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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甲骨文和《易经》追溯儒的起源和真义(三)

时间:2020-10-20 13:49:26 来源:甲骨蔡阅读:10681


  一、汉字字形研究的“三通原则”

  继续来看一组结构中含“大”的甲骨文字例,这些“大”也是指代“大人”。因此,这些字例与甲骨文“儒”字密切相关,研究这些字例,也可以增加对“儒”的进一步理解。这一组字例为:交、黄、寅、矢。
  

  这四个字的现代字形以及字义,让它们看起来似乎没有什么关联,但是,甲骨字形却显示,它们是同源的,甚至字形相通,为同一个字。目前的古文字学界对此也一头雾水,尽管从字形演变上发现了这一点,但是却无法解释其背后的造字根源,这是我们需要着重阐释的。

  “交”字形非常稳定,从甲骨文到现在字形变化不大。现代字形为上“六”下“乂”,而甲骨字形则为上“大”下“乂”,只不过两个字连在一体了。至少到许慎时,就完全不明白此字字形的真实内涵了。他在《说中》说:“交,交胫也。象交形”。他把“大”看成一般意义上的人了,认为是对人的象形,又把下面了“乂”看成人的两条腿了,整个字形就是对一个人盘腿而坐的象形。

  但是,“交”的甲骨字形也可以读为“黄”、“寅”、“矢”,这四个字的甲骨文共享“交”的字形,甚至是同字,黄、寅、矢、交只是同一个字的四个不同的义项。如果按许慎的说法,对“交”的义项还可以勉强解释,但是对“黄”、“寅”、“矢”就完全无法解释了,是在难以想象它们与一个人盘腿而坐有啥关系。

  因此,可以断定,许慎的对“交”解释是臆断,而现代文字学界关于这些字形的内涵研究也基本是盲人摸象式的胡扯,摸到一点新证据、新材料,就说象什么什么。整个对甲骨文字形内涵和字源的研究,也都是盲人摸象式的瞎猜、瞎蒙。这是读相关资料的人需要注意的。

  在对甲骨文字形内涵、字源的研究上,我摸索出了一个“三通”原则,必须做到这“三通”,才可以认为靠谱,真的通了。这“三通”分别是:通义项、通字例、通义理。

  “通义项”是说,对一个字字形内涵、字源的解释,应该对该字的所有义项都解释的通,不能只通一项而不通其余。譬如对“大”字,从许慎开始就将其看成是象形字,认为是对人的象形。“大”的确有指人的义项,对这些义项,还是勉强能解释,但是,对于形容词的“大”的义项,是绝对无法从对人的象形中解释通的。

  许慎对此的解释是:“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这个一句话的逻辑本身就很奇特,实在看不出后半句与前半句有何关系,从“大象人形”怎么能推导出“天大、地大、人亦大”。许慎对“大”的“象人形”的解释,就没有做到“通义项”。

  对“大”的字形解释要做到“通义项”,就必须跳出“象形文字”的教条思维。“大”的确象人形,但是“大”所象的不是一般人形,而是“大人”的形。而“大”象“大人”形,又并非指代外在的“大人”之形,而是指代内在的“大人”之德,“大”的所有义项都是从“大人”之德派生而出,而非从外在的“大人”之形。外在的“大人”之形与一般的人形并无区别,但是,内在的“大人”之德却与一般人迥然不同。

  因此,汉字的造字着眼点、侧重点并不在外在的形,而在内在的“德”。用现在的话说,不在外在的现象,而是内在的本质。汉字不是“形”的文字,而是“德”的文字,不是“现象”的文字,而是“本质”的文字。汉字不是去“象形”的,而是去表德的,不是去描述现象的,而是直指本质的。

  “通字例”是说,一个在结构上很简单的字往往是很多复杂的字的结构要件,那么对这个简单字的字形的解释,应该能够对所有以其为结构的复杂字的字例,以及每一个字例的所有义项,都应该能够解释的通。一个复杂字例的一个义项解释不通,就没有做到“通字例”。

  以“大”为例,对“大”的字形解释,不仅对“大”本身的所有义项要都能解释的通,而且对所有以“大”为结构的字例的所有义项也要都能够解释的通。我们前面已经指出“儒”、“法”、“侠”、“亦”、“矩”等字的早期字形的关键结构都是“大”,并且指代拥有大人之德的“大人”。下文还对对以“大”为主要结构的“交”、“黄”、“寅”、“矢”进行解释。这些字都是基于“大人”的,在这一点上是一致的、通的。

  前几天在与中华书局的一位朋友探讨中,他强烈建议我写一篇“大人论”,我很是赞同。其实,我考察和研究“儒”的字形内涵,以及考察和研究“法”、“侠”、“矩”、“亦”、“交”、“黄”、“寅”、“矢”等字字形的内涵,其实就是在考察和研究“大人”的内涵,就是在写“大人论”。但是,以后也可以这些文字字形资料,总结性地、系统性地写一篇。

  其实“儒”就是“大人”,中国文化的根本在儒家,即在“大人”,中国文化也可以概括为儒家文化,即“大人文化”。因此,追溯和解读包括儒在内的以“大”为结构的字例的字形内涵,实际上也是追溯和解读中国文化的内涵。同时,这也说明,要追溯和研究中国文化的内涵,单纯地读书是远远不够的,而且还要“读字”,汉字的字形结构中,记录了比《五经四书》更深层、更远古、更纯真的东西。可谓一字一历史,一字一哲学。

  “通义项、通字例”比较微观和具体,而“通义理”则比较宏观和总括。“义理”其实就是道理,只不过与一般的小道理不同,而是贯通整个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道理。孔子说:“吾道一以贯之”。孔子的“道”就是“义理”,所“贯”的整个的中国历史和文化。

  中国传统学问的核心就在“义理”,而用现在的语言,也可以认为“义理”就是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大逻辑。“通义理”就是符合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逻辑,不“通义理”就不符合中国历史和文化的逻辑。然而遗憾的是,中国现代的文字学研究,象其他任何领域一样,西化严重,不重视中国的义理,不重视中国历史和文化自身的逻辑。甚至认为中国的义理不是逻辑,西方的反义理的东西才是逻辑,然后,以反义理的反中国逻辑的东西,强加在中国历史和文化头上,强加到汉字字形的头上。这是在强奸中国的历史和文化,在强奸中国的汉字。

  当前中国的学问,中国的文字学,从根本上来说,都是强奸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学问,都是强奸汉字的学问。

  就以“儒”为例,从靠庚子赔款留洋美国的胡适开始,就将“儒”解释成宗教的祭司,这波所谓的“新文化运动”对现代中国的学术构成致病影响,成为当下学术界的标准和真理。即便后来所谓的中国古史专家,也是最著名的甲骨文专家之一,徐中舒,也是当年著名清华国学院“四大导师”培养出来的学生,也深陷“新文化”的西化教条之害。他正确地释读出“儒”的甲骨文,但是遗憾的是,却将其中的“大”解读成宗教祭祀,而将其中的水字结构解读成祭祀斋戒时的洗澡。

  只要真正了解和尊重中国的义理,了解和尊重中国历史和文化本身的逻辑,就不可能将甲骨文儒中的“大”解读成宗教教主,将儒家解读成宗教集团,而只可能将“儒”解读成“大人”、“君子”。甲骨文“儒”字的发现,恰恰可以证明,以“大人”、“君子”为中心的儒家理念在甲骨文的造字的时期,就是非常成熟的,甲骨文也正是基于儒家的基本理念而造,反映儒家的义理,也反映中国历史和文化的基本逻辑。

  当然这并不是说,中国的“大人”在商朝才有,而是比这还要早很多。

  当前中国的文字学界、考古学界、历史学界,乃至整个学术界,基本上都是“义理盲”,中国需要一场义理扫盲,否则学术界就只能充斥反义理、反逻辑的臆断言论,充斥荒唐的迷信和谬见。

  下面我将继续基于“通义项”、“通字例”、“通义理”的汉字字形解释的“三通”原则和方法论,对“交”、“黄”、“寅”、“矢”的字形进行解释。

  二、“交”、“黄”、“寅”、“矢”的字形内涵

  甲骨文“交”、“黄”、“寅”、“矢”共享“交”的字形,而“交”为上“大”下“乂”。在甲骨字形,包括《说文》字形中,“大”、“乂”连在一起了,导致许慎将“乂”错解成“大”的交叉的双腿。现代字形上,“大”讹变成“六”,不过字形还是很接近的,下面的“乂”也分离出来,这一点更合理。

  这个象人形的“大”并非指代一般的人,而是指“大人”。“大人”核心职能是契约中保,借助自身的道德威望,通过评理的方式,帮助契约双方消除分歧、纠纷,达成共识,保障契约的制定和执行,最终让人们之间顺利达成经济协作,整个社会呈现良好秩序。这就是《周易》、《老子》所说的的“结绳而治”。“结绳而治”实际就是“契约之治”,也可说成是“大人之治”。大人与契约密不可分。

  那么在“交”字中,“大”指代“大人”,而且更是指代“大人”之德,“大人”之德就是就是“诚”、“孚”、“贞”,就是“道义”、“道”。而下面的“乂”就是契约双方,因此,“交”是指契约意义上的交,也是契约关系。整个字形的含义就是,遵循“大人”、“道义”、“道”的契约关系。

  从字形内涵上看,“交”与“侠”、“亦”非常接近,可以说是同源,字形中都包含着契约三方:作为契约中保的“大人”的“大”,以及契约双方。“侠”用“大”两侧的两个“人”指代契约双方,而“亦”则用“大”两侧的两个点指代。同时,“交”与“者”在字形内涵上也非常接近。在第二部分中我们以及指出,“者”字也包含契约的三方,用围绕竖线的三条斜线指代。

  “交”的字形内涵与“朋”也是接近的,只不过“朋”的甲骨字形是由双排契齿文的“丰”字符构成,直接含义是一对书契,也指代书契双方。我此前曾经对“交”、“朋”做过专门分析,就是公众号:“文字文明契约论”中,有空可翻一下。

  “交”字形内涵与“儒”也是近的,只不过“儒”中更强调对“大人”的遵循,也是对大人之德,即“道”的遵循。而“交”中的“乂”代表契约关系、契约之交,这个契约之交也是要遵循上面的“大人”的。因此,“乂”是遵循道义的“交”,包含着道义,因此加点之后成为“义”。尽管,一般认为“义”为“義”的简化字,但是实际上“义”是有其独立来源的,就是来自“交”。

  “乂”之所以有“治理”的意思,就是因为其本意是契约,契约则是上古时代中国社会的主要治理工具。而非后人臆断的,象割草的“剪刀”。“割草”即是对土地的治理,这个治源自契约之治。

  在解释了“交”的字形之后,下面就来解释“黄”、“寅”、“矢”,为何这三个字的甲骨文与“交”共享字形。先从“黄”开始。

  “黄”的甲骨文有三个字形,一个是“交”,另一个是“大”中间加一个扁“口”结构,第三个则是“大”中间加扁“日”结构。那么“大”上“口”和“日”指代什么?

  其实“黄”的三种甲骨字形的内涵是一致的,都是源自契约关系。“大”上的扁“口”和“日”含义都是指代横放的书契,“口”指一只,而“日”则是指一对。现代字形的“黄”就是由第三种甲骨字形演变而来。

  因此,甲骨文黄的后两种字形的含义就是,由“大人”、“大人”之德、道所支撑的书契。黄源自书契的一个重要例证就是“巧舌如簧”的“簧”字。“簧”是指乐器中用于发音的长方形的小薄木片、竹片,即乐器的簧片。“簧”的本字就是“黄”,簧片之所以叫“黄”,就是因为簧片的材质和形状很像书契。可知黄可以指代书契、契约。

  那么很明显,“黄”色之“黄”是源自书契的颜色,即书契的材质木头的颜色,而非传统上所认为的土地的。这种误解由后来“黄”字中的“田”字结构所引发。从甲骨文字形可知,这个“田”字结构也为“中”字结构,实际上都与“田”、“中”无关。

  由于“黄”是书契的颜色,也是契约的颜色,那么“黄”也可以指代书契、契约,而契约则是不仅上古治理社会的工具,也可代表“大人”和“大人之道”、“道义”。因此,黄色在中国传统社会就具备特殊的崇高意义。后来的皇帝也将黄色垄断,成为天子的专用颜色,这样黄色的内涵就由原本的契约、大人、道义,而权势化了。

  “横”的本字也是“黄”,“黄”之所以有横之义,因为在“黄”的甲骨字形中,书契是横着放置的。

  郭沫若以“象形教条”,认为“黄”是形象字,象大人佩玉之形,把中间的“口”或“日”看成大人所配之玉。这样,把把“璜”看成“黄”的本字,即“黄”源自“璜”。其实郭沫若完全搞反了,不是“黄”本于“璜”而是本于“黄”。当然,黄、璜,包括玉,也都不是郭氏所想当然的象形文字。

  “璜”本于“黄”,并非取黄色之义,因此,璜与黄色之黄无关,并非一定黄色的。“璜”所取的是黄的书契、契约之义,因此,“璜”实质上是一种玉质书契,是继结绳、书契之后一种新的书契形态。不仅对“璜”如此,璋、珪、琮等所有玉器都有这个特征。

  事实上“玉”字的甲骨字形就是直接借用了“丰”字形的双排契齿文,指代书契。因此,“玉”也绝对象形字,而是借形字,更准确地说,是“借德”字,借书契之形,表达书契之德,也是大人之德、道义、道。
 

  因此,“玉”的内涵与“黄”是一致的,在三代时期的中国,都具备崇高的,甚至神圣的意义。

  下面来解释“寅”。寅的甲骨字形与黄基本一致,只是地三种字形可能是为“黄”相别多了一横。“大”加一横为“夫”,与“大”同义,而且专门指代“大人”。因此,“寅”的字形含义与“黄”完全相同,只是“寅”所取的侧面不同。

  寅的含义更接近于“儒”,都是强调对“大人”、“道”的遵循和秉持。最能说明这一点的是,有一种寅的战国金文字形为双手捧“大”之形,直观地表达对“大人之道”的秉持。

  寅的最主要义项可能是“演化”之“演”,但是后来加水独立出来了。“演”中水象“法”一样,并非指代之际的水,而是指代水的德(属性),遵循、顺应,象水对河道一样遵循、顺应。“寅”就是大人、大人之道、道,本身就有秉持道的意思,加上水字结构,则更强调对道的遵循,以及象水一样由秉持道所到来的演化。因此,“演”是以道为基本原则的,遵循道、秉持道的演化。

  后来,演被庸俗化去指代“演戏”、“演员”,这里的“演”也是有遵循的演化,只不过所遵循的是剧本。

  最后看一下“矢”。因为矢的主要义项之一是弓箭之箭,这更容易让人觉得这个字一定是象形字,然而,其甲骨字形与“交”同字,说明这个字也象大、交、黄、寅一样,是个“借德文字”、“象德文字”。

  “交”之所以可以去表达“矢”,因为两者的本质属性是一致的,都是“直”,大人之道,契约之道的内核都是“直”。从甲骨字形看,“直”也是源于书契,为目下一竖线。竖线与“册”的甲骨字形中的竖线同,指代书契,字形含义是,契约双方将自己的意见直接真实地表现刻画到书契上。因此,直的最主要义项是“正见”。因此,直也有数值之意,因为在书契上刻画的契齿文是数字、数值。物理上的直线之直,由书契中的道德之直引申而出。先有的道德之直,后有的物理之直。

  另外,直也是德的本字,“直”加行旁即为“德”,“德”即为秉持“直”前行的性格、属性。

  “弓箭”之“矢”与直线之“直”的物理义项,都是从“直”的道德本源上所衍生,指代“矢”是沿直线前行的东西。

  关于“直”、“德”可以参阅本公众号之前的文章。
 

  “矢”的字源源自“交”、“大”还有三个字形证据:矩、医、侯。“矩”的最早金文字形为“大”而非“矢”,在战国时期开始用“矢”替代“大”,意味两者可以视同同字。“医”、“候”中的“矢”也是等同于“大”,与“儒”中的“大”一样,都是“大人”,也就是说至少在商朝,医生、诸侯也都属于大人群体,都是“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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