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02 09:17:11 作者: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的调查与思考来源:《求是》2019/03阅读:8066
乡村要素投入和部门协调推进的体制机制尚未形成。乡村振兴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尚未建立,一些地区一些年份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的法定要求没有落实。乡村振兴过度依赖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渠道有待拓宽,土地出让金、政府债务资金等用于乡村振兴的比例较低,由于缺乏有效激励约束机制,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进入农业农村的意愿不强。乡村公益性设施用地紧张,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用地供给不足,农业设施用地建设标准低、审批手续繁杂,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必要的配套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审批难度较大。激励引领规划、科技、经营管理等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的保障政策尚不完善,特别是熟悉农村、了解农业的乡村规划人才缺乏,农房建设无序,有新房无新村,规划脱离实际,乡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之间的协调性不够。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缺乏法治保障,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仅在试点地区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缺乏上位法支持,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打通。一些地方制定的乡村振兴政策文件较为原则,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财政、发改、住建、环保、农林等部门推动乡村振兴的政策措施仍有待进一步协调,条块项目和资金需要进一步整合。
农民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不足。一些地方在推动乡村振兴过程中仍存在要项目、等资金、靠上级的思想,“靠着墙根晒太阳、等着政府送小康”、“政府干、农民看”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地方农村基层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不够,组织发动群众的方式方法陈旧,干部拍板多、农民声音少,发挥农民主体地位和主战作用不够。乡村本土实用技能人才缺乏,农民自主创业、自我发展能力弱,成为制约农民发挥主战作用的重要因素,目前安徽省共认定农村各类实用人才158万人,仅占农村常住人口的5.4%,河南省农学专业学生数量从20年前的6%下降到目前的1.7%。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滞后,经营体制不健全,管理不规范,一些村既没有村集体企业,也没有集体积累资金,河南省2017年无经营收入的村有34288个,占总量的74.5%。农业现代化和乡村产业发展缺乏有能力、有热情的带头人,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尚不够紧密,辐射带动农户能力有待提升。
乡村产业发展质量和水平仍需提升。乡村产业振兴基础仍不牢固,农业有产品无品牌、有品牌无规模、有规模无产业问题依然存在,发展质量和综合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结构不优,农产品供给仍以大路货为主,(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优质绿色农产品占比较低。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不强,科技成果转化不快,基层农技服务人员普遍数量不足,且服务缺乏针对性,缺少农产品从产地到餐桌、从生产到消费、从研发到市场的全产业链科技支撑,目前广东省农业科技投入占总量的比重不到1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只有50%。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不强,农业企业规模普遍较小,且大多数停留在初级加工状态,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低,产品质量认证滞后,产业链条短、附加值不高。与农业现代化相适应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不充分,仓储、冷链、物流、信息咨询等服务较为缺乏,农村地区物流经营成本高,影响农村电商发展。对乡村旅游、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统筹规划不够,个别地方一哄而上、可持续性较差、同质化问题突出。
农村地区基层社会治理有待加强。农村大量青壮劳动力外出务工,“空心化”现象普遍,河南省部分县外出务工人员占农村劳动力比重达到75%以上,乡村“熟人社会”的治理结构和约束机制逐步发生变化,“散”的特征更加明显,客观上造成乡村治理难度加大。一些地方行政村所辖自然村较多,存在着“治权”与“产权”脱节现象,农村集体资产属于自然村即村民小组所有,但自然村有资产却缺乏自治组织,个别的还没有建立基层党组织,行政村有自治组织却没有集体资产,难以有效实施管理,这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对农村资源资产的有效整合。一些地方将推动乡村振兴的主要精力、资源、项目集中投向核心村,对自然村的整治建设重视不够,行政村与自然村之间发展不均衡。基层普遍认为村民委员会三年一届时间较短,一些村干部“一年看、两年干、三年等着换”,不利于持续稳定开展乡村振兴工作。乡镇一级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仍待优化,事权和财力不匹配,如何推动乡镇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仍需下功夫。
推动农业农村绿色发展任重道远。农业生态功能恢复和建设任务艰巨,一些地方发展农业生产仍是拼资源拼消耗的传统方式,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等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不够,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尽管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前期使用基数大,施用总量仍保持在较高水平,减量行动成效不够明显,一些经营者回收农药包装和施用废弃物不力,对环境造成不同程度污染。废水灌溉、废气排放、固体废物倾倒、堆放和填埋、地膜残留、设施农业发展不规范等多种因素叠加,造成不少地方的耕地和地下水污染,对农村生态安全造成隐患。生态补偿机制尚需完善,一些村庄处于生态保护禁限制开发区,付出的机会成本较多,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政策扶持和经济补偿。
三、若干思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原则,立足实现农业和农村两个现代化,不断推动各类资源要素城乡之间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加快形成工农互补互促、城乡全面融合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进一步增强推动乡村振兴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持之以恒推进乡村振兴。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断细化实化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政策措施,研究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保乡村振兴持续推进、逐年见效。二是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各地要坚持因地制宜,坚持先点后面、示范引领,从不同区域的实际出发,明确不同村庄、不同阶段乡村振兴的发展要求和具体目标,分梯次、有重点、多样化推动乡村振兴。三是层层落实推进乡村振兴。要着力完善乡村振兴的领导责任机制,明确市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的责任,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基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将五年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年度,通过定期分步督查和工作实绩考核,推动建立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进一步推动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的问题。一是将富裕农民作为乡村振兴的基本出发点。把增加资产性收益作为下一步推动农民持续增收的重点,积极推动农村“三块地”转化为农民可经营、可收益的资本,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性权利。以提升小农户的市场化、组织化程度为目标,明确将带动小农户发展、农民增收作为工商企业进入乡村的条件,给予优先准入和政策支持。将建立与农民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作为各类新型经营主体享受优惠扶持政策的前提,通过保底收入、股份分红、利润返还、品牌溢价收益等方式,推动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二是将补齐农村垃圾、污水处理短板作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主攻方向。在中央或省级设立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加大对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厕所革命”的财政支持,同时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投入,积极推行PPP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行。探索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护的“受益者付费”制度,推动建立市场化运作机制。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和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试点,研究制定农村水污染排放、污水处理分级分类标准,研发推广经济实用、符合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改厕技术。三是将提升农村教育、医疗服务水平作为改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的优先选项。完善农村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和相关管理制度,扩大乡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加大省级财政对乡村教师工资待遇的统筹力度。在配备常规医疗诊断设备、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基础上,将解决必要运转经费作为下一步工作重点。推动建立以病种为基础的基层首诊制度,通过对首诊病种给予医保报销倾斜,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乡村。四是坚持将脱贫攻坚作为乡村振兴的底线任务。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基础上,着眼于绝对贫困消灭后如何推进农村欠发达地区实现乡村振兴,在国家层面制定出台相对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和农村低收入群体稳定增收的政策意见,确保扶持政策在2020年后一定时期内稳定不变,解决非贫困村贫困人口和贫困村非贫困人口发展问题,同时将新发生的返贫人口纳入帮扶体系,推动建立脱贫刚性保障机制,提高普惠性社保标准,增强社会保障的财政刚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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