪,严格说来,中国已经没有几家大地主,农田是分散在中小业主手中,70%以上的农田是由业主自耕的。”这跟当下的中国城市类似,大富豪毕竟是少数,个体私营小业主比较普遍,打工者也不少。
根据广西环江县88个小乡(全县125个小乡)土改前的统计,解放前占农村总户数3.7%的地主,占有耕地14.89%;占农村总户数2.9%的富农,占有耕地9.41%;而占农村总户数54.9%的贫雇农,则占有耕地31.1%。可见大多数农民是有土地的。比起当下中国社会来,其基尼系数和贫富悬殊简直不值一提。
我想,这种事情实际应该是中国农民经济生活的一种常态。很明显的一点,可以发现土地随着社会财富的增加在增值,不像钱存进银行在贬值,最后肥了银行。
从清朝进入民国,相对迅速崛起的城市,中国乡土农村的变化并不是很大。与北方农村不同的是人多地少的南方稻耕地区,土地被分为田底和田面,就是所有权与使用权,不在地主占有大量田底,富裕农民占有大量田面,土地分配不太均衡。大量的富余劳动力甚至没有土地,但南方发达的纺织工业导致了城市的兴起,(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失去土地的农民最后改变了自己的身份,成为城市市民。
传统的地契被分为红契和白契,红契是经过官府确认的地契,白契是农民私下交易,但同样有效。民国时期,各地政府还给农民颁发了大量的土地证,农民的土地权利得到了官方的确认和保护。
总体而言,在中国漫长的农业时代,农民与土地,地主与雇农、佃农,基本“不知秦汉”,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依然故我。特别是农耕文化比较发达的关中、关外、黄淮海平原、徽州等农业经济发达地区,男耕女织,民风淳朴,丰衣足食,古风犹存。
沿海区域得近代西风之先,现代资本主义迅速萌芽,完全迥异与中国传统农业文化的现代城市诞生了。商品经济与农业经济,一新一旧,一洋一土,同时在中国有趣地并存。
与资本主义同时进来的,还有马克思的政治思想。在苏联革命成功之后,中国成为国际共产主义思想的一个主要输入国。中国共产党在城市暴动失败后,转而将革命重点转向农村。
在一些交通极为闭塞、自然环境极为恶劣、农业生产力极为落后的偏僻贫困山区,共产党通过发动雇农和佃农,还有一些流氓无产者,获得了一定的革命成果。赣西南的井冈山、豫东的南大别山和陕北的黄土高原等地区,均陆续成为比较有代表性的红色革命根据地。
日本的侵略使年轻的中华民国政府没有对共产党进行深刻全面的研究和检讨,更难以形成统一有效的对策。二战结束后,共产党的战争机器已经借机坐大。在朝野内战中,共产党奇迹般获得迅速胜利,在大陆推翻了国民党政府。中国刚刚诞生的资本主义和中国历史悠久的农本主义进入新奇的共产党时期。
与其说土改的目是平均地权,不如说是对传统中国乡村结构的彻底瓦解。共产党极为成功地通过动员底层农民和无业游民,以“打土豪,分田地”推动社会的动荡,同时激发贫困“群众”的暴力欲望,使乡村精英被消灭。新的集体化实际就是解构离散后的原子化。这种挑拨有效地获得了革命所需的政治本钱和“战斗力”。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中规定的土地并非是公有制,而恰恰相反是私有制的。土改的私有化彻底消解了南方传统的宗族势力,因为宗族公田常常占有很大的土地份额。
中国的革命与历史上所有的农民暴动一样,也是建立在这种土地的私有制之上的。在每个王朝末期,土地兼就到了极端状态,“打土豪,分田地”从来都是中国最底层的流民的梦想,而流民的力量是可怕的。民国时期人地矛盾导致的大量无地流民最终成为一种颠覆力量。获得农民支持也是中国内战中共党之所以能用少数兵力战胜多数兵力并打赢三大战役的必备条件。东北的土地兼并是最为严重的,正是几百万“满洲”农民在“打土豪,分田地”的信念支撑之下,用无数的牺牲和小车推出了这场革命的胜利。
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给了农民们胜利之后分取田地的最基本保证。“新中国”在古老的农民中国诞生,城市里的资本主义火苗被彻底扑灭。在中国所有的农村,以新出台的“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土地改革法”为依托,一场轰轰烈烈的土地改革运动拉开序幕。
土地与农民的关系在这次运动中,并没有像历史上一样维持原始自治,或者被重新自然安排。而是按人口、以户(家庭)为单位,每个自然村对土地房产进行无条件平均分配。在这次土地财富大洗牌之后,所有的中国农民都成了地主。
这一举措自然招致那些几代经营才艰辛发家的老地主的愤怒。“天上掉馅饼”,也使得少数无地农民和无业游民,因为意外获得土地这个“免费午餐”而喜出望外。对大多数自耕农来说,土改唯一的改变就是推翻了原先的乡绅权威,国家权力直接掌握了每一个农民的命运,这是前所未有的。新成立的人民政府为每户农民都发放了由县长签字(章)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
《土地房产所有权证》第一次以法律和国家的名义对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加以厘清和明确,具体内容与中国传统的土地经济惯例保持一致。即重申:农民个人(家庭)对名下土地和房产(窑洞)等“私有产业有耕种、居住、典卖、转让、赠与、出租等完全自由,任何人不得侵犯。”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图文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 ,文章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站。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