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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军:从“创置社田”到“农地减租”

时间:2018-06-02 10:33:12 作者:李军来源:《开放时代》2018年第3期阅读:8649


  第三,以和平赎买为手段。平教会认为要“使散漫的农民形成组织,合理的发挥其力量”,“不能借政治自上而下管理,更决不能用暴力的办法”,唯有以“和平的、进化的”做法,“由经济、教育、卫生、地方自治四种建设工作入手,借建设促进农民之自觉,借建设逐步改善农民生活”。29

  第四,以农业组织化、现代化与科学化为目标。平教会认为乡村建设“乃农村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合作之建设”,“必须以合作方式,改变农业之细碎性,将其导入组织生产范畴,而在完成组织生产过程中,逐渐应用现代生产技术,使进于现代化”。30创置社田的最终理想是“合作社之社员及家属均实施集体耕作,共同分配,而形成为大型之集体农场,以达农业组织化、现代化与科学化之目标”。31

  平教会设想通过创置社田的办法,每个合作社每年可增置社田40—50亩,10年之间,每社可拥有社田约400—500亩,15年内全部土地问题即可得到解决。1948年底,平教会向农复会提出《华西实验区农村建设计划》和经费补助预算书。预算总数为591万美元,其中,美援补助款546万美元。美援款项中,426万美元用于经济建设,占美援总数的78%,体现了以经济建设为重心。其中,创置社田的预算为292.5万美元,占经济建设预算的68.7%,占美援总数的53.6%。32可见平教会对在华西实验区创置社田解决棘手的土地问题,抱有很大期望。

  与此同时,实验区各县(局)也相继编订了美援申请计划书,并将创置社田作为头等要务。比如,北碚局的计划书将“土地改革”作为第一板块,拟收购“不在地主之全部土地,及地主之超限额(暂定70亩以上者)暨自由出卖土地”共计2.5万亩作为国家公田,分配社员耕作。为此,申请贷款62.5万美元(占申请美援总数174.22万美元的35.9%)。33江津县计划组织500个生产合作社,每社每年购进社田100亩,全县共计5万亩,拟申请175万美元(占申请美援总数375.1万美元的46.7%)。34

从上可知,创置社田的方案需要巨额资金的保障,但正处于内战白热化的蒋介石政权不得不将主要精力放在前线战场和军事方面,无暇顾及乡村建设,而美国政府的援助也是口惠而实不至。晏阳初曾向友人抱怨:“(农复会)委员会从政府得到的用于这一项目的现金被削减了百分之九十”,“到今天(1949年2月2日)为止,美国政府对中国政府的经济援助已达近两亿美元,其中百分之十属于委员会;在这两千万美元中,(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委员会迄今得到的现钞还不足二十五万美元”。351949年初,农复会核拨实验区100万美元,因折算成金圆券拨付,受贬值影响,实际仅得到61万美元,36与平教会申请的546万美元差距悬殊。

  同时,农复会更倾向于资助政府减租。晏阳初谈道:“对于创置社田一项,四位委员认为平教会应先自己试验,有成绩后再为考虑补助”。最终只同意为创置社田贷款6.75万美元,而由地方自筹经费4.5万美元。37

  一方面美援金额与计划相差悬殊,另一方面创置社田的方案也遭到地主的反对。当巴县工作人员将这些设想提出来征询县参议会意见时,“立即遭到土豪劣绅的强烈反对”。38

  在此情况下,创置社田和统租分佃的土地方案基本停留于设想层面,仅有一例实践:1949年6月实验区准予贷款6000银元给北碚朝阳镇十九保创置社田。39朝阳十九保正是1943年国民政府设立的北碚扶植自耕农示范区,该保80户农户早已都是自耕农。40因此,华西实验区在此创置社田的实验并不具有代表性。

三、新中国成立前夕:协助政府推行减租


  就在华西实验区创置社田方案陷入困境之际,农复会倡导的“二五减租”计划得到了西南军政长官公署长官张群的支持。“二五减租”是国民党温和改良农村土地问题的方式之一,此前曾推行过两次。由西南军政长官公署推行的这一次被称为“农地减租”。它们名称虽异,实质内容却基本相同。

  1949年7月30日,公署颁布《西南军政长官公署辖区三十八年度农地减租实施纲要》,规定自1949年起,佃农交租时,一律照主佃双方原约定租额,或习惯租额,减去25%,以后不得增加。同时,还进行租约登记和换订租约工作。至此,一场持续三个多月的土地改革运动便在西南地区如火如荼地展开。华西实验区所在的四川省第三区被列为五个重点实施区域之一。

  农地减租命令发布后,华西实验区积极响应。1949年8月31日,孙则让以第三区行政督察专员身份发布《为实施农地减租告民众书》,指出政府的农地减租法令与华西实验区主张通过生产合作社以稳定耕地使用权及减租护佃的土地方案,精神相符,并言“农地减租是此时此地乡建工作的重心”41。9月4日,孙则让又以实验区主任身份电告各工作人员,要求全力协助政府推行农地减租,并将此项工作内容列为1949年年度中心工作。他说“保护佃农及扶植自耕农,逐渐达到土地农有之目的”一直是华西实验区的工作目标,“而推行之手段则仅赖传习教育,借以唤醒农民并进而组织之。第因本区为一文化事业之团体,无强制执行之权利,故收效不著。良以为憾。现西南长官公署所颁布之农地减租办法,乃国家最重要之决策,与本区组织生产农民之所期望者,实相吻合。倘能借此政府之力量,配合推行,则必能博取农民之拥护,本区乡建工作之使命不难次第完成。”42

  按照西南军政长官公署的要求,各县、乡、镇设立了租佃委员会,以仲裁纠纷。各省县成立了“农地减租督导团”,实验区要求各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以配合政府推行减租业务。以璧山为例,璧山县农地减租督导团制定了《督导团组织办法》,规定以县租佃委员会委员为团员,县长及省督导员分任正副团长,实验区各辅导区主任为主任督办员,各乡辅导员为督办员,各民教主任为登记员。主任督办员及各乡督办员均不给待遇,登记员酌给公旅费津贴。43

  需要说明的是,平教会号召实验区工作人员全力协助政府推行减租的同时,并未完全放弃自身的土地方案,仍坚持组织合作社统佃保租,“其有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之区域,各工作同志应尽先办理佃农社员之减租工作,并详细填列佃户社员缴租登记表。然后再协助保甲人员,推及非社员之佃农,并劝导其加入合作组织。至于尚未组织合作社之区域,则应全力协助保甲人员认真推行减租办法,着手组社工作”。441949年11月下旬,当减租工作结束之际,实验区又颁发《农业合作社办理农地统租分佃办法》,指导各合作社办理统租分佃业务。45

  华西实验区的农地减租工作大体在1949年9月初启动,11月中旬基本完成。就各地提交减租《登记表》和《成果表》的情况而言,璧山和北碚完成得较好,其他各县则进展缓慢,甚至没有如期完成。12月初实验区各县基本获得解放,新生的人民政府随即中止了实验区的工作,并以新的乡村工作取代之。因此,华西实验区农地减租的实际成效如何,今天难以评估。但是,有一点是比较清楚的,减租运动可能进一步激化了租佃矛盾,造成了乡土社会关系的紧张,这可从实验区工作人员的报告中得到佐证。在协助减租的过程中,他们普遍遭遇了以下问题:

  一是宣传农地减租政策易得罪地主。民教主任李明皋即言“倘若我们真正站在政府的立场来推动减租,就会与地主成仇”。46部分工作人员甚至受到人身攻击和生命威胁。47

  二是乡镇保甲人员不配合,多持观望拖延战术。有民教主任反映:“保甲长不明了自身的责任,多存逃避观望的心理,对法令和实施办法视同具文,并且是愈近街上的保甲愈不景气”,“如果逼他,他便连保长也不愿做”。48

  三是地主设法逃避减租。减租直接损害了地主的利益,大地主多凭借各种权力关系逃避,而中小地主在减租之后面临着生计困难,因而也多设法逃避。49

  四是租佃纠纷频繁。据时人观察,农地减租推行后,“各业主以无别种生活方式与生产能力,又恐土地改革失去生产权,故有收回自耕的,有加租升押的,甚至有胁迫撤佃的,于是问题丛生。在扶持自耕农的原则下,又不容有撤佃换佃等情形产生。因此,在扶持自耕农与保护佃农,两种矛盾情形之下,租佃问题越趋严重”。50

  此外,基层社会的权力关系也较为复杂。“每乡均有地方性之派别,民教主任不免为派系中人,在推行工作时,常受同派之扶持,而受异派所反对,又为无派别之公正绅士所不齿”。51

  这些棘手的难题,给实验区的工作人员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困扰。许多人提出“办理二五减租的工作,很多要靠政治力量才行”。52更有甚者建议以行政人员兼任实验区工作,“对于保甲人员决定要给他们一点名利才行。最好用乡镇长兼任辅导员,一个社学区顶好用保长作民教主任,另由区办事处设专副辅导员和专副民教主任,使他们意识到乡村建设工作是本身应有的责任”。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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