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这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科学的行动指南。
坚持党建引领。党的基层组织是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础。要认真落实党建责任制,推进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双五星”创评,推行党组织堡垒指数和党员先锋指数“双指数”管理,着力解决一些基层党组织弱化、虚化、边缘化的问题,确保每个支部都建强,每名党员都不掉队。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持法治为纲。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强化政治自觉,站在“法治是区域核心竞争力”的高度,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落实。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委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法治政府,规范政府行政行为,转变政府职能,将政府决策、执行、监督等过程纳入法治轨道。凸显法治政绩导向,把法治建设的成效纳入领导班子年度目标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群众法治文化主题活动,厚植群众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形成良好的社会治理法治基础。
坚持德治为领。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心骨地位,广泛宣传教育,广泛探索实践,在全社会形成昂扬向上、崇德向善的强大正能量。积极推广“新乡贤”治理,把各地有名望“乡能贤达”组织起来,在各村(社区)设立乡贤理事会,充分发挥“乡贤”在基层的道德榜样作用和纠纷调处作用。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搭建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推进诚信文化建设,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使诚实守信成为全民的自觉行为规范。
坚持自治为基。进一步探索深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层实践,不断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反映民意、汇集民智的作用。加强村、社区建设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村级民主建设,推动社区共治和居(村)民自治。加快村(社区)网格化管理全覆盖,充分发挥网格员的基层“触角”作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做到网格发现、网上受理、网下办理。积极培育各类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增强各类群体自治能力。尽可能将新阶层、新群体纳入政府治理视野,注重让弱势群体参与民意表达,拓宽协商民主的思路和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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