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06 07:28:21 作者:张晓山来源:爱思想阅读:13204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各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及农业龙头企业一起,构成了农业生产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经营服务体系,为小规模家庭经营以及其升级版(家庭农场)提供了全方位的服务,夯实了农业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确保了我国的粮食安全。今后要引导合作社增强合作属性,鼓励农民按照产业发展需要成立合作社,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三)大力培育高素质新型农民
2018年,我国外出农民工占全国农民工的60%。新形势下,一些农民工返乡创业。但农民工返乡并不等于返农,在外打工的农村劳动力返乡从事农业,做一个高素质的农业生产经营者(合格的农民)并不容易。除了生产者之外,他还必须是经营决策者、投资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承担者,这比成为一个合格的产业工人要求高得多。除了劳动报酬外,他还应获得经营决策的回报、投资回报以及风险收入,获得比在外打工更高的收入,真正能够成为成功农业企业家的还是少数。
在老一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身旁,一批新生代农民通过专业化的教育培训,拥有较高的现代化农业生产技能与经营理念,并在积极的财政扶持政策作用下,才能坚守农业或回归农业,被称为“农二代”、“棚二代”或“果二代”。由于前辈创业的积累,农业基础设施已相对完善,信息渠道畅通,销售渠道已建立,甚至创立了品牌,资金也有保障。“农二代”能有条件传承技术、发展创新,成为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主力军。
四、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确保中国主要农产品的有效供给和粮食安全意义。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两会”期间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提出,要发展现代农业,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注重提高农业质量、效益、整体素质[1]。
(一) 我国粮食安全的现状
1.中国的粮食供给不能全部自给
中国水资源总量占世界水资源的比重约为7%,干旱半干旱面积占国土面积1/2以上,单位耕地面积的水资源量只有世界平均水平的1/5。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匀。81%的水资源集中在仅占全部耕地36%的长江及其以南地区,占总耕地面积64%的淮河及其以北地区只占有19%的水资源。中国当前满足城乡消费者的农产品供给在一定程度上还需借助于国外的耕地和水资源。
2.明确粮食安全的工作重点,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在粮食供给保障方面提出两个约束性指标:一个是粮食(特指谷物,包括小麦、稻谷、玉米、杂粮四类)综合生产能力2020年达到5.(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5亿吨,这一指标口径与国际相接轨。另一个是小麦稻谷自给率2020年保持在100%,还在备注中特别说明:小麦稻谷自给率是指小麦稻谷国内生产能力满足需求的程度。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关键是要保粮食生产能力,确保需要时能产得出、供得上。……真正把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落到实处”(第87页)。
3.中美贸易摩擦对中国农业及粮食安全的影响
中国是世界上大豆和食用植物油进口量最大的国家,其中大豆进口量约占世界大豆贸易量的一半以上。豆油、棕榈油、菜籽油进口量合计约占世界食用植物油贸易量的18%。2017年,中国进口的大豆中有5093万吨大豆来自巴西,占了中国大豆总进口量的53.3%。进口美国大豆3285万吨,占总进口量的34.4%,为2006年以来最低占比,进口金额为120亿美元(魏后凯和黄秉信,2018)。2018年,中国进口大豆8803.1万吨,比上年减少749.5万吨,进口大豆大约是国内当年产量(1600万吨)的5倍。其中,巴西占比75.1%,美国占比18.9%,阿根廷占比1.7%,俄罗斯占比0.9%。
中国进口大豆主要用于榨油。豆粕是大豆榨油后的副产品,富含多种氨基酸和蛋白质,是各种饲料的来源。2016~2017年,中国的豆粕消费量为6726万吨,位居世界第一,其中饲料消费占中国豆粕总消费需求的90%以上(武玉环和秦富,2018)。中国将近1亿吨大豆的进口保障了我国植物油和养殖业饲料的需求。
中美贸易摩擦是全球化进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必须站在全球化新形势新挑战的高度来统筹考虑粮食安全战略。我国需要保证国产非转基因高蛋白食用大豆的供给。在确保口粮绝对安全、谷物基本自给的前提下,要科学测定国内市场对国产高蛋白食用大豆的需求量,综合考虑退耕还林、生态修复以及避免大豆重茬和迎茬等因素,国内大豆产业的发展规模要适度。对于进口的转基因大豆,则要寻求多元化的稳定的大豆供应来源,或是替代豆油的其他食用油供给以及替代豆粕的其他饲料蛋白的供给,在贸易摩擦中争取主动权(张晓山,2019c)。
(二)调整农业结构,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要义是降低无效供给、增加有效供给。玉米临时收储制度的取消以及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的调整标志着在确保中国的粮食安全以及使务农生产经营者物质利益不受损或尽量少受损的前提下,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不断深化,农产品价格正在恢复其作为市场信号、调节市场供求的基本属性。政府相关部门通过价格信号来引导农民调整农业种植结构,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部分农产品的无效供给减少了,有效供给增加了,部分主要农产品局部、阶段性的过剩问题正在得到解决(张晓山,2019c)。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改革过程,尽量降低农民利益的受损,缩短改革的阵痛期,注重维护社会稳定,这是今后政策实施的难点和关键。
(三)政府应为农业产业的振兴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
在市场机制作用下,生产要素总是向生产率高、投资回报率高的行业流向。而农业是一个弱势产业,要素回报率相对较低。农业的弱势性需要政府加快建立新型经营主体的支持政策体系,培育和发展各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并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协同发展。
五、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保护农民群众的权益,促进农村产业振兴和人才振兴
城乡融合发展就意味着城乡互通,要素双向流动。农村居民往往没有能力充分利用土地、劳动力等资源,不能保持固化的模式,城市的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要与农村的土地等资源有效结合,改变农村原有的要素配置,实现资源配置的优化。而在城乡要素重新配置过程中,农村资源资产的产权格局必然会发生相应变化。为此首先要把农村自己的事情做好,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真正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为城乡融合背景下保护农民的权益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
(一)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农民的财产权利
对于农民而言,他们拥有的主要财产是什么?答案是农村土地。在法理和现实层面,农村集体经济都是一个巨大的存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这一重大政策举措如能落实,则农民财产性收入应有大幅度增加。但长期以来,农民不掌握土地等资源资产的支配权、使用权,也无法从中获益,财产性收入无法出现较大程度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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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引自《习近平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中国之声《新闻和报纸摘要》报道,2018年3月9日。
如表4所示,全国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之比从2013年的13.09下降到到2018年的11.78,而2018年城乡居民收入比率才是2.39;而且,农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从2013年的2.07%略微上浮,2018年比重仅达到2.30%。由此可见,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是造成城乡收入差距的主要原因,而农民增收最大的薄弱环节是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最大的也是这项收入(张晓山,2019a)。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必须靠改革。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新机制。但“三变”,谁来接盘?农民的资产变现的平台在哪里?如何使农民真正成为股东?农民拥有的资源,要与资本联营,才能实现资源的资本化。
(二)农户(土地与劳动)与工商资本(龙头企业)之间要建立相对均衡的利益联结机制
发展现代农业、促进乡村振兴必须在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小农户能否与现代农业实现有机衔接,普通农民是否能从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中真正得到实惠,是乡村振兴战略能否真正实施的必须正视的重要问题。2017年12月,习近平同志指出:“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不是简单的一产‘接二连三’,关键是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能富了老板、丢了老乡”(第100页)。
“资本下乡”是把双刃剑,乡村发展不能成为新的圈地热。让农民群众合法合理地分享乡村振兴的成果,应该成为基本前提。要在城乡融合发展的背景下,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要素开放流动的农村产权格局下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真正落实农民政治上的民主权利,保障他们的财产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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