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8 10:54:01 作者:叶兴庆来源:经济日报阅读:6654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资金向农业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无论是实现“产业兴旺”还是“生态宜居”,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应从财政、金融、社会资本等多个渠道筹集乡村振兴所需资金。一要改革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一方面,要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领域,确保农业农村投入适度增加;另一方面,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创新使用方式、提高支农效能上。要做好“整合”和“撬动”两篇文章。“整合”,就是要发挥规划的统筹引领作用,把各类涉农资金尽可能打捆使用,形成合力。“撬动”,就是要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地投向农业农村。二要加快农村金融创新。农村存款相当部分不能在农村转化为投资,通过金融机构的虹吸效应流向城市,是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要从“建机制”和“建机构”双管齐下。“建机制”,就是要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对涉农业务达到一定比例的金融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和考核办法,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业务审批权限,解决投放“三农”贷款积极性不足的问题。“建机构”,就是要优化村镇银行设立模式、提高县市覆盖面,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支持现有大型金融机构增加县域网点,解决投放“三农”贷款市场主体不足的问题。三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鼓励社会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农业服务业、农产品加工业,以及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带动农民而不是替代农民。加强产权保护,稳定投资者预期。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部长、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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