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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要良:生态文明视野下的理论创新

时间:2013-05-12 21:29:24 作者:孙要良来源:学习时报阅读:8103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的一部分单独论述,提出要将其贯彻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尤其是唯物史观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它必须广泛吸收国内外生态文明的最新科学理论和实践成果,不断丰富发展自身以实现理论创新。

  

  生态社会是工业文明之后技术社会形态的最新发展阶段

  

  技术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划分标准。人类历史可以从技术的角度概括为以下几个阶段:石器时代、铜器时代、铁器时代、蒸汽时代、电气时代。在石器时代,人类生存方式是捕鱼、狩猎、采集,主导产业是渔业、采集业、狩猎业。在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人类生存方式是固定的农业耕种,主导产业是农业。在蒸汽时代和电气时代,人类生存方式主要是工厂劳动,主导产业是机器大工业。那么,电气时代之后的技术社会形态是什么呢?有人认为是电子时代,人类生存方式是虚拟化生存,主导产业是信息技术产业。孤立地看,这并没问题,还看到了信息技术对社会生产的巨大促进作用。但是,与工业社会在技术上相对的是生态社会而不是信息社会。生态社会就是针对工业社会的技术弊端而来的,它最大的特点就是摒弃了工业社会高污染、高消耗的生产方式,提倡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生态社会的核心技术是生态技术,主导产业是绿色经济。生态技术既包括狭义的生态技术——清洁生产技术、资源节约技术、生态复原技术、极端气候应对技术、污染治理技术、流行病控制技术等,也包括广义的生态技术——只要是对生态环境没有或者很少损害的技术都可以称为生态技术。信息技术可以看作是生态文明时代的一种无污染的“绿色技术”。在当今生态环境十分严峻的形势下,在人类面临的诸多问题中,头号和核心问题是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只有生态技术才最为关键和重要。生态技术是当今时代笼罩着所有科学技术的“普照光”,其他技术在其照射下都失去了“自然色”。信息技术虽可以改变生存质量、提高发展速度,但没有解决这个时代的核心问题,因此无法形成一种独立的技术社会形态。在未来社会,生态技术和绿色经济代表着人类社会产业结构和经济形态的发展方向。既然生态文明是直面工业文明的弊端而来的,那么它就是一种超越工业文明的新型文明形态或者说是一种后工业文明。从这种意义上讲,生态文明是一种现代性的产物,是对现代性的反思和超越。有人认为,在工业文明之前,生态文明事实上已经存在了。因此,它不是工业文明之后才有的一种新的技术社会形态。笔者认为,这种观点不能成立。前工业文明时期是“生态有余”而“文明不足”,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不是人类自觉建立起来的。生态文明时代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是经过前工业社会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原始和谐——工业社会中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尖锐对立之后形成的。

  

  生态文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在社会主义理论过去5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以及在过去100多年的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过程中,我们对社会主义本质及其特征的认识是逐渐深化的。改革开放后,我们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逐渐形成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认识。十八大前,我们相继将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列入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一起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要实现由“四位一体”向“五位一体”转变。笔者认为,“生态文明”也应该像“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一样成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不仅体现了我们党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更体现了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

  社会主义相对于资本主义的优越性不仅要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新型关系上,还要体现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共同发展的新型关系上。同样,在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述上,也应当把国家层面上的价值观从“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条扩充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生态”五条。有人认为,“生态”这条价值观可以概括进“文明”或“和谐”,没必要单独提出来。对此,笔者不赞同这种看法。第一,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相一致、相对应。第二,如果“生态文明”可以概括进“文明”里,那么“富强”(经济生活文明)、“民主”(政治生活文明)、“和谐”(社会关系文明)是不是都可以概括进“文明”里呢?显然答案是否定的。这是因为,这里的“文明”有其独特的内涵即“精神文明”。第三,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和谐”对应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中的“社会”领域。如果“生态”归纳到“和谐”之中,政治领域中的“民主”是不是也可以归纳到“和谐”之下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生态文明作为科学理论和实践成果丰富和发展了社会存在理论

  

  在传统观点看来,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过程和方面,包括地理环境、人口和生产方式。地理环境无法对社会发展直接发生作用,它只有被改造成社会存在物后才可以影响社会发展。它决定不了社会形态的性质或更替,因此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其作用也只不过是“正面”的促进或者“反面”的延缓这样的一般性作用。生态环境作为地理环境的一部分,其作用同样如此。之所以出现这种看法,这是因为在前工业文明时代,人类与生态环境的关系基本上还是和谐的。当今严峻的生态环境现实使我们必须重新审视它在社会存在中的地位。它在社会存在中占有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突出的位置,其重要性相对于人口、生产方式比以前大为增加。生态环境的变化将影响或改变我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现在不能再轻易说生态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发展没有什么直接作用,由于它导致的冲突和战争开始出现,全球变暖导致的海平面上升将使有些国家面临灭顶之灾。它对人类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已经开始变得“积极”——直接地使人类“存在”或“不存在”。在这种意义上,它的作用就是决定性的。

  在生态文明建设时代,唯物史观根据生态文明的科学理论和生动实践进行的理论创新并没有改变其基本理论。对社会存在中生态环境的强调,并没有改变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基本观点;关于生态社会是技术社会形态最新发展阶段的结论,并没有改变信息技术也是当今时代最活跃的生产力的结论;将生态文明列入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并没有改变经济建设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心任务的论断。哲学要根据科学理论和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创新,这才是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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