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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润身:“家事调查官”践行很创意

时间:2017-11-16 14:46:26 作者:admin来源:中国治理网阅读:5607



 
两年来,宁波大学法学院的学生作为全国最早的大学生家事调查官,走访了6家基层法院、15家律所、50个社区,调查受访者342人,全程参与并撰写了47例家事调查报告。在128例家事案件中,调解、撤诉101件,调撤率达到79%,相比同期提高28%。数据背后是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良好映射。

针对家事审判的案多官少、私密性强、取证困难,自然“清官难断家务事”的错综频仍、麻烦不断,2016年最高法正式启动了家事审判改革,引入家事调查官制度。家事调查官在审理家事案件中,开展家庭访视、社会调查、提交家事调查报告、独立发表倾向性意见、协助调解,在特定情形下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作为未成年当事人的代理人等进行家事调查工作。

我们以为,独立发表倾向性意见,最有公平、公正的独特意义与价值。家务事之所以说不清,是因为夫妻、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妯娌姑嫂之间扯不清理还乱的盘根错节,一旦遭遇到感情、亲情、世俗、性格,习惯、伦理的纠缠与羁绊,家庭就无真理了,夫妻就难讲理了。要想厘清、理顺家庭内部的矛盾与纠纷,确实不亚于疑点纷繁的刑事案。“清官难断家务事”不仅在中国,它是人类社会的普遍存在与困扰。

既然清官都头疼,最高法创新改革出一位调查官,调查官远比我们认知的参事、帮办、助理更实惠。调查官的前提是走出去,走进去,走下去,要深入到家事案件的角角落落。原告、被告、大人、孩子、街道、村落、邻里、朋友,在一系列访视的基础上,独立发表倾向性意见,给法官增添了公平公正的判案佐证。

宁大法科生不但把所学专业和社会实践最好地结合在一起,还向宁波市人大提出了一份立法建议,成为地方立法的重要依据。最高法的创新模式好,宁大的参与开先河,此举应当倡导,并予以最热情最充分的落实、推动与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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