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这是中央在总结基层探索的基础上对加强乡村治理的新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农村稳定、促进农村发展、保障农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三治”结合的要求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必须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综合施策,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以自治激发活力,靠法治定分止争,用德治春风化雨,加快形成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的“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健全完善以党的基层组织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务监督组织为基础、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农村组织体系,切实提高新时代农民社会组织化程度。完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坚持党管农村原则,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机构设置、干部配备、队伍建设上,切实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建设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干部队伍。加强农村带头人选拔培养。鼓励和支持乐于为村民服务的农村致富能手、返乡创业人员、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退伍军人等担任村干部,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养,提高他们组织农民、带动农民、服务农民的能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加大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和贫困村选派“第一书记”的力度,充分发挥农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加强村民自治组织建设。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健全村务监督机构,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落到实处。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支持和规范农村社会组织发展。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统防统治组织等农村正规组织发展,发挥它们在组织群众、发展生产、提供服务等方面的作用;规范农村非正规组织发展,引导它们依法开展活动,发挥积极作用。
完善党领导下的村民自治制度。加强村委会选举工作的指导监督。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严肃查处贿选等违法行为,引导广大村民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将想干事、能干事的农村能人选到村委会班子。理顺村委会与其他村级组织的关系。在落实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村民(代表)会议决策、村委会执行、村务监督机构监督工作机制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农村人才实际和制度运行成本,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组织架构。研究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化问题,探索建立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决策和监督、村委会负责执行的运行机制,实现权力制约,激发广大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热情;提倡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在村民代表会议常设化的地方,可以探索党支部书记担任村民代表会议召集人,进一步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准确界定村民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自范围、村委会(村民小组)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各自职能,实现“政经分开”。健全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适应城乡人口双向流动趋势,不断完善民主议事制度,探索户籍村民和非户籍常住村民共同参与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以村务公开和民主理财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参与权、知情权与监督权。加强农村集体财务审计监督,开展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集体资产和资源、农民负担、村级债权债务等专项审计,对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和涉农财政资金进行重点审计。规范乡镇对村民自治的指导和监督。乡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行为应当依法进行,不得将指导与被指导关系异化为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依法委托村级组织开展工作的,应当保障经费。村委会有义务配合乡镇开展工作。
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加快完善农业农村立法。紧密结合农业农村改革发展进程,围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健全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完善农村村民自治和基本经营制度、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业农村绿色发展,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制修订。全面加强涉农执法司法。深化农林水利、海洋渔业等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综合执法。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大执法装备和执法经费保障力度,健全部门间、区域间执法协作机制,依法严厉惩处涉农违法犯罪行为。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审理涉农纠纷,以农民群众听得懂、能理解的方式析理明法,努力让农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服判息诉。深化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完善涉农部门和县乡政府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制度,切实增强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农业农村管理、监督执法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不断提高农村干部群众依法提出诉求、依法解决纠纷、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加强农村道德建设。塑造新型农村伦理道德。将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继承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结合起来,通过村规民约、家规家训等方式细化实化具体化,发挥道德规范明导向、正民心、树新风的积极作用。坚持党员干部带头。充分发挥党风政风对村风民风的示范带动作用,要求群众做到的党员干部必须做到,要求群众不做的党员干部首先不做,切实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加强道德载体建设。搭建乡村公共文化平台,将现代文化传播手段和传统文化娱乐形式相结合,以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宣扬真善美、鞭笞假恶丑;充分挖掘本地的历史传统、英雄人物、道德模范等人文资源,利用村中事、身边人,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活动,以润物无声的方式使农民群众明礼知耻、崇德向善。强化道德约束。通过公评公议、文明户评选等方式,把道德规范与农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联系起来,扬善抑恶。加强农村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对优良信用个人提供更多服务便利,对严重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对严重失德构成违法的,坚决追究法律责任,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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