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0-10-10 15:45:01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6241
【财新网】(记者 兰方)距离上半年间发生的富士康连跳事件已近五月,在外界舆论的重压之下,富士康承诺连续上调工人工资,改善管理制度,加强人文关怀。
但2010年10月9日正式公布的一份报告揭露,富士康内部仍存大量滥用学生工、漠视职业安全隐患、“私了”工伤事故、强制加班并克扣加班费等违法违规的行为。
这份报告名为《“两岸三地”高校富士康调研总报告》(下称《报告》),由包括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山大学、台湾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大学在内的、来自两岸三地20所高校的60多名师生参与完成。他们在今年6月至8月底间,分头对富士康的大陆工厂进行了实地调查,涉及富士康位于深圳、南京、昆山、杭州、天津、廊坊、太原、上海、武汉等华北、华中、华东、华南共9城市的12个厂区,还有14名调查团成员进入富士康生产线,亲身经历数十天的打工生活。《报告》通过大量实地调研抨击富士康专制的劳动管理体制。
香港理工大学副教授潘毅介绍,调研组之所以将富士康这一全国最大的代工企业作为研究样本,是希望通过对这一行业领头羊提出问题与批判,而促使其带动整个行业的改良发展。潘毅称,调研团队与富士康无任何利益纠葛,但报告中的一些措辞具有一定倾向性,希望借此向企业施压,呼吁其善待农民工。
5月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曾牵头对富士康进行调研,但最终结果秘而不宣。与此不同的是,这份《报告》希望再度引起社会公众及政府部门对工人群体的关注,反思中国当前经济发展所付出的社会代价,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改善当下的工厂体制及社会环境。
工资明升暗降
连跳事件发生后,富士康自6月起即为一线工人加薪30%,以作为事件的首要应对措施。这一举措赢得了公众的普遍认同,亦引起加工行业的连锁反应。
然而,根据调研组对一线工人的访问以及对其实际收入情况的调查来看,以富士康加薪前1100元的基本月薪为基准,加薪后工人的基本工资仅为1200元,与前者相比仅增加了9.1%。
调研中,不少工人指出自己的实际月收入并没有增加。以生产线的普工为例,五月份的工资在1800左右,加薪后,七月份工资约2000元,但同时富士康取消了工人的年资津贴和季度奖等福利。工人们还反映,加薪之后,生产排配明显增加,工作压力加大。此外,富士康在违反加班时长规定的情况下,还克扣了工人的加班费,每月超过80小时加班时数的部分没有支付加班费。
许多工人批评这次涨薪“是假的”“涨工资是明升暗降”。
不少工人反应,由于富士康宣传上调工资,厂区附近出租屋的房租迅速上涨。“富士康涨的那点儿工资,已经完全被周边的房租、物价给抵消了,涨的钱都到了房租和日常的开支上了,实际上我们工人没有得到真正的实惠。”一位工人在接受调研时如是表示。
关爱中心名不副实
连跳事件之后,富士康迅速反应,成立员工关爱中心,开通员工关爱热线,加大企业管理中的人文关怀,关注员工心理健康。
经过实地调研,调研团队发现这个关爱中心不但不能真正满足工人的需求,反而把工人的求助或投诉信息直接返回到基层管理部门,在实际上侵犯了工人的隐私并给工人带来巨大压力。
《报告》指出,关爱中心设置了“24小时通报”机制,针对员工心理异常状况,设立有奖通报热线,然而这一“关爱”举措事实上成为富士康排查“问题”工人的工具。一旦某个工人被“举报”,举报信息很快会到达基层管理部门,由基层管理人员层层评定,转交关爱中心跟进处理。该工人只要比平常略显沉默,或是情绪化一些,就可能被“心理咨询师”怀疑有心理问题,24小时之内就会被迫自动离职回家。
《报告》分析,所谓“关爱中心”并非真正着眼于工人的身心健康,而是富士康不顾工人权益的“杜绝一切自杀隐患”,从而逃避责任的“有效工具”。如此“关爱”之下,工人的一切尽在工厂的掌控之中。
滥用学生工
连跳事件后,工人们的待遇并未有实质性的改变。《报告》进一步指出了富士康长期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调研组发现,在富士康的深圳、昆山、太原、武汉厂区,均存在大量使用学生工的情况。所谓的学生工,就是以学生的身份进入用人单位打工的劳动者,在法律意义上可以称之为“实习生”。在某些车间,学生工占车间工人总数高达50%。大多数的暑期学生工是实习2个月,也有相当一部分是6-7个月,少数为1年,时间最长的学生工签订的合同时长为2年。
虽然这些学生是以实习的名义进入富士康工作,然而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都被电脑随机地分在与自己专业毫不相关的流水线上,而非真正意义上的实习。他们在工作时长、工资和加班费、从事的工种、劳动环境等与正式普工完全一样,但在签订劳动合同与购买社会保险方面没有享有正式工人的待遇。
《报告》分析指出,企业在面临订单多而急的生产旺季(每年的五月到十一月)急需大量具备一定素质的、便于管理的廉价劳动力,另一方面法律并没有赋予实习生群体与劳动者同等意义的劳动保障,“学生工”便成为了最为灵活、廉价和驯服的劳动力。富士康可以在劳动力最缺乏的生产旺季,通过与职业学校、中专、大专院校合作,获得来源稳定、大量的年轻高素质廉价劳动力,而到了生产淡季,富士康则可以根据生产需要灵活地让学校安排时间结束实习期,不费代价地把这批劳动力送回学校,无须为这批劳动力支付社会保险费用,跟不需要像解雇正式工人那样支付经济补偿。
《报告》还指出,通过学校安排到富士康实习的学生工们多由老师带队,而这些老师大多扮演着资方“监工”的角色。老师可以从实习中获得补助或者提成,而能否把学生管理好,让他们驯服于生产管理,驯服于日常管理则是老师们的首要任务。
瞒报工伤
调查发现,在职业安全方面,电镀、冲压、抛光等车间工作环境极其恶劣,职业安全隐患诸多,工伤频发、工伤瞒报谎报、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十分严重。
《报告》介绍,富士康为大多数员工(学生工除外)缴纳了包括工伤保险在内的社会保险,倘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理应为受工伤者申报工伤,从而可以获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和工伤赔偿等。
然而,多名受访工人却反映,富士康从基层到中高层管理人员惯常以“瞒报”处理工伤。
《报告》分析指出,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工伤事故的背后牵扯到从基层管理人员到中层管理人员的切身利益(包括奖金、分红、晋升等),因此管理层在可能掩盖工伤事实的情况下,常常选择私下解决。
如果一个部门发生的工伤较频繁,同部门的线长、组长、课长的奖金和晋升都会受影响。一些部门的管理人员为了自己的奖金和晋升,隐瞒工伤。遇到轻伤的工人,只当病假处理,将其送到门诊治疗。由于用人单位没有申报工伤,“幸运的”工人,由管理人员私下为其解决医疗费;倒霉的工人则要自己垫付医疗费,甚至有一些工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导致伤情恶化。正因为这种“利益”,才使管理人员纷纷瞒报谎报工伤。
《报告》指出,在号称管理体制健全、精密和科学的富士康里,其实存在着大量的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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