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8-07 15:51:26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11392
治理指的是公共权威为实现公共利益而进行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过程。治理与统治既有相通之处,也有实质性的区别。两者的实质性区别之一在于,统治的主体只能是政府权力机关,而治理的主体可以是政府组织,也可以是非政府的其他组织,或政府与民间的联合组织。统治的着眼点是政府自身,而治理的着眼点则是整个社会。正像政府的统治有“善政”与“恶政”之分一样,治理亦有“善治”与“恶治”之分。善治是治理所追求的理想状态,它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管理过程。善治的本质特征,就在于它是政府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是两者的最佳状态。善治包含着传统善政和现代民主的基本要素,特别是法治、参与、公正、透明、责任、稳定、廉洁等,已经成为人类在21世纪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来源。
治理活动是一种政治行为,它体现着一定的政治价值。因而,治理改革是政治改革的重要内容,治理体制也是政治体制的重要内容。但与统治行为相比,治理活动的技术性因素要重于其价值性因素。在社会政治生活中,治理是一种偏重于技术性的政治行为。不同政治制度下的政府都希望有更高的行政效率、更低的行政成本、更好的公共服务、更多的公民支持。换言之,无论是东方国家还是西方国家,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发展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各国政府都希望有更好的治理。可以说,从善政到善治是人类政治发展的共同趋势,追求善治是各国政府的理想目标。“少一些统治,多一些治理”,已经成为普遍的政治要求。不断地从统治走向治理,努力实现公共管理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这是人类政治发展的根本方向。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巨大变化。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是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的整体进步过程,不仅带来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也取得了民主法治的重大进步。中国领导人坚决拒绝多党竞争、三权分立和最高领导人直接选举等源于西方的政治发展模式,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基本政治制度。因此,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政治进步集中体现在政府的治理改革上。推行村民直接选举,试行乡镇领导公推直选;确立法治国家目标,建设法治政府;扩大公共服务范围,改善政府公共服务质量;推进政务公开,提高政治透明度;培育社会组织与民间组织,建设公民社会与和谐社会;实行官员问责制,建设责任政府,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中国在民主治理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也是中国特色政治发展模式的重要内容。
发现各级党政机关在民主治理方面的先进实践,从理论上提升和总结中国治理改革的经验教训,分析中国民主治理改革的动力、阻碍、路径、特征、规律和趋势,借鉴国外民主治理的合理要素,推进中国的民主法治进程,推动中国的治理研究,是改革时代赋予中国学者的重大责任,也是《中国治理评论》的追求目标。本刊将邀集国内外专家学者,从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历史学、法学、哲学等多重视角,就中国民主治理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的研讨、分析和评估,使之成为中国民主治理进程和政治学发展的一个时代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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