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20:47:55 作者:彭海红来源:《中国农村经济》 2018年10期阅读:13622
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的实现形式,从改革开放之前的人民公社一种发展多目前的多种。这其中既有像安徽省小岗村这样发挥家庭经营基础作用的普遍模式,也有像河南省刘庄村和南街村、黑龙江省兴十四村这些保持了集体统一经营的经典模式,还有像江苏省华西村这样把股份制引入集体经济内部的现代模式,又有像贵州省塘约村这样既发挥集体统一经营优越性、又发挥家庭经营灵活性的现实模式,以及像广东省崖口村这样集人民公社时期的工分制和家庭承包经营于一体的混合模式⑤。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是社会主义制度在农村的经济制度基础。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基础上,中国广大农村构建起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以及团支部和妇代会等群众组织在内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中国广大农民形成了热爱社会主义国家、拥护共产党领导、热爱村集体的独特精神品质。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已经成为中国农村改革的制度基础。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不仅要继续坚持这一制度,更要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从而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身在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不断完善。
二、坚持党管农村工作
党管农村工作主要体现为:通过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实现中国共产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通过建立健全党的农村工作体制机制,促进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的落实;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在党的农村工作中体现党的先进性。
党管农村工作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自诞生之日起,中国共产党面对的就是一个农业人口占大多数的农业大国。农业、农民和农村对党的生存、发展和取得革命成功具有极端重要性,“三农”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不得不面对、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党的农村工作的内容不尽相同。在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新诞生的中国共产党与中国国民党合作,领导工农运动,反对北洋军阀政权;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工农红军,提出“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开辟农村革命根据地,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建立工农民主政权;在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根据地农民开展大生产、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动,号召并领导农民组织起来成立互助组、合作社、供销社、信用社,在此基础上构建起根据地农村新的组织体系和社会结构;在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及时调整土地政策,领导解放区农民废除封建土地剥削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赢得广大农民对中国共产党所领导的人民军队和人民战争的支持,加快了解放战争取得胜利的进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废除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工业化道路奠定了基础;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广大农民通过合作化道路逐步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变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为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此后,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发动广大农民群众大搞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土地公有化程度,建立起“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巩固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这一农村根本经济制度。在长期的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根据形势变化不断调整农村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形成了党管农村工作的优良传统,锻炼了党管农村工作的能力,积累了党管农村工作的经验。
党管农村工作,是中国农村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的根本政治保障。在40年农村改革中,中国共产党把握农村改革方向、谋划农村改革大局、制定农村改革政策,促进了农村改革和发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共产党多次就农村改革和发展问题召开中央全会,作出重大决定,出台专门文件,保证了农村改革和发展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行。例如,1979年,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分析了中国农业当时的状况,总结了农业发展的历史经验,部署了农业现代化建设;1991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分析了20世纪80年代中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成就,提出了90年代农业和农村工作的主要任务,强调要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继续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1998年召开的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总结了农村改革20年的基本经验,提出了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2008年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分析了当时的国内国际形势,提出了到2020年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和任务,对进一步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此外,中共中央每年发布促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文件,具体部署和指导当年的农村工作。1978年以来,中共中央先后下发了20个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主题的“一号文件”,领导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其中,1982~1986年,中共中央连续下发了5个“一号文件”,强调要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搞活农村经济,并由此解决了农民的温饱问题。此后,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移到城市。2004~2018年,中共中央连续15年发布以农村改革为主题的“一号文件”,强调“三农”工作在全党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地位。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继续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强农惠农富农的政策力度,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村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加强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包括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以及共青团和其他群众组织在内的农村基层组织体系建设,是改革开放以来党管农村工作的组织保证。在这个组织体系中,农村基层党组织是党管农村工作的战斗堡垒,在农村改革和发展中发挥着领导核心作用;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体现了集体所有制经济的优越性,是党管农村工作的经济基础;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治组织,有利于保证广大农民的民主权利,是党管农村工作的政治基础;共青团和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扩大了党管农村工作的群众基础。2016年4月,在安徽省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习近平同志强调:“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落实党的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⑥2018年3月9日,习近平同志在参加全国人大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打造千千万万个坚强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培养千千万万名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一个坚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带动一个村庄的发展,这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经验。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就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共产党员是中国共产党各级党组织的细胞,中国共产党的一系列方针政策需要通过广大党员来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感召力、凝聚力、战斗力最终要通过党员体现出来。农村党员在贯彻执行党的各项农村政策过程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改革开放以来,农村打破了原有的人民公社这种集体经济组织形式,农村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方式、活动方式以及农村党员发挥作用的方式和途径均相应发生了变化。在农村改革过程中,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带头人培育制度、第一书记选派制度、农村党员培训制度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党员素质得到提升,农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得到发挥。根据《2017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⑦,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有农牧渔民党员2549.9万名;547152个建制村已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实践证明,大多数农村基层党组织能够在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大多数党员能够体现先进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波澜壮阔的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涌现出史来贺、吴仁宝、王宏斌、付华廷、左文学等一大批优秀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他们不仅是所在村庄改革和发展的主心骨和领路人,也是党管农村工作在农村基层的执行者。
总之,改革开放之后,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等方面均较改革开放之前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农村工作的内容和形式也随之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共产党根据发展变化了的国内国际形势,制定并落实关于农村改革与发展的路线、方针、政策,促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坚定了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巩固了党的执政地位;同时,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特别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扩大和增强党的影响力、号召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农村改革40年来,中国共产党勇于并善于领导和管理农村工作,积累了改革开放形势下党管农村工作的丰富经验,保证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社会主义方向,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农村改革和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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