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进行专章专节的论述,提出要“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由此可见,社会治理在国家治理中占据着突出的位置。报告特别指出,要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在社会治理“四化”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智能化。与现代科技紧密结合的社会治理智能化,大大提升了治理的效率与水平。在科技力量的支撑下,中国跻身世界社会治安良好国家之列。不久前,在法制日报社主办的“2017政法信息化建设研讨会暨政法信息技术装备展”上,由各地政法机关推送的政法智能机器人、司法服务二维码、警用无人机等众多政法高科技产品纷纷亮相,很多尚不为人知的先进技术与先进装备,让参会者大开眼界、啧啧称奇。
然而,面对技术发展与应用,我们也不能不反思,在社会治理中,技术与人究竟谁占主导地位?科技广泛应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
北京的社会治理中,让人头疼的包括但不限于层出不穷的“城市病”。其中,交通顽疾长期困扰着管理者和民众。长年在北京生活的人或许都有这样的感觉,北京街头很少见到交警。虽然没有交警,但交通秩序还是可以的,这主要归功于无处不在的摄像头。早在几年前,北京就已经实现了城区监控全覆盖。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违法根本无处可逃,而且摄像头执法比交警执法更有说服力。交警执法,司机可以扯皮甚至抵赖,但面对摄像头还原的现场,司机基本无话可说。
照理说,在这种强大的技术力量面前,司机应该不敢违法,毕竟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必然会被全部、无例外地忠实记录下来。但事实又如何呢?有人认为,北京违法的司机很多,特别是违法停车已经到了公开且理所当然的地步。在大商圈周围、傍晚的居民小区附近,双向四车道常常被违停的车辆逼成单向一车道,对向行驶的车辆只能小心翼翼地龟速前行,后面的车则堵成了长龙。
有专家研究证明,北京堵车的根本原因不是没有路,而是只要有路就会被乱停的车给堵住。现在北京正大规模拆违,清理开墙打洞。这一专项行动的真正目的是畅通人行道,还路于民,但遗憾的是,部分刚刚清理出来的道路又被违停的车给占了。对北京的老百姓来说,这样的结果堵路更堵心。
这就说明,社会治理的根本不在于技术,而是在于人。很多情况下,不是技术没给执法者提供信息,而是执法者没有认真执法。这样一来,即便一个城市技术力量是最先进的,其治理水平也未必是最高的。
被执行的法律才是有尊严的法律。不怕没有法律,就怕有法律不去执行,不怕没有执法,就怕执法有选择性。我们指责交警、城管不执法的时候,可能他们会很委屈地回应,谁说我们不执法,我们也贴条了。可同样这个问题交给司机来看。很多司机在违停被纠正时,很可能会理直气壮地说:“那么多人违停你都不去抓,为什么单抓我一个人?”“我天天在这停,你为什么只有今天说我违法了?”这应该是违法者对选择性执法的反应。
法律的权威性在于违法必究。没有技术设备之前,有的人说不能做到违法必究,是因为有些违法行为没有被发现。可现在技术已经提供了违法必究的条件,我们却依然不能完全做到违法必究,究竟是技术的原因还是人的原因呢?
社会治理智能化这个说法听上去很高端,但十九大报告还是把它放在了法治化之后。这就说明智能化必须服务于法治化,执法者必须遵循法治的精神和原则,否则再多的先进技术和装备也解决不了社会治理的根本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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