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犹如栽树,本根不摇则枝叶茂荣。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而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治国理政的重要保障。毫无疑问,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必将提升国家现代化治理能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大进展,但是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提出的新要求,党和国家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同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
因而,2月24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讨论了《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方案》稿,决定根据此次会议讨论的意见进行修改后将文件稿提请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诚如此次会议指出的要“下决心解决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存在的障碍和弊端”,届时必将掀起新一轮机构改革的大潮。
审度时宜,虑定而动,天下无不可为之事。纵观古今中外,吏治改革从来都是关涉政权长治久安的大事。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下几点重要遵循不可不察。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新时代的必然要求。这是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重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效率效能,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回望改革开放40年,中央政府机构改革历经多次,大的改革有7次之多,其主要以机构精简为突破口和抓手。虽然最近一次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以推进大部门制改革为重点,力推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但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中仍“存在障碍和弊端”。所以,此次机构改革,要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将遵循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长期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既是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也是推动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的重要方法论。此次机构改革涉及方方面面,事涉现代化建设和国家治理,事涉党和国家有关机构、中央与地方相关部门、相关机关和干部群众,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稳扎稳打、持续递进,才能保证机构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将触及深层次问题。可以预见,此次机构改革既会大刀阔斧同时兼具高度可见性的特点。诸如,统筹党和国家机构的合理设置;科学界定部门职能,理顺部门分工,包括部门间和部门内职责的合理分工;调整中央与地方交叉领域的部门职责,明晰中央与地方的治理边界。
(作者系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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